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Love me, Love my dog 我的“有妻徒刑” 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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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革命有理
时间:
2004-5-31 15:21
标题:
Love me, Love my dog 我的“有妻徒刑” 婚姻生活
ZT
love me, love my dog 我的“有妻徒刑”
婚姻生活
清晨醒来时,头痛欲裂,睁开眼,发现自己又趴在床上的地板上。揉了揉惺忪的眼,床上的妻子还睡得很死,怀里依然抱着那只满脸的沙皮狗,那只畜生是我这一生最恨的东西,我发誓。
我下意识地挣扎地起来,终于想起昨晚又喝醉了,这已不是第一次了,但每次的下场却是同样悲惨,妻子会狠心地把我这个已失去意识和行为能力的人推下床。最让人恼火的是,每次取而代之的都会是那只沙皮狗——坦克。(它是我在妻子24岁生日时送给她的礼物),早知道那畜生会“横刀夺爱”,我死也不会送妻子这个。可要命的是,妻子视它为“蓝田玉”,每天上班总是先和“坦克”吻别,然后才是我,下班亦是如此。这些都让我每次单独在家时总会有掐死“坦克”的冲动。但冲动总归是冲动,理智提醒我,如果我那样做了,那我要面对的又何止是妻子的冲动呢?
洗漱完毕,开始做早饭,这是我每天的必修课,因为妻子从来不会这么早起床。快8:00了,我打开CD,放那首RIGHT
HERE WAITING,这是妻子的最爱,也是催促她的天籁。每当RICHARD
MAX唱完最后一句时,妻子就会发出惊动整幢楼的哈欠声,然后急匆匆地奔向卫生间。
而我却要在妻子洗漱的这段时间里完成铺床、擦鞋、整理文件等工作。等到妻子和“坦克”全部搞掂后,开始吃早餐。按照惯例,每次我喝醉后的早餐是我的“原因报告会”。我得把昨晚上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妻子,如果让妻子听出什么破绽来,那我接下来的一星期将和沙发为伍,尽管我发誓我所说的都是“如假包换”
妻子在一家咨询公司供职,每天朝九晚五,并且薪水优厚,是个十足的“白领”,我则在一家建筑公司求生活,虽说是个不顶事的副经理,却总有一大堆做不完的事,比如应酬,可这是妻子最忌讳的。
说起我和妻子的相识倒有些浪漫。我和妻子在我大四那年相识,那时妻子年大二。那天我和我们系的男生踢足球,我把一个连三岁小孩都能踢进的球打得又高又偏,差点踢到天上飞翔的小鸟,可没想到这球落下来时居然打中了操场远端的妻子。我在他们一声声“菜鸟”的谩骂中跑过去扶妻子。尽管是举手之劳,但我却被妻子的一闪眸给勾了魂,尽管当时我没有架上我的近视眼镜。顿时我就感到原本阴霾的天气有了彩虹。我在惊讶之余忙不迭地道歉,而妻子却落落大方地说:“没关系!”说完就走了,留下的便是个靓影。
后来的是让我这个原本坚持“无神论”的人彻底地向尼采投了降。那天晚上,阴霾了一整天的老天突然滂沱地下起了雨。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大雨逼到了实验楼下。在我用衣服擦拭眼镜时,一个熟悉的靓影忽地也冲到了实验楼下。我匆忙戴起眼镜,天哪!我顿时欣喜万分,乃至兴奋地喊出了声音,原来是妻子。我连忙一步并做两步走到妻子面前(其实只不过四小步而已),介绍着下午发生的情景。妻子也终于想起来,我趁机把自己介绍了一遍,妻子也投以桃,报之李地告诉我她的名字和所在的系。接着,我们彼此又谈了很多,我也发觉妻子不仅落落大方,而且很有深度。因为她也看卡夫卡和杜拉斯的作品,也同样欣赏钱钟书的幽默,并且也爱看{好兵帅克}……
后来,我才知道妻子是中文系的系花。再后来,我和妻子便开始手牵手漫步于校园的情人路上了。虽然,当时我为找工作而忙地焦头烂额,可每当我们一起谈论Carpenters,Beatles还有沈从文,哈谢夫是,我都会忘却身心的疲惫,沉浸在这无比的幸福中。
当然,愈是美丽的女人,愈是幼稚,妻子亦是如此。那时逛公园,妻子会和小朋友抢着玩荡秋千,弄得那些小孩个个都哭鼻子,害得我又是哄又是骗,最后,不得不到商店买一大堆吃的才唬住了那些个小的。以至于后来每次逛公园时,我都得带一大堆零食,以防万一。
后来妻子毕业了,我的工作也干出了些成效。我们的关系却还是出人意料的好,这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倒有些令人难以想象。再后来,我们接了婚。
虽说妻子不爱做家务,可每晚的饭菜却是她展示厨艺的时候,这是唯一让人称道的地方,并且妻子也乐意这么做。当然洗碗筷这种事妻子是并不乐意做的,“坦克”也是不屑去做的。于是乎,每当妻子抱着“坦克”津津有味地看着“肥皂句”的时候,我则一边唱着“洗碗歌”一边洗着碗。
每当周末时,我和妻子都会去散步,按照妻子的说法,这有利于促进两人的思想交流和心灵感应。所以,单为此,即便天寒地冻,酷暑难挡,也必须去做的。尽管散步在黄昏是件浪漫而又惬意的事儿,可回来时,我却不得不祈求老天能让妻子减肥成功。因为背着妻子爬上五楼的确是累人的,而妻子却在我的背上发挥出她老本行的优势,每爬上一层便让我接些诗词歌赋。怎奈我人单力薄,即便满腹经纶,也无力回天,每每这时,妻子便会快乐的敲着我的头说我笨。等到爬到家门口,妻子则会像小孩似地拍手咧着嘴笑,而我也一边喘着大气一边无奈地傻笑。
我是个其貌不扬的家伙,除了鼻子上那副象征着斯文的眼镜,几乎没有什么特点。每每有朋友到我家做客看到妻子的美丽时,都说我走了“桃花运”,而每一次我都会为之得意。我也经常问妻子:“为什么你会嫁给我呢?我不帅也没钱,才华横溢也谈不上!”而每当这时妻子都会深情地看着我说:“只有你觉得我有奥黛里·赫本的神韵,也只有你认为我唱的moon
river是好听的!”我不知道这些是不是能把爱我的理由联系起来,可当妻子紧紧抱着我时,我才感觉到其实爱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需要的只是抱住对方一刹那时的感觉。
老外说:“love me, love my dog”。按中文的意思就是“爱屋及乌”。
生活的“刑期”是漫长的,我希望我的“有妻徒刑”将会是“无期徒刑”,那样,妻子可以永远抱着我并且用我的手臂当枕头入睡了,而我也永远会“痛并快乐着”!
作者:
tomhappy
时间:
2004-5-31 15:30
幸福的人啊,祝福你们!
作者:
玻拉利斯
时间:
2004-5-31 16:06
痛????????
不会吧,幸福还来不及呢。
祝你们成功升刑到“无期徒刑”!gang ba dei yo !!
我会加油学日语的!·~~~~~
作者:
she
时间:
2004-5-31 18:23
一起努力~~~
作者:
djaxon
时间:
2004-5-31 22:06
沙皮狗臭臭的,蠢蠢的。我觉得对付喝醉的人,就应该这样。
作者:
Yummy_LG
时间:
2004-5-31 22:27
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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