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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 [打印本页]

作者: sandy    时间: 2004-10-26 23:12     标题: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会被他牵着鼻子走,动辄方寸大乱,如被魔杖点中,完完全全不能自已。从此,你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你以他为中心,跟他在一起时,他就是整个世界;不跟他在一起时,世界就是他。

  太爱一个人,会无原则地容忍他,慢慢地他习惯于这种纵容,无视你为他的付出,甚至会觉得你很烦、太没个性,甚至开始轻视、怠慢、不尊重你……
 
  太爱一个人,你无异于一支蜡烛,奋不顾身地燃烧,只为求得一时的光与热。待蜡烛燃尽,你什么都没有了。而对方只是一根手电筒,他可以不断放入新电池,永远保持活力。

  太爱一个人,他会习惯你对他的好而忘了自己也应该付出,忘了你一样需要得到同等的回报--他完全被你宠坏了。不要以为你爱对方十分他也会爱你十分,爱是不讲理由的,所以很多时候,爱也是不平等的。

  不,不要爱一个人爱得浑然忘却自我。那样全身心的爱只应该出现在小说里,这个社会越来越不欢迎不顾一切的爱。给他呼吸的空间,也给自己留个余地--飞蛾扑火般的爱情,正在进行时固然让人觉得壮美,但若它成为过去时,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藉?投入那么多,你能否面对那惨重的损失?

  所以,爱一个人不要爱到十分,八分就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两分,用来爱自己。
作者: 13thghost    时间: 2004-10-26 23:37

嗯, 看来是过来人.
作者: VirginQ    时间: 2004-10-27 12:24

有道理啊~

要不然距离产生美呢~
作者: MOMO    时间: 2004-10-29 13:20

这是跟谁啊这是?呵呵
作者: 游荷慕泥    时间: 2004-11-2 22:02

有故事了
作者: artum    时间: 2004-11-3 17:07

Originally posted by 游荷慕泥 at 2004-11-2 22:02:
有故事了


怎么蒙古藕到处跑。。。
作者: djaxon    时间: 2004-11-4 21:38

关键是看那人是不是也太爱你
作者: 幸福泡泡    时间: 2005-5-16 19:44

说得不错哦!我来顶!
作者: LINDAQ    时间: 2005-5-21 23:06

爱一个人好累哦~以前我一直认为爱自己应该多一些~被别人牵着走不舒服~现在有一点点改变了,但是还是认为楼主说的有道理!
作者: 秀兰·邓波儿    时间: 2006-11-29 11:07

我一般就5分
作者: 一毛儿    时间: 2006-12-18 00:11

过好现在吧,也许...也许...也许今年北京不下雪了///.
作者: 秀兰·邓波儿    时间: 2006-12-18 18:28

那要下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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