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开车要引以为戒,走路的更要引以为戒! [打印本页]

作者: 港龙    时间: 2004-9-16 10:37     标题: 开车要引以为戒,走路的更要引以为戒!

国外一起行人横穿高速的车祸,震撼,极度血腥,心理素质差者误入!!! 新 交 法会造成更多这样的事故!

下面是一组非常血腥的照片



急剧震撼性!



之所以把这些惨不忍堵的图片发到坛子上, 是为了配合新 交 法的宣传!  



就新交法这样"变相鼓励"行人的无路权意识,这样的场景将很快在中国发生越来越多!



案例分析:




这一一起行人横穿高速公路主路与汽车发生碰撞的惨祸,



高速公路是绝对不允许行人通行横穿的,这个常识是任何人都应该有的,法律也明确规定了行人横穿是违法, 但行人违法却非但不用承担责任,还得正常行驶的司机赔偿几十 上百万....  什么世道!!!!



让血的教训来告诉那帮闭门造车的家伙们吧!
中国就缺少对于事故的认识,就缺少这样的教育方式!!!




国外的一条封闭的高速公路,  丰田轿车(右舵)左侧被撞, 风档上一个大洞, 车左前部有撞击痕迹.



应该是行人横穿,被驶来的车撞到, 行人头部及上半身撞入前风档,



头部撞碎, 大脑 , 头盖骨散落车内.



然后行人身体又被向前抛出, 双臂\腋下 被风挡破碎边缘及车顶反向刮断.




多了不说了, 新交法 如果不改, 可能会诱发越来越多的这样的事故!



真希望哪个媒体能把这些真相展示在公众面前, 让所有人都看看------行人横穿没有路权的主路,付出的代价是什么!



而他付出的这个代价也正是他应得的结果!




为什么火车道上的行人死了  闯到飞机跑道上的行人死了  行人要负责, 司机不用赔偿, 而在公路上就要司机来为违法行人的愚蠢赔上后半辈子呢???!!!




不多说了! 事实将证明一切





对于血腥图片反感的人请不要往下看图片!
作者: 港龙    时间: 2004-9-16 10:38


作者: 港龙    时间: 2004-9-16 10:38


作者: 港龙    时间: 2004-9-16 10:39


作者: 港龙    时间: 2004-9-16 10:40


作者: 港龙    时间: 2004-9-16 10:40


作者: 港龙    时间: 2004-9-16 10:41


作者: 港龙    时间: 2004-9-16 10:41


作者: 港龙    时间: 2004-9-16 10:42


作者: 港龙    时间: 2004-9-16 10:42


作者: Cecilia柒玖    时间: 2004-9-16 11:27



说不清楚为什么要/:T了。为了这组/:T的图片;为了这个/:T的交通法规;还是为了自己非得在吃饭前看见这/:T的东西。
作者: BT吉    时间: 2004-9-16 11:28

具恶心
作者: Mark    时间: 2004-9-16 12:09

够惨
作者: Pkcandy    时间: 2004-9-16 14:02

太恶心了
作者: batdance    时间: 2004-9-16 14:06

哪有卖猴脑吃的!!!!……
作者: sandy    时间: 2004-9-17 14:12

吓死我了
作者: batdance    时间: 2004-9-17 15:04

Originally posted by sandy at 2004-9-17 14:12:
吓死我了

这司机也是被吓死的,要不就是恶心死的……
作者: Cecilia柒玖    时间: 2004-9-17 15:52

Originally posted by batdance at 2004-9-17 15:04:
这司机也是被吓死的,要不就是恶心死的……




说实话,我也挺同情司机的。
这招谁惹谁了这是
作者: fastrain    时间: 2004-9-17 16:43

确实很惨,恶心,做噩梦。。。不过新交法确实不怎么样
作者: 小电池    时间: 2004-9-18 00:10

新交法试行的时候就有反对意见
居然这条还是没改

图不错,是 rotten 上的图吗?
作者: dicking    时间: 2004-9-20 23:15     标题: 没法不发言了,太COOL了!






欢迎光临 极度阳光——单板网 (http://snowboard.com.cn/)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