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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年初五,单板er们,让我们穿起行头,去逛庙会吧!!! [打印本页]

作者: butterfly    时间: 2004-1-24 01:15     标题: 大年初五,单板er们,让我们穿起行头,去逛庙会吧!!!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大年初二的今天,俺跟幽灵去地坛逛庙会,那叫一个冷,份儿份儿的呀。突然,在烤羊腿摊儿的边上,一样东西吸引了我的目光,靠,一个美女穿着一条单板裤子,这让俺也想起了俺的单板裤,早知道穿它来了。为什么在城里我们就不能穿单板雪服呢?为什么我们的单板就只能在雪场出现呢?俺想象着自己穿着单板鞋、单板服,带着雪镜,抱着板子逛庙会的情景,那一定是一种行为艺术。
各位有兴趣的就大年初五,中午13:00咱们地坛庙会西门集合
活动内容:逛庙会,照相,采购风车,吃小吃……
装备:雪服,雪镜,雪鞋,单板……
消费:AA制
报名电话:13311021256
作者: ds    时间: 2004-1-24 11:38

我也想去呀!!可我没那么齐的装备,可以想象一行单板装备的人该多酷呀!
真羡慕!!!:(:(:(:(:(:(
作者: butterfly    时间: 2004-1-24 12:30     标题: 呵呵呵,出租装备喽


作者: laoyao    时间: 2004-1-24 13:27

主意狠不错嘛,单板太不方便携带了,还是不带单板了,不过有头盔的可以戴上头盔。大家都贴上俱乐部的贴纸,嘻嘻。

这种行为艺术好像有个名词叫“快闪一族”  意思是大家商量好后突然在一个时间一个地点出现,作出一些不伤害别人又能有轰动效益,在周边的人莫名其妙还摸不到头脑的时候,又迅速消失。好像中国也有这种闪客的网站了。
经典闪客活动:
美国有一次上百人突然出现在一个大商店的一个柜台同时夸奖同一商品好,然后几分钟后又迅速消失.....
日本,在街头突然出现N个黑西服黑墨镜的男士,模仿骇客帝国二里的 neo与上百个smith打斗的片断,然后又迅速消失。

我找找那个帖子,一会儿贴出来

[ Last edited by laoyao on 2004-1-25 at 17:56 ]
作者: emmm    时间: 2004-1-24 14:43

好啊~下午的话我和阿猫看看能不能抽时间出去
作者: butterfly    时间: 2004-1-24 15:07     标题: 呵呵呵,大家都来吧


作者: 港龙    时间: 2004-1-24 16:11

我去!!!!!上午上班,下班直接过去~~~不抗板了吧,那东东弄不好扫倒一堆人耶,呵呵~~~
作者: 阿根    时间: 2004-1-24 20:47     标题: 来劲~~~!!!

这么酷的招摇一把~~
挺来劲~~!!!
我想去
正说服LD及小LD多多中~~~!!!
作者: 阿根    时间: 2004-1-24 20:49     标题: 俺的单板裤一直当棉裤穿着呢~~!!!

呵呵!!
作者: 阿根    时间: 2004-1-24 21:11     标题: 已确定去!!!


作者: fastrain    时间: 2004-1-25 00:41

不管来不来,支持
作者: cxgtommy    时间: 2004-1-25 01:46

去的话,留点照片

:)
作者: butterfly    时间: 2004-1-25 02:15     标题: 大家都来呀

少了一个大个儿呀
作者: laoyao    时间: 2004-1-25 17:57

城市出现“快闪一族” (flashmob)
  如今在国内一些大城市出现一种“快闪一族”,他们在城市最繁华的地区出没,进行一种类似于行为艺术的表演抑或娱乐。

  “快闪一族”的“快闪活动”一般是这样的———在城市的某一地方(肯定是人流涌动的地方),几十个人在一个人的指挥下突然一动不动,无论路人如何惊异也不动,保持数分钟后在那个人的指挥下又恢复如常,并自然而然地融入人流,然后消失得干干净净。

  据说类似的“快闪活动”正风靡全球。
作者: laoyao    时间: 2004-1-25 18:00

快闪——就在你身边闪起!31页


  8月22日晚9点多钟,香港世贸中心的一家快餐店里人头攒动。突然冲进来一帮外国人,扭动身躯跳起了蹩脚的芭蕾舞。一分钟后,这些人在众人瞠目结舌中鼓掌欢呼,然后烟消云散。

  这种无厘头无逻辑、无目的的滑稽搞笑行为的集体行为,叫做“快闪”,这样一群人,就叫做“快闪党”,英文说法是“FlashMob”,指一群人在预先约定的地点集合,进行简短活动后迅速解散。

  “快闪”源自一个叫比尔的美国人的奇思妙想,此人自称居住在纽约,文化人,至今不肯透露全名。他在今年5月策划了首次活动,但因消息泄密,集会地点事先被警察围成了铁桶阵,活动因此宣告失败。于是他又策划了第二次活动,并加强保密。结果6月份的某天,近200人同时冲上曼哈顿梅西百货公司9楼,向售货员声称他们要选购地毯,然后团团围着一块标价1万美元的地毯七嘴八舌地评头品足——骚扰10分钟后迅速散去。

  这种活动一经传开,各国网民立刻争相仿效。欧洲首次“快闪”活动出现在罗马。7月24日,300多人在10分钟内蜂拥至一家书店,向店员查询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书。又突然一同拍手后散去,整个过程不过15秒。一名路人说:“实在非常超现实,很难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6月中旬在日本东京和大阪出现的“快闪”活动中,参加者统一打扮成电影《黑客帝国2》中的大反派史密斯,穿黑西装,戴大墨镜,奇酷无比。逾百人成群走在街上,重演电影中主角李维斯与数百名复制的史密斯打斗的场面。

  国内,在网上著名的天涯社区里,已经有人在呼吁开展“快闪”活动了,回应的网友不少,而他们提出的活动方式更是匪夷所思。网友估计,如果“快闪”成功,肯定可以上电视新闻,立刻会有复旦的教授出来谈年轻人的教育问题。可以肯定,不用多久,我们就可以看到各大媒体对国内“快闪”一族的活动报道了。

  快闪——你闪了吗﹖

  年轻、网络、无厘头、游走于法律监管的边缘……这些流行元素拼凑在一起,极大刺激着都市里驿动的心灵。有的事情,一个人做,旁观者会以为你是神经有问题;一帮人做,旁观者会认为自己神经有问题。而自由,意味着个人不仅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做一些正确而有益于他人的事情,也应该可以在某一些时候,做一些愚蠢而无害于他人的活动。

  从全球各地的“快闪”活动来看,它确实自娱且娱人,自愚且愚人。有着顽童心态的人、用调侃的方式宣泄对社会无奈的人,用自己的创意来制造自己的快乐。“快闪党”知道自己的行为在他人看来是愚蠢好笑的,但由于同伴的支持者是陌生人,活动前素未谋面,活动后立刻分道扬镳,他们反而为自己的“愚蠢”行为沾沾自喜。外人越不理解他们的行为,他们就越是偷着乐。

  我们在成长过程中都有过类似的经历,都渴望挑战权威,破坏规矩;在成人的气急败坏中,体验越轨的快感;更大的快乐,来自于成功地做了“坏事”又能及时逃脱。对于“快闪党”人而言,情形似乎是一样的。

  对于“快闪”,有人担心它对社会治安可能会带来不良影响,尤其一旦政治因素介入,活动的影响力将和参加人数成正比。解决之道自然是政府的正确引导和网民的自我约束。

  快闪——昙花一现吗﹖

  “快闪”,有否可能如其英文名字所示,光芒一闪,“Flash”过后就消失了呢﹖其实,“快闪”行为一直伴随着我们每个人的成长,从路上几个学生并排走路唱歌招引路人观看,到朋友间合作的无伤大雅的恶作剧,只不过现代的“快闪”,是建立在强大的现代通讯基础上,把原来分散、小型、临时的恶作剧升级换代了。对普通人来说,见识几次“快闪”活动,可以给平淡的日常生活增添一点佐料;从新闻界的角度看,“快闪党”无从猜测的“灵机一动”的活动方式,正好可以充实刊物花絮版面的内容;从“快闪党”人看,“快闪”的存在,证明了普通人也有创造新闻的潜力。

  (摘自《环球》)
作者: laoyao    时间: 2004-1-25 18:02

城市快闪族掀起新一轮都市“恐怖袭击”



(2003-10-27 11:32:52)

警告

目前美国有一个名为“快闪党”的神秘组织,他们曾聚集近500名党员,到纽约市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去朝拜一条机械恐龙,但5分钟后众人以极速离去,全过程不到10分钟!世界各地如日本、巴西、德国、新加坡等地纷纷出现各式各样的离奇活动,比如500人齐聚超级市场拍打西瓜、300人一齐脱掉鞋子丢掉……难道是新一轮“恐怖袭击”?

狩猎北京快闪族,失意寂寥麦当劳

从10月份起,国内媒体开始零星出现关于“快闪一族”的报道。人们对所谓快闪(flashmob)这个新名词的解释是:一群通过互联网或手机联系、但现实生活中互不相识的人,在特定地点、特定时间聚集,一同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无聊”动作,然后迅速分散的举动。

10月16日,记者在著名网站泡网江湖琴论坛(http://paowang.com/qin/)发现,一位名为小妖精小小的网友,贴出了标题为“北京最大的一次快闪行动,快来参加!”的帖子,邀请网友参加10月18日于王府井大街一家麦当劳进行的快闪行动,内容是大家一起对着柜台大喊三声:“我不喜欢”,接着加一句:“快闪”,然后迅速撤离。

这很可能是快闪族在北京的第一次行动,抱着好玩的事情一定不能错过的心理,记者准备好了相机,在18日活动进行前一小时就赶到了位于王府井书店北侧的麦当劳。距离约定下午3:00的时间越来越近,但店内并没有出现预想中的场景,记者苦候到3:30分,才开始意识到,很有可能北京快闪族已经失约。

但据观察,在3:00之前,明显有几位衣着另类的年轻人在店内左顾右盼,不断地发短信,也有肩扛摄像机的人在此好像寻找着什么。3点过后,他们和本报记者一样面带失望的表情相继离去。由于地址不明确(王府井大街有数家麦当劳),现场临时也难以联系到行动发起人,随后几天也没见到京城媒体报道,所以这次快闪行动最终有没有“闪”起来不得而知。记者与这种据称是青年人最时髦的无厘头行动擦肩而过。但不管怎么说,“城市快闪”这一源自欧美、盛行港台的新兴行为的确已经出现在我们身边,很可能某天它就会在你身边上演。

说的多做的少,内地闪族有点羞涩

快闪族的主要特点是新奇好玩,这就要求参与者有一点点的勇气,尽管国内的年轻人已经很容易能够接受新鲜事物,但在面对“快闪”这一甚至可以用陌生这个词来形容的活动时,还是难以避免地流露出羞涩心理。国庆期间,厦门网友曾组织过一次快闪行动,但到了行动时间,还是围观的人多,真正付诸行动的只有两个人,这次“国内首次快闪行动”前期宣传的轰轰烈烈,结束得却潦潦草草。

据报道,“厦门首闪活动”发起人在召集令中号召大家,“除非发生台风、地震这样的意外事件,不然活动按计划如期进行。”召集令在厦门最有影响的几个论坛贴出后网友反响强烈,为数不少的跃跃欲试积极报名。这次快闪行动的内容是:某日中午12:00,大家一起望着海关顶楼大钟,右手拿饮料晃动三下,一口气喝完,然后将饮料罐踩扁扔进垃圾桶,喊一句“闪啦”后各自跑掉。

然而在当地记者如约赶到活动现场时,在网上信誓旦旦要好好玩一把的年轻人并没有出现多少,来的一些人也大都面带羞涩,躲在一边旁观,最后两位发起者认为既然来了就闪一下吧,于是打开可乐,几口喝了下去,喊一声“闪”后,各自扭头走了,记者甚至还没来得及拍照。

也许是媒体对国内闪族的期待太高,也许是组织者缺乏基本的组织能力,但这都不是导致快闪失败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可能还在于,受传统文化影响,我们的年轻人还缺乏当众“表演”的勇气。也有网友认为,“‘快闪’只是一个纯粹无厘头的游戏,想的太多,评论太多就失去它本来的初衷了。”但综合媒体以及网友的观点,大家一致认为,快闪是一件既有趣好玩又无伤大雅的事情,不妨放开不必要的思想束缚。

快闪党暴走城市,快闪行动方兴未艾

目前正被都市青年所津津乐道的“快闪”活动(flashmob),其历史其实很短,它起源于今年5月美国纽约曼哈顿,然后迅速地席卷了全球,欧洲、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地,其中最著名的个例有:6月,纽约一家玩具连锁店突然涌进三四百人,团团围住一只机械恐龙,大声呼喊膜拜;7月24日,200多人聚集在纽约公园内学鸟叫;8月8日,荷兰阿姆斯特丹,400人模仿“狗仔队”冲着离开超市的顾客疯狂拍照;8月13日,600人在英国曼切斯特某购票中心拿起扇子大力舞动;8月中旬,300人涌进罗马图书馆,向管理员询问些根本不存在的书名,然后大声鼓掌欢呼……以上“快闪行动”持续时间多半在5分钟左右,在围观群众瞠目结舌、警察未能有所反应之前,“快闪党”一哄而散。快闪行动频频发生,因此被媒体戏称为“新一轮都市‘恐怖’袭击”。

这股风潮很快影响到港台地区。8月22日晚上9时许,数十名外籍人士突然涌入香港铜锣湾一家快餐店,一同高举卫生纸大跳芭蕾舞,并发出轻快的呼叫声,约一分钟后即停止行动并火速四散,令在场的职员及顾客均措愕不已,并惊动警方到场了解情况,但无人被捕。

8月27日下午,快闪党首度在台湾现身,快闪成员下午2时许在台中广三百货前,集体面向广三广场,大喊三声“火星来了”!然后迅速解散。据中新网消息,这次活动据说是“台湾快闪暴走族”网站所发起。台湾目前在网络上大约有5个“快闪党”相关网站,其中以成立于本月17日的“台湾快闪暴走族”最大,成员有396人,参加成员有学生、社会人士,据称大家一致的目标是要“将快闪的理念推广全台”。

在台湾,快闪党活动频繁。9月7日下午3时58分,是快闪族集合时间,这次他们行动,是进入便利商店将科学面泡来吃,唱完一首歌曲之后随即闪人。不过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却不见任何快闪一族,倒是台湾南部的警方相当紧张,在店外来回巡逻,引起路人议论纷纷。由于媒体的强烈关注,快闪族们的行动屡屡以失败告终,但这并不妨碍阻止一轮轮的快闪行动火爆起来。

认真地实践无聊,闪客构筑蚂蚁帝国

詹森《现代科学故事》一书称,闪客的聚集,类似蚂蚁帝国的形成。蚁群中没有任何领袖设置动作行为,它们被群逻辑所控制,依靠嗅觉寻求食物补给的最短途径。在不少快闪论坛上,闪客们作出了这样的声明:“我们不接受违法建议,我们不妨碍社会和他人,我们只想跟不认识的人一起做做无聊而且愚蠢的事!”在闪客眼里,和陌生人共同分享某件事务,集体宣泄某种情绪,这就是快闪最大的魅力所在。

那么,在公共场合进行快闪行动是否合乎我国法律允许呢?根据我国《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以及《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由此可见,尽管闪客们的速度足够快,但如果因闪的内容“不好玩”而被捕,很有可能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快闪好玩,但也未必人人喜欢,据国外媒体报道,曾被无端卷入“奇袭哈佛大学书店快闪运动”的Kent,提起快闪活动,无法掩饰自己的憎恶:“那也许是我所见过最怪异的事件,”他说,“要是我再碰到那帮坏小子,我非踢他们屁股不可!”在快闪老巢纽约,一部分和Kent一样厌恶快闪的人,也开始团结起来,致力于反快闪行动。他们通过各种通信工具散布大量快闪活动的假消息,试图用“烽火戏诸侯”的老把戏冲淡闪客们的游戏激情。在全世界范围内,一个由闪客组成的蚂蚁帝国好戏正在上演。
作者: laoyao    时间: 2004-1-25 18:03

“快闪律例”:

  1.所有快闪言行,必须遵守当地法规和注意安全;
  2.快闪指令,必须“时间、地点、言行”三明确;
  3.快闪内容,要简单易记、任何人士均可实施;
  4.快闪的标准时间,要约定先进入某一网站或打电话到“117”报时台核准时间,做到分秒不差。
作者: tata    时间: 2004-1-25 22:31

咱们也是快闪吗?
可是花了6快钱的门票那,还是当“慢闪”吧,还可以吃小吃!
作者: aigle    时间: 2004-1-25 23:33

那明天还有人去石京龙么?
作者: butterfly    时间: 2004-1-26 00:31

呵呵呵,大家都去满闪了,闪完了还可以腐败
作者: 阿根    时间: 2004-1-26 11:31     标题: 慢闪活动没取消吧~~???

别到时候大家把俺给闪喽!!!
作者: butterfly    时间: 2004-1-26 12:14

呵呵呵,慢闪行动如期进行
作者: 阿根    时间: 2004-1-26 13:00     标题: 不好意思,多宝儿要去滑旱冰,祝你们玩的快乐!昨天石京龙咋没看到咱们的人呢??


作者: butterfly    时间: 2004-1-27 00:30

俺们都明天去,你也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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