警报:从7月1日起,各派出所开始针对狗狗的所谓专项治理,大家多加小心。
用法律对付打狗队!! (转贴)
1,如果你的大犬无不良记录,在小区你相安无事,就不用惊慌.不是你不办登记手序是他们懒.不愿给你.
2,区区的养犬地方小法,不能挑战国家宪法的根本大法,宪法的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如侵入公民住宅.如果打狗队来,
让他们在门外与你对话--这是你的权力!!
3,宪法第五十一条表明,"在不损坏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和法的自由和权力"的情况下,公民可"行使自由和权力"!你养犬没有招惹谁,那事实你的自由和权力.
4,如果打狗队要动粗,你可以要求公安部门给你签一个保证你家庭生命财产的责任书.如果他办不到就请他们回去,当今社会治安不如人意.没人可剥夺你自卫自救的权力!
5,如果他们坚持要把你的狗带走,你可断然拒绝,让他们把法院传票那来,你和狗宝宝去法院上讲理,争取时间得到更大声援!!
我在公安局信访处咨询过,如果我们那治安状况差,命案,偷盗,我感到身命财产到威胁,选择养犬也是看家护院,你公安不和我签安全保证书,我养犬又没侵犯国家他人集体的利益,宪法赋予我选择生活方式和自由的权力 ,你们能用地方小法来挑战国家的根本大法吗??你们公安有权强行把犬带走吗? 那位所谓公安不能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只说希望老百姓配合,我反问,那么政府为什么不能配合老百姓呢??我们要你讲讲为什么把这41种犬和身高超过35厘米一律禁养的科学的理轮和实践根据,你们都讲不出来,那就根本不存在合作的基础。
人心齐,泰山移.只要我们坚持斗争,没有科学的根据,形而上学的一刀切,又不能向公众解释的幼稚可笑,无知弱智的规定一定会被人推翻,养犬人的春天一定会到来,我们要用法律武器进行抗争,现在贪污的案子还审不过来,法院有此雅兴吗?如果真有法庭辩论就最好了,我们可公开揭露他们的伪科学,伪君子的面目,把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引上正确的轨道,这将也是我们作出的历史贡献!
[ Last edited by alen on 2004-6-28 at 15: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