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有车的朋友们进来哈
[打印本页]
作者:
alen
时间:
2004-6-29 07:57
标题:
有车的朋友们进来哈
标题:刚在tom论坛上看到一贴。。。 (ZT)
内容:
昨晚看到中央2套报道浙江某地发生一起无证驾车撞人后逃走被抓到的处理情况。交警本想罚他终生禁驾,结果发现他是无证驾驶,顿时不知如何处理。因为新交法没有规定无证驾驶车辆撞人后又逃走的处理办法。后来只是作出了罚款2000元,拘留15天的处理。晕,这个新交法不仅让我们晕,交警和记者都晕了。
作者:
lucy
时间:
2004-6-29 09:08
晕着晕着会习惯的
新交法就是严了点
作者:
fastrain
时间:
2004-6-29 10:21
我也看这个新闻了。。。确实是这个问题
作者:
james
时间:
2004-6-29 11:01
昨天听同学说,深圳好多走私车不上牌
或者上澳门的牌
这样你有摄像头也没用。抓得住车子抓不到人。
作者:
djaxon
时间:
2004-6-29 11:13
深圳的治安,真没什么好说的了
作者:
Yummy_LG
时间:
2004-6-29 11:35
司法部不知道是干什么吃的,那么多人竟然做不到面面俱到。
作者:
月月
时间:
2004-6-29 12:49
缺心眼儿定的这个新法~
欢迎光临 极度阳光——单板网 (http://snowboard.com.cn/)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