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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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ndy
时间:
2004-10-26 23:12
标题: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会被他牵着鼻子走,动辄方寸大乱,如被魔杖点中,完完全全不能自已。从此,你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你以他为中心,跟他在一起时,他就是整个世界;不跟他在一起时,世界就是他。
太爱一个人,会无原则地容忍他,慢慢地他习惯于这种纵容,无视你为他的付出,甚至会觉得你很烦、太没个性,甚至开始轻视、怠慢、不尊重你……
太爱一个人,你无异于一支蜡烛,奋不顾身地燃烧,只为求得一时的光与热。待蜡烛燃尽,你什么都没有了。而对方只是一根手电筒,他可以不断放入新电池,永远保持活力。
太爱一个人,他会习惯你对他的好而忘了自己也应该付出,忘了你一样需要得到同等的回报--他完全被你宠坏了。不要以为你爱对方十分他也会爱你十分,爱是不讲理由的,所以很多时候,爱也是不平等的。
不,不要爱一个人爱得浑然忘却自我。那样全身心的爱只应该出现在小说里,这个社会越来越不欢迎不顾一切的爱。给他呼吸的空间,也给自己留个余地--飞蛾扑火般的爱情,正在进行时固然让人觉得壮美,但若它成为过去时,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藉?投入那么多,你能否面对那惨重的损失?
所以,爱一个人不要爱到十分,八分就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两分,用来爱自己。
作者:
13thghost
时间:
2004-10-26 23:37
嗯, 看来是过来人.
作者:
VirginQ
时间:
2004-10-27 12:24
有道理啊~
要不然距离产生美呢~
作者:
MOMO
时间:
2004-10-29 13:20
这是跟谁啊这是?呵呵
作者:
游荷慕泥
时间:
2004-11-2 22:02
有故事了
作者:
artum
时间:
2004-11-3 17:07
Originally posted by
游荷慕泥
at 2004-11-2 22:02:
有故事了
怎么蒙古藕到处跑。。。
作者:
djaxon
时间:
2004-11-4 21:38
关键是看那人是不是也太爱你
作者:
幸福泡泡
时间:
2005-5-16 19:44
说得不错哦!我来顶!
作者:
LINDAQ
时间:
2005-5-21 23:06
爱一个人好累哦~以前我一直认为爱自己应该多一些~被别人牵着走不舒服~现在有一点点改变了,但是还是认为楼主说的有道理!
作者:
秀兰·邓波儿
时间:
2006-11-29 11:07
我一般就5分
作者:
一毛儿
时间:
2006-12-18 00:11
过好现在吧,也许...也许...也许今年北京不下雪了///.
作者:
秀兰·邓波儿
时间:
2006-12-18 18:28
那要下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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