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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长文,但是很好看--前世今生三百年(你若不是你,是否爱你)[ZT]

前世今生三百年(你若不是你,是否爱你)[转帖]

作者:西安西岭雪

一、 走进老北京的四合院
      
  那天,桃花初开,刚下过雨,一地的嫣红斑斓。
  我穿过天坛,走在北京的街道上。鳞次的高楼,穿梭的车辆,行人脸上带着焦渴和欲望,男人和女人摩肩接踵。空气里含着雨后特有的芬芳,阳光与尘土都不能使它遮蔽,有风,紧一阵缓一阵,于是花香也随着浓一刹淡一刹。
  有人撞了我一下,但我不觉得,或者说身体感觉到了,可是意识没有触动。我的心,沉浸在昨夜的梦里。大太阳在头顶上明晃晃地照着,可是梦里的天空下着雨。
  那种滴沥的恍惚,难以言喻。
  梦里是另外一个世界,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穿着古代的衣服,同我无比熟悉,可是不认识。
  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当我在北京的街道上走着的时候,他们也行走在某个时空中,不知疲倦,宛如孜孜于追日的夸父。
  从小到大,这样的梦已经蛊惑了我太久太久,破碎而缠绵,有一种冷冽的心痛。常常担心有一天睡着睡着,就会被梦中人带走,再也醒不过来。
  路边的四合院围墙上写着个大大的“拆”字,如果明天再经过这里,也许已经看不见它,可是我会仍然记得这里有过一个四合院,那么它们就将重现于我记忆的空间,并在那个空间里依然伫立。
  不知是什么样的情绪推动我推开院门走了进去,据说,以前这样的四合院在北京有很多,可是现在已经拆一座少一座,除了留下供拍摄和当作文物用的仅有的几幢之外,其余都要作为违章建筑被拆掉了。
  院子已经搬空,只留下几个破损的旧花盆和一堆丢弃的废家俱,一个炕桌模样的缺腿木器上粘着张画报当作桌面,我看了一眼,画面已经模糊,可是仍然可以判断出是故宫的照片。奇怪,我并没有参观过故宫,可是我可以清楚地知道这一张拍的是养心殿。我还知道,那个被油渍洇污了的地方应该是一把鹿角椅。
  绕过炕桌往里走,是一株合抱粗的老树,已经不知几十岁了,但是很快也将被伐掉,以身殉屋,可是此刻它好像丝毫不知道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仍然忠实地以遮天绿盖荫庇着一排三间青砖琉璃瓦房,我径直推开正房虚掩的屋门,不禁吓了一跳——一个穿白衬衫灰色西装裤的青年男子正站在屋中央弯腰整理着什么,见到我,惊讶地将手遮在额前挡住突然射进的阳光,并从手掌下诧异地打量着我。
  我大窘:“对不起,我没想到这里会有人。”刚说完已经知道错了,赶紧补救,“我的意思是说,以为这里不住人,可以随便看……”天哪,这错得更离谱,再进一步解释,“不是,我是说,走过这里很好奇,看它要拆了,就想看一看……”
  年轻人笑了,他站直身子,并且礼貌地将高挽的袖筒放落,温和地说:“请随便看。”
  他的温和使我的紧张烟消云散,我问:“这是你的家?”
  “曾经是。”他留恋地打量四壁,“但现在已经不是了。通知说,明天这儿就要被拆了,所以今天最后来检查一次,看看有什么可以保留的。”
  这时候我看清楚他正在清理的东西是些旧的杂志画报,有些居然是半个世纪前的藏品,不禁大惊:“这些都是宝贝呀,要扔吗?”
  “是我奶奶的东西,奶奶去世很久了,这些东西一直堆在箱子里,没有人看。你想要吗?”
  “我可以要吗?”我睁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这样的好运气。
  “当然,遇到你是它们的幸运。”
  “我才真幸运呢。”我喜出望外,立刻紧紧地把它们抱在怀里。
  年轻人又笑了:“放在箱子里带走吧,不然不好拿。”
  我接受了他的建议,道谢再道谢,便转身逃也似地走了,生怕主人会反悔,再把它们要回去。
  
  走到路边打车的时候,我才发现出了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的钱包被偷了!
  我回忆起那个刚才在路上撞我的人,也许钱包就是那时候被扒掉的吧?但是现在怎么办呢?就这样走回去吗?我抬头望一望正午的太阳,不可能的,不要说天气这么热,箱子这么沉,最关键的,我早已迷了路,根本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走。
  我徘徊在四合院门前,犹豫着要不要回去向那个好心的年轻人借十块钱给我打车回去,可是想到初次见面就这样打扰人家,未免太贪婪了。
  正在这时,院门开了,年轻人看到我,十分惊讶:“怎么?还没走?想把这些老杂志还给我?”
  “不是,当然不是。”我把箱子护紧在胸前,这才发现发了半天呆,出了一身汗,我居然一直没有放下箱子。“我想,可不可以跟你借十块钱打车,是这样,我的钱包被小偷偷了。你把地址留给我,我明天会还给你的,还十倍都行。或者,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跟我一起回宾馆拿……”
  年轻人再次绽开他四月春风般温暖的笑:“何必说得那么严重?不就是十块钱吗?”他取出钱包,又问:“你要去哪里?十块钱够吗?”
  “够的,我是一路走过来的,应该不会很远。哦对了,我叫唐诗,台湾来的,住在京华饭店,你的地址留给我好吗,我好还钱给你……”
  “不用了,祝你在北京玩得高兴。”他将十块钱塞给我,又顺手替我招了一辆车。
  我还来不及问清他的名字,他已经简单地对司机交待一句“京华饭店”就替我把车门关上了。
  车子行进在宽阔的北京街道上,箱子上的浮灰飞起来,有种故纸堆特有的霉味儿。可是我的心里,却充满崭新的温暖的喜悦,由于昨夜的梦而带给我的缠绵了整整一上午的忧郁早已因为这场奇遇而随风消散了。
  
  回到酒店时,刚下车,有个年轻人迎上来:“唐小姐,去哪里了?我等了你好久。”
  我抬眼,看见是北京分公司的小李,李培亮,一个挺俊的小伙子,怎么说呢,用个最常见的词儿,叫做“浓眉大眼”,用在他身上可真是不错。
  他的眉毛,夸张的一种浓黑,直飞入鬓,眼睛又圆又亮,又过分灵活。所有见过他面的人都说,小李不唱戏真是可惜了,天生一张堪描堪画的脸。气得他天天对着镜子想办法把两道眉毛往下弯。
  我就亲眼见到一次他对着镜子修眉毛,我打趣:“男人也修眉?”他憨笑:“让它没那么往上吊。”我笑吟:“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那是《红楼梦》里形容王熙凤的句子,当即说得他一张脸涨红起来,嚷嚷着要找剃刀把眉毛彻底剃光了去。我问:“剃光了怎么办?”他答:“纹眉去。”我又问:“那不更像女人了?”他没辙了,一脸天真的苦相,两只眉毛吊得更厉害了。我笑弯了腰。
  是那样子熟起来的。一下子就成为朋友。全忘了上下属关系,也忘记才认识不过几分钟。
  那么快熟悉,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笑容,很像我小时的一个玩伴,叫做张国力。张国力,那是刻在我心上的名字。虽然已经分别十七年,可是,我没有一天不想起他。小李阳光般没有阴影的笑容,将印在我心上的那个名字照得更亮了。
  当下我将手里的箱子塞给小李,笑着抱怨:“早知道你在,我就同你借车钱了,也省得当街乞讨那样糗。”
  “你?当街乞讨?”小李天真地瞪大眼睛,一双眉毛又吊了起来。
  “是呀,为了十块钱。”我看到他身后的三轮车,“这是什么?”
  “三轮车。”
  “我当然知道这是三轮车,就是问你骑三轮车来做什么?”
  “载你游北京呀。游北京就得逛胡同,逛胡同就得坐三轮车,不然,游不出那种味道来。”
  我“嘻嘻”笑了,得意地炫耀:“我已经逛过胡同了,还进了四合院,还捡了一大堆宝贝。”
  小李探头往箱子里瞅一眼:“旧画报?你喜欢这些个?赶明儿我给你拉一车来。”
  我笑着,不置可否,两个人齐心协力将三轮车安置好,再把箱子搬进酒店。
  坐定了,小李告诉我:“我一早就来了,想带你出去好好逛逛,本以为你们台湾人都是夜猫子,不会早起的,没想到你是个例外。”
  “那倒不是,在台湾时我也很贪睡的,可是在北京,总觉得睡觉太浪费了,就起早了。”我笑着答,一边翻看茶几上的记事簿,“哦,今天下午的安排是……去王朝谈广告。王朝是你联系的吧?要不要一同去?”
  “不要,那两位大小姐我实在吃不消。”
  “哪两位大小姐?”
  “他们的创意部经理和制作部经理啊。今天下午就是由她们两个代表王朝同你谈合约,报告宣传计划。”
  “这两位小姐很难缠吗?”
  “还不是一般的难缠呢。不过,她们同你倒好像很有缘。”
  “有缘?为什么?我又没见过她们。”
  “这个……”小李脸上闪过诡秘的一笑,“天机不可泄露,到时候让你自己去感受一个意外惊喜吧。”
  
  我们去热带雨林餐厅吃快餐,跟电动大猩猩合影。
  小李不住地按动快门,我说你怎么都不选景就浪费底片,他回答说我长着一张开麦拉面孔,怎么拍都上镜。
  听到人夸赞自己总是愉快的,我们要了一点红酒,边喝边聊,话渐渐多起来。我告诉他,其实我出生在北京的,但是小时候因为爸爸的海外关系而全家下放到农村,一直到六岁上文革结束才全家迁往台湾同爷爷团聚的。
  “唐记再生缘玉行”是爷爷的产业,本来应该交给叔叔,他在台湾后娶的妻子生的儿子,可是叔叔十年前遇到车祸残了,玉行生意只得交给爸爸。爸爸是外行,苦练了多年基本功,在行内也算是好手了,可是识玉的本领还不如我,所以爷爷对我十分器重,这次来北京主持大型拍卖,便是爷爷对我的一次考验。来之前,爷爷和爸爸千叮咛万嘱咐,说这次玉饰展是我们唐家玉器行在内陆的第一次公开大型拍卖会,绝对不可掉以轻心。爷爷还说:“诗儿,这次签字无论对你个人还是对咱们玉行,都是非同小可,你可千万要打起精神呀。但是另一面,我又希望你能独挡一面,所以不打算派任何助手陪你谈判,一切都看你举手投足啦。爷爷拿一千万来赌你的成功,你不会让爷爷失望吧?哈哈!”
  小李艳羡地说:“十足十豪门气魄,考验子女一出手就是一千万,我们这些穷孩子,爸爸给十块钱打酱油就是十二分信任了。”
  我最怕别人拿贫富做文章,立即反攻:“你是穷孩子?别装腔做势了。我爸爸早已告诉我,说你是北京通,家里在琉璃厂占着老大的铺面呢,来咱们公司打工,不过是你老爸想易子而教,盼你早些成材罢了。你是拿再生缘当磨刀石呢,以为我不知道?还不说说看,什么时候带我去琉璃厂参观一下贵店面呢?”
  小李被揭穿底牌,大窘,坚持说:“那怎么能同你比呢?两间小铺子,管了糊口管不了穿衣,捉襟见肘,有什么好看的?”
  我见他这样介意,忙换过话题:“再同我说说王朝广告公司的情况吧。”
  小李定下神来:“为了配合这次玉饰展拍卖做宣传,咱北京分行的同事差不多已经把全北京翻了一个遍,最终选定三家做备选目标,其中王朝是我联系的,也是最看好的一家,就等你来敲定了。今天下午你先见王朝,明天上下午还安排了另外两家,然后咱们开会决定到底跟谁做,上千万的生意呢,乖乖,还不得打起十二分小心?”
  我笑起来,这个小李,就是喜欢夸张,不是十二分信任,就是十二分小心,仿佛连十足十这种形容词都还不够份量似的。
  眼睛湿粘起来,我捧住头,对小李说:“英国规矩,没到下午五点是不可以喝酒的,我们犯规了。”
  “没关系,补个午觉精神就全回来了。”小李向我打包票,“在北京,你得学会习惯午睡。睡醒了,又是一条好汉。”
  “可是,我害怕睡觉,因为害怕做梦。”
  “害怕睡觉?”小李夸张地瞪大眼睛,“我听说过有怕打怕骂怕冷怕热怕饿怕穷怕病怕战争怕瘟疫怕结婚怕离婚……的,可就是没听说还有人怕睡觉。你睡着后做的梦很可怕吗?”
  “那倒也不是,不过很累人。”我试图向小李描述我的梦,“我常常在梦中见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场景,看到一些面目模糊的熟人,可是醒来往往忘记大半,只是那种感觉,依稀仿佛,深深困扰我。”
  小李更加好奇,兴致勃勃地再要一杯酒:“说得再具体些好吗?那是一些什么样的人?”
  “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穿古代衣服,彼此纠缠,有时相爱,有时残杀,梦境支离破碎,很不完整,但是印象深刻…………”我努力回忆我的梦,觉得十分辛苦,“梦里,常常会出现一个男人。他背对我,始终背对,不肯回头。我朝着他走近,一天天走近,呼唤他回头,可是,总是在他回头的那一刹那,我就醒了。”
  “你从来没有看见过他的脸吗?”
  “从来没有。”
  “也许,有一天你看清了他,就不会再做这样的梦了。”
  “也许。可是,我怎样才能看清他呢?”我深深苦恼。
  “用意志力控制你的梦境。从梦境学的角度来说,梦是在人的大脑熟睡后一部分不肯休息的脑细胞的不规则的运动,是一些游离的意识。如果你可以在梦中运用自己的意志力使这些无意识的游离思想成为有意识的思维,你就可以战胜你的梦,你的心魔。”小李侃侃而谈,一副很权威的样子。
  心魔?我失笑,对这个形容并不赞赏。我不认为那是一种魔,我视那梦为儿时老友,痛苦不是因为梦魇,而是因为醒来的时候总是将梦忘记。而那遗忘,令我深深自责而怅惘,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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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香奈儿か at 2004-3-5 20:50:
JJ好惆怅呀


呵呵~~惆不好瞎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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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fluttervoice at 2004-3-5 07:30 PM:
唉……
问世间情为何物
只教人生死相许

男男女女
情情爱爱
什么是对
什么是错
爱过是不是就该庆幸
我们有缘能遇见
还是该悲哀
我们没缘相爱……

JJ好惆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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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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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教人生死相许

男男女女
情情爱爱
什么是对
什么是错
爱过是不是就该庆幸
我们有缘能遇见
还是该悲哀
我们没缘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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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To have, but not to h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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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眼呐…………………………
生活就像是饺子,岁月是皮,经历是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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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游荷慕泥 at 2004-3-3 12:25:
我以为我看完了,发现还有一页,差点哭死……


哈哈~我看了昨天一晚上加上今天一上午呀!
刚刚看到你回帖,还以为你看完了
正要感叹一下你看的快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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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看完了,发现还有一页,差点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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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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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院子里樱花初开,风一过,落红成阵。
  爸爸坐在花树下,对我喁喁地说着他年轻时“打眼”的经历:“有一次,我在北京琉璃厂看中一块红山玉龙璧,雕工、质地都是一流的,只一条,尾部断了一半,是件出土古玉。当时我一眼就看中了,摩挲了半晌,断定他是‘真旧’,不是‘新仿’,就买下了。卖家开价五万,我觉得值,可是手头没那么多现款,又怕回旅馆拿钱来不及,就倾尽身上所有,外加一块新买的‘劳力士’钻表,单论表价已经五万了,卖家这才松口。我以为捡了宝,赶紧捧回台湾来给你爷爷看,结果你猜怎么着?你爷爷把我臭骂了一顿,罚我两顿没吃饭。”
  “为什么?难道您打了眼,那块璧是假的?”我问。
  爸爸苦涩地笑了,怜爱地抚着我的头发:“别把老爸想得那么差劲,连真假都分不清。那块璧是真旧,可是,因为龙尾断了一半,已经不值钱了。你爷爷说,咱中国人迷信龙,喜欢佩龙形璧,那是图个吉利。可是龙尾巴断了,这本身就很不吉利,玉的质地再好,雕工再精,也没有意义了。起初我还不信,一连拿给几个行家估价,结果人家都是看一看便摇摇头走了。我这才信了爷爷的话。”
  说到这里,爸爸加重了语气:“所以说,这做玉人收藏古玉的学问大着呢,不光要眼光好,明断真伪,还要考虑它的文化涵义,古董价值,还有寓义和来历。缺了一样都会栽大跟头,你啊,要做的学问还多着呢。”
  我不服气:“可是出道这么久,我还从来没有打过眼呢。”
  “那倒也是,你好像特别适合玉人这一行,做什么都比别人事半功倍,去年北京拍卖会,卖得的玉价比我们预计的高出一倍来。又到春天了,要不要再去北京走一趟?”
  “不,不去。”我立刻惶恐地叫起来。
  爸爸安慰地拍拍我的头:“你这孩子,一提北京就是这么付魂不守舍的样子,不去就不去吧。哎,都是上次去北京,王朝秦经理那宗案子把你吓坏了,连北京都讨厌起来。”
  我低下头,心中酸楚不已。
  不,不是讨厌,而恰恰相反,是我太爱北京了,爱到怕。一年了,整整一年过去,可是,我从未忘记过北京,一分一秒也没有忘记过。
  记忆,是我最大的敌人,是痛苦的根。
  离开北京前,我曾到圆明园再次召唤吴应熊的鬼魂相见,问他,回台湾后还可不可以再见到他。他说,幽明异路,常见面有悖天数,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还是少使用超能力的好。
  我黯然,心中十分不舍。
  他又说,虽然今生今世我都不可能也不可以再见张楚,可是,我和他之间,始终会彼此感知,正和了那句古诗: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更加黯然,这样子只会更惨。如果真能无知无觉,或许可以更快乐一点。
  走的那天,宋词元歌苏君小李全体出动,浩浩荡荡到机场为我送行。
  宋词穿了件白底的绣花旗袍,我第一次看到她穿旗袍,说不出地优雅端庄,简直是风华绝代的,一个不折不扣的十四格格;相形之下,元歌的最新款夏奈尔套装反而稀松平常,不过反正再艳丽夸张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也都是可有可无,永远比不过她表情的生动灵活,千变万化。
  哦我真是不舍得她们。
  元歌和我抱了再抱,宋词却只是凤目含泪,中途她接了一个电话,忽然拉起我的手,说:“这里来。”她将我带至大堂中央,央求我:“笑一笑,好吗?”
  “你要拍照?”我莫明其妙地笑一笑,面孔是僵硬的。我把那只刻不离身的木灯笼从行李中取出来,交给宋词,“如果张楚来找你,就替我还给他。”
  已经是五月了,乍暖还寒的天气,欲哭无泪的心。
  我绝情地道别:“我不会再回北京来,也不会跟你们通信,你们,也请不要再找我了吧。”
  宋词默然,元歌怪叫起来:“凭什么?为什么?我们是朋友呀!”
  我说:“我要把你们忘记。”回过头,绝然地离开,忍住了不肯流泪。
  整个旅途,都一直在听WALKMAN,反反复复地放着一支老歌: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一生不流泪……
  我喜欢这支歌,喜欢它苍白而元望的祈求,喜欢一遍遍重复地听它,就像现在这样。
  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
  老爸皱眉:“这是支什么歌这么怪?忘情水又是什么东西?”
  “啤酒加白酒加果酒。”我答,有种温柔的酸楚流过心头。
  “古里古怪。”老爸嘀咕着,又老调重弹起来,“年轻人,不要整天守在家里,又不是没人追求,干嘛年纪轻轻地扮个老姑娘相……”
  年纪轻轻?爸爸不知道,我已经350多岁了。

  这时保姆走出来请爸爸去听一个重要电话,总算打断了他的唠叨。
  我也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每天必做的工作――打开电脑收发邮件。有个陌生的地址吸引了我的注意,怎么寄信人竟叫做“前世今生”,这会是谁?
  打开来,我心不由一震,竟是宋词的来信。
  宋词?回台湾后,为了忘记北京的一切,我一直不肯和宋词元歌来往,为怕因此及彼,想起张楚。而宋词因为体谅我的心事,也一直不肯打扰我。现在,是什么原因使她终于又决定给我写信了呢?
  宋词的信很长,也很真切,她写道――
  
  唐诗:你好。
  你好吗?转眼一年过去了。我一直问自己该不该给你写信,生怕打扰了你的平静。可是,当小李告诉我你怎么也不肯接受邀请再次来北京举办玉饰展时,我知道你的心一直很不平静,你根本没有忘。即使我保持缄默,再也不同你联系,你也还是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我和元歌,也不会忘记张楚。
  
  看到张楚的名字,我忍不住闭了一下眼睛。一年了,从没有人在我面前提起这个名字,突然看到,不禁有种闪电般的刺痛。
  离开北京时,我对元歌说:“我要把你们忘记。”可是,怎么能忘呢?每当有人喊我的名字“唐诗”,我就同时又响起“宋词、元歌”;每天早晨照镜子看到自己,就同时看见那张与自己依稀仿佛却是男性十足的脸。
  就像宋词说的,没有用的,他就是我,我就是他,我们是彼此的另一半,根本无法分割。即使他隐姓埋名,即使永不相见,即使所有的人都告诉我张楚的故事只是虚幻,我仍然不会忘记,那一段刻骨铭心的绝望的爱。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睁开眼,继续看下去――
  
  我复婚了,很幸福。唐诗,这一切全亏了你,如果不是你的出现和帮助,我差点与幸福婚姻失之交臂,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元歌和小李在热恋,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元歌这家伙,说她要多享受几年恋爱的感觉,说不定这中间遇到更好的男人,还时刻准备着跳槽呢。
  我始终没有把那个关于我们前世的故事告诉她,不愿意让她背上心理负担。
  唐诗,你也该和你的阴影告别了。自从你知道了前世的故事之后,你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不祥的人,把自己封锁得那样紧,何苦呢?
  这些话,是张楚让我劝你的。他们夫妻俩现在成了我们家最受欢迎的客人,每当想起他在前世是我的丈夫,我就忍俊不禁。这是个秘密,我一直瞒着我老公,怕他乱吃醋。
  了解到前世的故事,让我更加珍惜自己今世的婚姻,绝不让幸福再一次从我身边溜走。我老公一直说,复婚后我好像变了一个人,转世重生一样,他不知道,我正是一个转世重生的再生人呢。
  还是说张楚吧,他说他和你之间有心里感应,就算隔着千里万里,他也知道你一直是不快乐的,不仅是因为不能忘记他,还因为你那莫名其妙的负罪感。唐诗,不要让负罪感压倒了你,即使你的存在真的曾给某些人带来不安,也都以你和张楚的分别做补偿了。
  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其实,你离开北京那天,不仅我和元歌去送你,张楚也去了,只是,他不敢和你相见,而一直躲在远处悄悄地看着你。我把你带到大厅中间,就是为了让他可以清楚地看到你。我希望,你最后留给他的,是一个灿烂的笑脸。可是,天哪,你的笑比哭还难看,差点把我的泪都逗出来了。
  飞机起飞后,我们走过去跟他打招呼。他不理睬我们,也不说话,只是一直呆呆地站在那里,就像一尊雕塑。那样子,就好像整个人都被掏空了一样。我知道,他虽然没有和你说一句话,可他的心是和你在一起的,他的心已经随着你去了。当我把你的木灯笼还给他时,他忽然发了狂,举着它一直要往隔离门里冲,几个保安都拉不住……
  看到一个大男人那样痛苦,我的心都要碎了。元歌还一直要追问他既然爱你,为什么又不肯向你表白。我制止了她的莽撞,可是我心里也很难受。唐诗,我佩服你的坚强,更敬佩你的善良。但是,同时我也羡慕你,拥有这样浓烈而深刻的爱情。
  记得,你告诉过我,说我的前世用尽心力都没有得到过吴王爷完整的爱,那样的人生才叫失败呢。你还说,我在死前曾经许愿:如果能和他真诚相爱,哪怕只有一天,也够了。
  唐诗,这样的爱,你已经得到了,既使不能相伴,但你们的心会在一起,不是一天,而是永远。这还不够吗?花朵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曾经盛开而不是永远定格做墙上的一幅油彩画,如果你可以这样想,那么,你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得到过最美丽的爱,不是吗?
  唐诗,重新欢笑起来吧,再不要为分别流泪了,只要有爱,这世界就依然是无限美好的呀……
  
  我没有看完,泪水又一次朦胧了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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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梦呓
  
  第二天早起,小妹发了高烧,呓语不止,不停地喊着秦归田的名字,声音里充满恐惧。
  我不敢耽搁,立刻送她进医院,然后通知阿清随后赶来。
  等待诊断结果时,接到老爸电话:“丫头,跑到哪里了,都不打电话回来?”
  听到乡音我无比亲切:“爸爸,拍卖会很成功。”
  “小李都已经跟我说了。女儿,干得好!”
  “好说,将来都是我的嫁妆。”我笑,同时心里寂寞地想,还嫁妆呢,这世上哪里还有可嫁的人。
  老爸呵呵笑:“那么,你明天该收队了吧?”
  “明天?”我一愣。
  “怎么,乐不思归了?”
  “爸,我还有点私事,想晚几天回去。”
  “交到新朋友了是不是?”
  “是。”但是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年轻人,难得的。好,爸爸就多给你几天假期,记得要玩得开心点。”
  “谢谢爸爸。”
  我知道爸爸一定是误会了,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然而……
  就在这时,我忽然感到一阵莫明的窒息,蓦地感觉到张楚的存在。他就在我左右,距离我很近的地方,仿佛有强烈磁场干扰,让我清楚地感知他的气息。
  如被蛊惑,如受牵引,我不自觉地站起,听凭心的指引一步步走向病房。
  隔门听到张楚的声音时,才发觉那原来是妇科诊室,他是陪他妻子来做第二次或者第三次检查?
  一道门隔着我和我的另一半,那种被斩断的疼痛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晰绝裂。
  我不敢推门进去,却又不舍得就此离开。
  张楚,张楚,当我站在你的门外念着你的名字泪流满面,你可也知道我的存在?
  不知道站了多久,又是手提电话让我三魂归位:“唐诗,我是宋词,有件东西要给你看。”她略略踟蹰,声音里有丝愧意,“也许我就该拿出来,可是鬼使神差,一开始瞒住了,后来就再也说不出口。”
  我觉得好奇:“什么东西说的这么严重?”
  “是有关……元歌的案子。”
  我立刻自诊疗部赶向住院部。
  甬道旁有朵零落的木棉,我随手拾起撂在花圃里,不忍心让它再受世人的践踏。即使一朵花谢了之后还有另一朵,但是这一个只是这一个,并不因为万物内在的必然联系而彼此混淆。
  了解到自己的前生使我懂得更加珍惜现在,珍惜此刻的自己,以及自己拥有的一切短暂而永恒的缘。
  只是,我和张楚,却不是缘,是孽!
  
  宋词所谓的东西是一卷录相带。
  苏君也在,他今天把胡子刮干净了,白衬衫打领带,棕色西裤,看起来十分养眼,见到我,露出由衷的笑:“我来接宋词回家。”
  我对他向来有好感,恃着曾与他并肩做战,以熟卖熟地调侃:“那你可要问过宋词。”
  偷眼看宋词,嘿,巴辣女此刻温顺似小绵羊,脸颊飞红,低着头不说一句话。
  我会意微笑,顺水推舟,“那就有劳你了。”把朋友当货物般移交,心下如释负重。
  “不忙,先看完这卷带子。”他指指录映机,已经调试好,只等我来一起观看。
  一片雪花之后,荧幕上出现了秦归田和元歌。
  我惊呼,那竟是案发当晚秦某同元歌争执的全过程,上面且有准确的时间显示。
  背景是“王朝”七楼的走廊里,秦经理追着元歌在纠缠,先是动口,继尔动手,元歌一味推诿,终于隐忍不住,挥起一掌掴在姓秦的脸上,转身便走。
  我看得忘情,忍不住喝彩:“打得好!”
  录影在这个时候戛然而止。
  如醍醐灌顶,我惊喜地叫起来:“元歌是这样子跑出去的,这时间正与保安记录的元歌离开大厦时间吻和,也就是说,在元歌走的时候,姓秦的还活着。”
  “没错儿。”宋词低下头,“所以这足以证明,元歌没有杀人。”
  “可是,你怎么会有这东西?”
  宋词有些羞赫:“那天我在八楼影像室加班,正在试用新录影机,听到楼下有人争执,出门一看,见是姓秦的和元歌拉拉扯扯,十分肉麻。一时好玩,就开动机器录下全过程。后来出了事,只有我同元歌两人最可疑,我想如果我出示这卷带子,那么案件就会集中在我一人身上,所以隐瞒。后来,就再也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苏君惊奇:“宋词,你好像变了一个人。”
  “这是因为唐诗。”宋词紧紧握住我双手,“是你驱除我心中恶魔,让我知道,一个心中有恨的女子是不会美丽的。以前是我不好,太怨天尤人,自视清高,但是这件事让我知道,出身并不重要,一个人高贵与否,看的是她的作为,够不够光明正大。”
  “说得好极了。”我拥抱宋词,并同苏君重重击掌,“走吧。”
  “你要去哪里?”宋词叫我。
  “去警局。”我回头看苏君,他心意与我一致,已经在打电话通知律师。
  嘿,宋词这家伙有桃花运,虽然九死一生,可是到底趁机得回如此佳婿。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宋词追上:“我也去。”
  “你还没痊愈,别太劳累了。”我说,忽然想起一事托付她,“小妹还在隔壁打吊针,你能不能帮我去守着她?”


  铁证如山,元歌的保释手续办得非常顺利。
  有宋词的例子在先,我担心她在里面呆这么久,或许会心理失衡,特意约了李培亮一起去接驾。
  守在警局门口,本以为我们将要见到的是个形容憔悴神情呆板的落难女子,可是不,元歌小妮子穿着我买给她的名牌时装,大摇大摆地走出来,妆容明艳,笑脸相迎,略瘦了点,可是更见窈窕动人,看到我们,娇喝一声:“培亮,你来接我?”张开双臂,“嘤”一声投进怀中。
  小李冷不防暖玉温香抱了满怀,立刻激动起来,手足无措,呆半晌,终于想起电影中常见镜头,于是腾一只手出来轻轻拍抚那受惊的美人,口里还哄着:“没事了,现在没事了。”
  我用手背擦擦鼻子,叹为观止。这才是真正活色生香的女子,刚刚脱险已经忙着表演笼络手段。
  元歌到这时候好像才看到我,走过来伸出双手说:“唐诗,谢谢你,我真想死你了。”
  我以为她要同我握手,刚刚迎上说一句“小意思”,却已经被她紧紧抱住,倒被这份热情弄得心酸起来,于是现学现卖,也仿佛李君那样将一只手拍着怀中可人儿的背,连声说:“没事了,都好了,没事了。”
  小李问:“是回家还是先大吃一顿?”
  “回家!”元歌毫不犹豫地说,“我在里面关了那么多天,要赶紧除除秽气。”

  一张临时支起的床,一只旧冰箱紧捱着茶几,每次开冰箱门时要把茶几挪开,关了门再挪回去;一张旧书桌同时也是梳妆台,上面摆满各式高档化妆品,单口红就有十几管,CD兰蔻雅诗兰黛都有,包装娇艳而华贵,主人几日未归,上面落满灰尘,有种颓废的美;一个木的洗脸架――洗手池是没有的,淋浴要到公共浴池云――绳子上搭着毛巾,看清了,也是名牌;衣柜是那种可折叠的简易塑料品,猜想里面的内容也一定相当精彩。
  这就是元歌的租屋。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我绝对不会想到如此艳若桃花的一个天使是从这样简陋的地方打造出来的。
  忍不住地觉得鼻酸,在这一刻,我原谅了她以往所表现出来的所有的势利以及对金钱过于强烈的渴望。
  元歌抱了浴巾去公共浴池除秽气,小李兴致勃勃地布置餐桌,我顾自开了冰柜取出红酒斟了一杯,走到阳台上看风景。
  楼下有孩子在打球,笑声一阵阵传上来。我忽然觉得寂寞。
  蚀骨的寂寞。
  我知道有一段故事在没有开始的时候就要结束了,而另一段故事却在尚未准备好的时候便要开始。
  镜花缘。
  所有不能成真的绮梦都是镜花缘。
  可是我甚至连一朵镜中的花儿也没有。
  元歌追到阳台上来,手里也拿着一杯酒,晃呀晃的,如同她不安定的眼波荡漾。
  我问:“有话对我说?”
  “有件事问你。”
  “你问。”
  “小李……”她看住我,妖媚地一笑,如狐,“可是你男朋友?”
  我惊讶地看着她,她的眼睛亮闪闪的,亦如狐,一头长发湿淋淋地披在肩上,处处都像狐。
  “元歌,”我慢吞吞地开口,“我以前跟你说过的……”
  “说你爱上了一个望尘莫及的男人嘛……”元歌打断我,更加狐媚地笑,“可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谁知道这段日子有没有改变呢。”
  楼下传来喧哗声。
  有个孩子射门成功了,有人在笑,有人在叫,声音好像从很远很远的童年传来。无忧无虑的童年。童年,有个男孩送给我一盏木灯笼,他说:“拉勾,上吊,100年,不许要!”
  100年不许要,可是300年呢?
  宋词和元歌,是我梦中的人,从小到大的伴侣,我们认识已经有整整350年了。然而,350年前,香儿不了解吴应熊,350年后,元歌也无法了解我。
  她还在絮絮:“你这样落寞,一副失恋的样子,不是为了小李吧?”
  我举起杯一饮而尽:“其实,如果你看中了他,他是不是我男朋友,你都一样会追的吧?”
  “可是如果不是,我会更加心安理得些。”她回答,有种理直气壮的诚实。
  我失笑,给她一个肯定的答案:“不是。”
  “很好。”她转身欲走。
  我叫住她:“再告诉你一个秘密。”给她一点鼓励,“小李其实不是一般打工仔,他家里,在琉璃厂有两处铺面,是个殷实之家。”
  “真的?”元歌笑了,“真是意外之喜!” 一甩长发,一阵风样地飘走了。
  我没有回头,依然望着楼下的孩子出神,射门的英雄被他的同伴抬起来沿着小操场 游行 ,其余的几个在一旁呆呆看。胜负已分。
  这也是缘份。
  他们有踢一场球的缘,而我,有观一场球的缘。
  一切,都是注定的吧?
  宋词和苏君,元歌与小李,我的出现,也许就是为了成全他们。如今,她们各自找到自己的缘,我,也就功德圆满,合当隐退。

  刚刚想到宋词,就听到门铃响,接着是元歌高八度的叫声:“唐诗,你看谁来了?!”
  是宋词,她和苏君一同出现在元歌的面前。两人许久不见,立即紧紧拥抱在一起,看到她们那亲热的场面真令人难以置信不久之前她们还是不共戴天的敌人。
  抱完了,又彼此慰问,互相交换受审感受,说个没完没了。元歌眉飞色舞地向我们描绘她每天受审时如何向警员抛媚眼,弄得那新来的小警察坐立不安,几乎忘记做笔记,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一边调侃小李:“元歌是把火,走到哪烧到哪,你可要看小心了。”
  小李脸红红的,十分忸怩:“吃水果吧。”
  茶几上果然已经摆满了各式茶点,水果沙律。元歌和宋词两个,笑嘻嘻地勾着手,大快朵颐。小李反客为主,率先举起杯来:“唐诗,整件事你居功至伟,敬你。”
  “对,我们敬唐诗一杯。”
  三只血红的酒杯轻轻碰撞在一起。唐诗、宋词、元曲,三种永不能融和的文体,合奏了一支祝酒歌。
  我望向冥冥之间,心底长长吁出一口气,自己同自己讲:“吴应熊,现在你该瞑目了,你的一妻一妾如今终于和睦相处,执手言欢,你老人家功不可没,寿终正寝吧。”
  “现在,开始开会。”宋词说。
  我一愣,元歌已经替我问出心中所想:“开会?开什么会?案子不是已经结了吗?”
  “你是没事了,可是不等于案子结了。”宋词轮流地望着我和元歌,“我们怀疑,案子可能有了新的进展。”

    宋词转向我,“昨天,你去警局,我去陪护小妹,见到一个人。”
  “阿清?”
  “不,不是阿清,是张楚。”
  我的心立即停跳。张楚?哦,对了,昨天他也在医院的,陪他太太做检查,他们遇上?
  宋词说:“我和张楚聊了几句,决定一起去看小妹,她睡着,一直说梦话,声音很恐怖,不住念着一个人的名字……”
  “我知道,是秦归田。”
  我将小妹住在宾馆里每夜梦魇的情形说给大家。
  宋词点点头,问:“那你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会一直喊着秦乌龟的名字呢?”
  “很简单,她是第一个来到案发现场的人,看到秦归田的尸体,受了惊吓……”
  “错,她受了惊吓不假,却不是因为见到死乌龟,而是因为活的秦乌龟。”
  “什么意思?”我隐隐猜到了什么,可是一时又不敢断定。

   宋词又问:“唐诗,你能不能告诉我,小妹在你处养病,养的是什么病?”
  “这个……”我犹豫,这是小妹隐私,可方便宣之于众?
  但是宋词已经说出答案:“是堕胎对不对?你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要堕胎?是谁的孩子?”
  “是阿清的。”我理所当然地回答。
  “不,不是阿清的。一个男人和女人之间发生过某种亲密接触后,连空气都会变得暧昧。可是小妹和阿清在一起,还仍然生疏客气得很。”
  “那……”我忽然想起那天谈及孩子时阿清脸上痛苦的表情,难怪他不要那个孩子,原来那并不是他的选择。可是,小妹对阿清的痴情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她不象是一个放荡的女孩,如果孩子不是阿清的,又会是谁的呢?难道……
  没等想清楚,元歌已经先叫出答案:“孩子是秦归田的!”

  我愣住,紧张地盯着宋词,希望她否认。可是,她却肯定地点点头:“没错,这是惟一的可能性。所以小妹彩绘一而再地做噩梦,在梦中喊秦归田的名字。”
  “小妹和秦归田,怎么可能呢?她是那么单纯的一个女孩子,不可能跟秦归田那个大色狼的。”
  宋词怜惜地看着我:“唐诗,你太单纯了,只想到爱才会怀孕有子。却想不到,这世上有一种人,邪恶如野兽,可以做出完全没有人性的举动。”
  “你是说……”我被那残酷的猜想吓住了,“不!怎么会这样?”
  宋词的眼光更加怜惜:“张楚没有猜错,他说你连听到妙玉的最终结局很可能是落入贾芹之手都受不了,一定更不能接受小妹曾被秦归田侮辱的猜测。”
  “可这是非常可能的。”元歌帮腔,“在公司的时候,我几次都撞见秦乌龟调戏小妹,每次小妹给他送茶递水,他都会趁机猥亵。那只乌龟没有做不出来的缺德事儿,他连我都想染指,还会对付不了小妹吗?”
  宋词点点头,接着说:“我和张楚已经分析过,小妹梦境的惟一解释就是:姓秦的曾对她施暴,致使她怀孕,她喊‘秦经理饶了我’,不是因为梦到了杀人现场,而是梦到她被强暴的现场。”
  天哪!我被这超乎自己想像能力的推理吓住了,忽然间隐隐约约想到一件事:“那,那不是说,她有杀人动机?可是,小妹哪儿有那个能量?而且,她看起来,根本不像个杀人犯。”
  “不仅是不像,而是可以肯定,她不是杀人凶手,而且真凶是谁,她也根本不知道。”宋词娓娓分析,“小妹是个心思很重的人,如果她知道是谁杀了姓秦的,那么梦里喊的就不是‘秦经理不要’而是‘阿清不要’了!”
  阿清?!
  我望着宋词,她终于说出了这个名字。这个名字,也是我刚才隐约想到而不敢肯定的。是阿清,会吗?
  “一定是阿清!”元歌叫起来,“如果孩子的确是秦归田的,那么就不仅小妹有杀人动机,阿清也有杀人动机,而且,他是专业军人出身,又是大厦保安,既有杀人时间又有杀人能力,他才是最大嫌疑!”苏君接着宋词的话头说下去:“刚才,张先生来了我家,我们讨论了很久,虽然不能完全确定案情经过,却也八九不离十。来找你们,就是想再彼此印证一下各人所知道的……”

 “等等,等等。”元歌叫,“你一再说到张先生,张先生是谁?又怎么搅进这件事里去了?他那么会分析,为什么不干脆请他来跟我们一起开会?”
  宋词望向我,我惨然地低下头。张楚,他一直在暗中帮助我,或者说,是帮助他自己。我们在为同一件事而奔波,可是,却不能够并肩作战,甚至连见一面也不可以。
  相爱而不能相亲,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残酷?
  然而,真的就再也不能相见了吗?连远远地看一眼也不可以?我不甘心,真是不甘心呀!
  元歌看看宋词又看看我,若有所悟:“哦,是不是你那位望尘莫及?可是……”
  “别可是了,先说正事吧。”宋词打断她,“让我们把案件重演,整件事,要推溯到三个月以前……”
  
  三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小妹留宿在大厦地下室,秦归田下去取一件东西,看到小妹一个人在那里,顿时起了色心,威胁利诱,对她施暴。
  在小妹的家乡,女子失贞是件非常可耻的事情,她受辱之后,不敢张扬,忍气吞声,只把这件事告诉了阿清。阿清从此对姓秦的恨之入骨,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直到案发当晚,元歌与宋词先后离开大厦,阿清看到元歌气冲冲离开,觉得好奇,于是上楼巡视,发现秦归田喝得醉醺醺的,一个人呆在办公室里摆弄他的那些特殊“珍藏”,一时兜起旧恨,顺手抄起酒瓶将他打昏,然后用丝袜将其勒死,又将避孕套罩在他头上泄愤,并顺手牵羊取走了保险柜里的玉饰。
  阿清是转业军人出身,做这些事小菜一碟,简便至极。做完后,他将玉饰转移,然后回到保安室睡觉,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对谁也没有说起。
  第二天早晨,小妹发现秦经理尸体,大叫起来。
  阿清并不惊惶,立刻冲到楼上去报警,现场虽然发现了他的脚印,也只以为是他刚刚留下的,又因为他一向憨厚,对姓秦的感恩不尽,完全没被怀疑……
  
  “难怪警察说酒瓶上并没有发现任何人的指印。”元歌恍然大悟,“那是因为公司规定,保安在执勤的时候必须戴白手套。所以他根本没有也不需要做任何掩饰工作,却可以把真相掩饰得天衣无缝。”
  “还有一个原因他没有被怀疑,”宋词接着说,“谁都知道阿清穷得要命,而且,他刚跟唐诗借过钱,如果他手上有价值200万的玉饰,又何必借钱呢?”
  元歌轻呼:“难道是故意遮人耳目?那么这阿清也太厉害了。”
  “那倒未必是遮人耳目。”苏君分析,“那些玉饰牵连甚广,并不容易出手。阿清只是一个农村孩子,在北京会有什么路数脱手玉饰?难道去琉璃厂拍卖?他又没那胆子。所以再好的玉饰在他手中也只是一堆废石头。”

  “也可能,他不知道那些玉饰是我的。”我忽然想起来,案发那天,阿清忽匆匆迎向我,曾经说过一句很奇怪的话:“唐小姐,没想到那些玉是你的。”当时因为顾着凶杀案的事,没有注意到,现在想起来,应该是报案之后,他才知道原来经理办公室的玉并不是秦归田所有,而是属于我。
  “这也有道理。”元歌沉吟,“阿清那个人,阴沉沉木楞楞的,杀了人和没杀人都是那么一副傻呆呆的表情,除非怀疑到他,否则也很难从他的言谈举止中看出什么蛛丝马迹。说不定他根本就觉得姓秦的死有余辜,完全没有内疚感呢。”
  “应该说是犯罪感。”苏君接着分析,“以阿清的智商,未必想得出那样完美的杀人计划,所以这次杀人完全是偶然。也就是说,他很偶然地得到了那样一个机会,顺水推舟,顺手牵羊,勒死秦归田之后又取走玉饰,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当然也没有告诉任何人。这就引所有的人走进一个误区,认为杀人窃玉案是老手所为,而且计划周详,所以无论是我们还是警察都把注意力放在一些高智商高能力的人身上,而完全没有想到这件事有可能简单至极,只是非常巧合而且顺便的一宗报复杀人案。而阿清在做案之后,因为过于顺利轻松,又自认为无愧于心,毫无犯罪感,照旧回去一觉睡到天亮,直到小妹大喊大叫,他才重新想起昨晚发生了什么,顺理成章地报警,有问必答,积极配合。什么元小姐何时离开大厦呀,又宋小姐走的时候带着什么样的皮包呀,都一一报告,恪守职责。但是,没有人明白地问他:秦经理是不是你杀的?如果有人突如其来地这样问他,说不定以他的性格就会毫不犹豫地承认了。但是没有,没有一个人怀疑到他,只是问他都看到了什么。而他当然不会主动承认是自己杀死了秦经理。这是人保护自我的本能。他不想服罪,不想坐牢,所以严守秘密,连小妹也不告诉……”
  “真是被他害死了!”元歌气愤,“可是他毕竟杀了人,怎么可以这样逍遥法外呢?我们应该报警抓他。”
  “证据呢?”宋词问,“这一切只是我们的推论,可是证据在哪里?难道仅凭小妹流产这件事就可以构成证据来控告阿清杀人吗?”
  元歌叹息:“那小妹也真是可怜,刚摆脱一个强奸犯,又遇上一个杀人犯……”
  “我觉得小妹值得。”宋词忽然说,眼神闪亮,“那个男人阿清,虽然什么也不懂,可是他真正疼惜小妹,视她高于一切,可以为她出生入死……”
  我们都沉默了。不错,对于现世中的女子,这样的爱近于失传。如果能够这样彻底地得到一个男人的爱,哪怕是一个杀人犯的爱,那女人的一生也是丰盈而绚美的。
  阿清懂得不多,也许,正因为他懂得不多,所以才可以爱得这样超脱而绝烈,让爱凌驾于一切之上,包括生命、法律、苦难和杀戮。
  而我和张楚,却无法有这样的坚决,我们的障碍,正是在于懂得太多,想得太多,怕得太多,也就抑制得太多。
  “也许可以突然袭击。”始终静静倾听着的小李忽然插话进来,“就像苏先生刚才说的那样,如果有人猛地跑去问阿清:你为什么要杀秦经理?他一个不留神也许就说了出来。”
  苏君笑起来:“哪有那么容易?不过,这也是个办法。就算他不承认,也总会有些马脚露出来,我们可以带上录音机,一连串地发问,不给他思考的余地。”
  “我们一大堆人一起去,不怕他行凶!”
  “可是,让谁来发问呢?”
  “我。”我回答,“让我来问他吧,他一直很感激我,不会对我动粗。”
  
  讨论了半晌,连每一个细节也考虑到,然后我们一大队人才浩浩荡荡地开拔到医院去。
  一路上,我的心情非常复杂,既希望我们的猜测完全正确,而突然袭击也顺利成功,那样,整个案件就可以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另一面,我又衷心希望不是阿清做的,他那么憨厚,对小妹又那么痴情,他怎么可能是一个杀人犯呢?
  可是到了医院才知道,小妹已经出院,护士小姐说,是一个黑黑壮壮的穿制服的男子接走了他。
  “是阿清。”宋词皱眉,“他们会去哪里呢?”
  “也许会回宾馆。”我说。
  于是一大群人又转身赶往宾馆。
  前台小姐见到我,立刻迎上来:“唐小姐,和你同屋的那个女孩子和你那位穿保安制服的朋友刚才来过一趟,又马上走了。”
  “走了?”我们一齐大惊,七嘴八舌地问:“什么时候走的?有没有拿走什么东西?你怎么可以让她走呢?为什么不通知我们?”
  小姐被问得晕了,叫饶起来:“喂,你们这是在审犯人哪?唐小姐又没有退房,又没有拿行李,她同屋的人要走,我们有什么道理不让走?上次是唐小姐自己说那个男的是她的朋友,让我们见了他不要再拦的。再说,房间我们已经检查过,什么设备也没少,至于唐小姐自己的东西,又没有托我们保管,就算被你同住的人拿走了,那人也是你的朋友,是你自己请来的,我们又不能把她强拦下来不让走。酒店可没这个规定。”
  “好了好了,我们才问了几句,你倒抱怨一大堆。”元歌嗔怒,“你这是怎么跟客人说话的?告诉你,你放跑了一个杀人犯知道吗?小心我告你一个干扰司法公正!”
  “什么什么?杀人犯?”小姐呆住了。
  小李一拉元歌:“别吓她了,我们快去房间看看少了什么没有。”
  一句话提醒了大家,我们一行人忙挤进电梯,打开房门一看,不由得都愣住了。
  只见房间被收拾得整整齐齐,我所有的真丝衣裳都被取出来洗干净,湿淋淋地挂在衣架上。而桌子上,放着一只醒目的蛇皮口袋,和三四盒香味扑鼻的东北特味菜。
  我们几个对视一眼,走过去,打开那口袋,发现是一堆玉饰——正是“王朝”大厦失窃的那些。
  玉饰的表面,放着一张字条,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唐小姐,你是好人,我不能再连累你的朋友,我去自首了。”
it's such a gorgeous sight to see you 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 you can never get enough enough of this stuff it's friday i'm in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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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你我的故事350年前
  
  宋词摇摇我的手:“发什么呆呢?那位张先生说,他和你的故事,你自己会告诉我的。他和你有什么故事,很精彩吗?”
  我定一定神,在她床头坐下来:“宋词,先不要问我和他的故事,先说说我和你的故事。你要认真听,不许笑。”
  “我和你有什么故事?”她还是笑了,“又训人又说故事,你要改行做幼稚园老师?”
  我板着脸,与她约法三章:“我有条件,在我讲的过程中,你不可以打断我。”
  “行啦。”她庄重一下表情,做洗耳恭听状。
  我清清喉咙,从头讲起:“皇太极努尔哈赤有一位十四格格,她刁蛮任性,目无下尘……”
  “喂喂,你想借古讽今?”宋词抗议。
  “不是说好了不要打岔的吗?”
  “好,你说。”
  “她十三岁那年,许嫁平西王之子吴应熊,婚后,完全不懂温柔,把老公当下人那样支使,处处表现出我是公主,我在下嫁,我委屈那样的情绪……”
  “喂喂……”
  我不理她,继续说:“但是她不明白,其实内心深处,她很喜欢自己的附马,毕竟,他是她生命中第一个男人。只是她过于自爱而不懂得爱人,认为他既然娶到了天下第一美女,至高无上的格格,就应该给予十二分的温柔。她没有得到预期的关爱,觉得伤心,失望,愈来愈焦燥,只有用加倍的蛮不讲理和惹事生非来引起他注意……”
  宋词渐渐低下头去。
  “做丈夫的忍受不了她的骄横,与她日益生疏,终于移情别恋,爱上她陪嫁的婢女。十四格格十分伤心,到这时候她才知道,其实自己爱丈夫至深,她怀念他那温暖的怀抱,渴望花朝月夕可以与他执手相拥,如果可以得到他的心,她会不惜以自己的心去交换,但是这一切已经为时太晚,他的心已经不属于她,他的目光不再为她留连……”
  宋词开始流泪。
  “格格由爱生恨,想尽办法折磨那个婢女,也折磨丈夫和她自己。可是这只有使她的丈夫更远离她。要知道,一个心中有恨的女子是不会美丽的,她已经因为嫉妒而发狂,甚至决意杀死那个婢女来维护自己独一无二的地位……”
  宋词“啊”地轻轻惊叫一声。
  “她以为这仅仅是一场女人之间的战争,仅仅是爱与恨的纠缠,却没想到由此引发了一场平藩之战,不,那已经不是战争,而是屠杀,三藩旗下死伤无数,不仅他们三个人同时罹难,更有成千上万的人受到牵连,因为他们而死,血流成河……”
  故事讲完,宋词久久不能还神,半晌问:“你从何处得来那样可怕的故事?”
  “宋词,”我握住她的手,“你不觉得这故事与我们很有关连吗?”
  “你的意思是说,我就是那公主,而元歌是那婢女?”
  “聪明。”
  “你是小王爷吴应熊?”
  “全中!”
  “那么张先生……”
  “也是吴应熊,是我的另一半,我和他来自同一个前身。”
  “水仙花情结。”
  我一愣:“什么?”
  “在古希腊神话中,水仙原是男神。”宋词笑睨着我,“他相貌俊秀,美丽非凡,天上所有的女神都爱慕他,可是他却谁也看不上。直到一天在溪边玩耍时,无意中看到水中自己的影子,竟然疯狂恋爱,投水自尽,化为水仙花。”
  “你说我爱上自己的影子?”我惘然地望着她,“不,他不是我的影子。他比我好多了,那么优秀,那么可爱,他怎么会是我的影子呢?”
  “唐诗,你真是在恋爱?”宋词诧异,“你爱得这么苦,你说的都是真的?”
  “我也希望这一切不是真的。”我叹息,“宋词,你如果不信,我还可以给你讲一下这块云龙璧的故事。”
  “云龙璧?”宋词动摇起来,“可是我仍然不能相信,前世今生?这是童话故事里才有的桥段。”
  “你信不信都好,最重要的是,你必须同元歌讲和,化敌为友。我们三个,一代一代,纠缠不休,天翻地覆,始终不能化解彼此的恩怨,到今世,已是最后一次机会。”
  宋词十分震荡,喃喃着:“太荒谬了,真让人难以置信。”
  我了解她的感受,是谁都无法在片刻间接受这样的故事。我拍拍她的手:“好好休息,我明天再来看你。”
  
  告别宋词,我在路边买好晚餐回宾馆,接待处遇到阿清,正呆呆地坐在大厅里等。
  我惊讶:“你来看小妹?怎么不上去?”
  “他们不允许。”阿清指一指服务小姐。
  我质问小姐:“为何这样待我的客人?”
  “他真是你朋友?”小姐瞪大眼睛,似不相信我会有这样的访客。不能说他们以貌取人,这根本就是一个包装的世界。
  我省下同小姐理论的那一口气,引阿清上楼来到房间。
  小妹已经起来了,正在拖地,忙得满头是汗,脸色苍白。我大惊,赶紧抢下拖把:“你这是干什么?”
  “不好意思在你这里白吃白住,想多做点事。”小妹羞涩地擦汗。
  我觉得心酸,又使出老办法:“服务员会做的,我们已经付过打扫费,白叫他们赚一笔。”
  “是这样?”小妹立刻坐下来,接着向空气中嗅一嗅,“好香啊。”
  我打开食盒:“买给你的。”
  “唐小姐,这……”
  “吃吧,你是病人,需要增强营养和多多休息。”
  “唐小姐,我长这么大,你是第一个对我这么疼惜的人。”小妹的眼圈儿又红了,“我娘对我都没有这么好。我真不知该怎么报答你。”
  “说过啦,等你身体养好了,替我洗干净所有的真丝衣裳,还有,帮我做一顿家乡饭。”我露出向往的表情,“东北乡下的特味小吃,呀,想一想都馋!”
  小妹被我逗笑起来。
  “唐小姐,你是好人。”阿清忽然这样说,“我会报答你。”
  我笑一笑,施比受有福,虽说他的报答无非是替我多做一顿饭多洗几件衣裳,但是这真诚的感激仍然让我觉得心暖。
  小妹吃过东西,很快睡着了。
  阿清并没有马上告辞,他似乎有很多话要讲,可是闷了半天,却仍然只说出一句:“唐小姐,谢谢你。”
  “举手之劳,不要提了。”我笑一笑,“还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
  “没有,很好了,手术很成功。”
  我点点头,既然他已经明讲了,我也就不妨直问:“几个月了?”
  “3个月。”他脸上胀红起来。
  我吃了一惊,难怪反应这样强烈,这种手术,弄不好是有生命危险的。“为什么不早一点做?”
  “不知道嘛。”他抬起头,呆呆地看着我,“我们两个都是农村来的,月月工资都寄回家里,通常有点不舒服,都是捱一捱就过去了,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事儿。”
  “其实如果你早一点告诉我,也许就不必做这个手术了。”我叹息,那是一条生命,而且已经来到人间三个月之久,就这样流失了。
  “不!”阿清表情忽转强硬,“我们不要这个孩子!”
  “这是你们两个的孩子呀。”我有些不高兴,“既然这样反对要孩子,又为什么会让这种事发生?”
  阿清不再说话,可是耳根下忽然现出小小肉坑。
  我吃惊,是什么让一个男人这样咬牙切齿,仿佛同那个没能出世的孩子有着深仇大恨似。仇恨,又是仇恨,我忽然暗暗担忧。
 阿清走后,我拿了一本《玉石录》消遣,正看到昆仑“玉石之路”一节,灯泡“扑”一下灭了。
  我拿起电话想通知前台,可是转念想到他们上来未免会打搅小妹休息,便决定自己动手修理。一转身,差点撞到人——哦不,是差点撞到鬼——吴应熊又来了!
  “这不该是小姐做的事,我来帮你。”他温文地说。
  “你会修?”我失笑:“清朝有灯泡吗?”
  “这段日子我在人间出出进进,大抵也学会怎么做现代男人了。”
  “但是我想象不出在明亮灯光下与一只鬼相对,算了,还是就黑聊天吧。”
  “喂喂!”他抗议,“我是你的前身,可不可以对我尊重点?你称呼人的时候可不是论‘只’的。”
  “好好好,一位鬼。你是一位鬼行了吧?但是,鬼大人,为何你总是缠着我?”
  “咦,我不是说得很明白了吗?我是你的前身。”
  “那也毕竟是只鬼呀,总这样神出鬼没的,吓坏人。”
  “对不起,我没想过这个,我以为你会当我是你自己。”
  “谢了,我才没那么恐怖。”
  “我的样子很恐怖吗?”他站到镜前摆POSE,可是镜子里一无所见。
  他终于泄气了,“鬼到底是鬼。”
  我反而不忍心:“已经比别的鬼好多了,可以同自己的后世有说有笑。”
  “真的,都是玉的功劳。”他拿起我放在床头的书看一眼,感慨说,“开采昆仑玉的工作,早自秦汉时代已经开始了,‘玉石之路’比‘丝绸之路’还要早两千年,可是到了今天,也没有真正搭设一条玉石之路出来,还是靠人力背驼。”
  “就是。”谈到玉,我和他有说不完的话题,而且观点完全一致,“我爸爸亲自去过昆仑山拜访采玉人,他说玉矿最高处可以达到海拔四、五千米,每年只有七、八两个月可以进山,雪还没有完全化净。海尼拉克矿和阿拉玛斯矿没有可以走的路,采玉人都是靠绳子垂吊上下山,克里雅河上也没有桥,要靠空中钢丝横渡。采玉人背负50公斤的玉石走上五天才可以出山,然后再换上驴驮三天,这才能走到可以将玉石脱手的村镇。所以爸爸每次购进和阗玉,总是不肯太和人还价,就是觉得那已经不是玉,简直就是一个个采玉人的命。”
  “你爸爸很善良。”他夸赞,又回头看一眼邻床的小妹,“所以,你也很善良。”
  “相信你也是。”我送回一顶高帽,“你说过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噫,这话有点肉麻,尤其是对着一个男人这样说话。虽说他是我自己的前身,可是毕竟乾坤大挪移,如今已男女有别。这可算自恋的又一种解释?
  他与我心意相通,立刻察觉出我之不安,挥挥手说:“别太介意,都是自己人。”
  嘿,我们可不就是百分之二百的“自己人”?
  “你帮助小妹这件事做得很好,说不定会对案件有帮助。”
  “可这是两回事。”
  “世上所有的事都有因果联系,一啄一报,莫不前定。”
  “老调重弹。”我糗他。
  他板起脸:“你就是我,怎么可以笑我?”
  “没听过‘自嘲’这回事么?”
  “算你有理。”
  我向他报告案情进展:“宋词现在已经没事了,但是元歌现在还在里面,找不到证据可以洗清。”
  “会有办法的。”
  “你一直说会有办法,可是办法在哪里呢?”
  “在你呀。”
  “我?”
 “是啊。我不是说过吗,你要想办法消除你们三个人之间的怨气,只有言归于好,才能化险为夷。”
  “可是……”
  这时候小妹忽然呻吟哭泣,大声叫:“秦经理,饶了我!饶了我吧!” 声音凄苦至极,充满恐惧。
  我急忙趋近身去,伸手将她推醒:“醒醒,做什么梦了?”
  小妹迷茫地睁开眼睛,满脸泪痕,惊惶不已,口中犹自叫着:“秦经理,不要!不要!求求你饶了我吧!”
  “小妹,醒醒!”我用力摇她,“没有秦经理,你在做梦,醒来!醒来了没有?”
  这一回,她完全醒了,可是仍然惊魂未定,看清是我,一把抱住“哇”地痛哭起来:“唐小姐,我梦到秦经理他……”
  “梦到案发现场是不是?别怕别怕,那只是梦呀。”我抱住她的肩安慰她,“不是已经醒了吗?没事的。要不,我们聊聊天好不好?”
  “不!不!”小妹拼命地摇着头,口齿不清地哀哀恳求我,“唐小姐,我不能说,不能说的,你别问了好不好?”
  我束手无策,回头再找吴鬼,已经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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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拍卖会
  
  投标会那天,我还是去了,坐在主席台上权充摆设。
  玉饰展已经闭幕,模特儿的表现很出色,为宣传出力不少。因此来参加投标的人挤满会场,投标人一次次举起标牌,错落有致,最宏观时,可以有整排人同时举牌。
  拍卖师十分兴奋,因为每次成交都意味着他又得到百分之十的红利。所以他看起来要比我开心得多。
  也好,有别人紧张卖力,我乐得轻松,放任心猿意马云游四海,东瞻西顾。
  这时候正在拍卖的是一只玉鹰。
  拍卖师背熟功课,口若悬河:“这玫玉鹰我们有理由认为它是商代古玉。稀世珍宝。同《红楼梦》里的贾宝玉相反,它是一块绝对的‘真宝玉’……”
  台下有笑声响起。
  拍卖师得了鼓励,更加起劲:“商代人认为,鹰即祖先,对鹰极为崇拜。《诗经》中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就是说商是鸟的后裔。这块玉,青黑如墨,触手生温,有金石之声,油脂之润,也许,正是《诗经》里说的那只‘玄鸟’……”
  笑声更响了。
  有人开始举牌,起价30万,很快叫至230万,牌子犹有高举不落之势。
  拍卖师的声音近乎变调,叫出新价目时完全控制不住音量。
  但是不会有人认为他失态。从来都是这样,天大地大,钱的声音最大。
  也不是没有普通点的玉器,都摆在外厅的展台,新疆的和阗玉,陕西的蓝田玉,河南的独山玉,辽宁的岫岩玉,还有缅甸、老坑等地产的新玉饰品都有,价格在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雕工和质地也都上乘,但是价值当然不能与古玉相比。
  凡是玩玉的人都知道,古玉留传在人间的数量只会越来越少,而且年代越久远的就越稀有,现在虽然可能觉得买得贵了,但是只要眼光准,顶得住,将来一定会增值。这,就是令大量的藏玉人勇往直前毫不怯价的主要原因了。说穿了,还是一个钱字。
  李培亮坐在我旁边,十分兴奋,不住说:“唐老板听到这消息一定很开心。这次拍卖会,哪怕单是为了卖这只鹰也值了。唐诗,你猜谁会最中得胜?”
  “谁钱多谁胜。”我说了一句废话。
  李培亮笑:“不愧是大小姐,视金钱如粪土,完全不计得失。”
  我意识到自己的态度太过不在乎,难免给人拿大牌之感,赶紧补救:“一切只因为有你主持大局。你说呢?你认为谁会得胜?”
  “我说是左排二号那位,那是个左撇子,通常左撇子做事特别固执。”
  “是吗?怎么我没注意到?”
  “你看他举牌子的样子,多突兀!人家都是右手表决,只有他,是左手举牌。”
  左撇子?我又想起宋词。宋词也是左撇子。如果她坐在这里,也一定是左手举牌,好像一排树中量错尺寸栽偏一棵……
  咦,等一等!电光石火间,我似乎想到什么,可是一下子牵扯不清。左撇子,左撇子和这案子有什么关系呢?
  “唐诗,你去哪里?”身后传来小李惊愕的声音。
  我顾不上交待,只丢下一句:“我出去打个电话。”匆匆跑出会场。
  左撇子!我明白了!一直以来,我忽视一个关键,只想到宋词患帕金森症无力杀人,却没想到她同时还是一个左撇子!

  电话打给苏君。
  “苏先生,宋词是左撇子!”
  “唐小姐,是你?”苏君的声音充满喜悦,我一听即知道宋词已经苏醒。“唐诗,我看到报纸,今天是你的大日子,祝你成功。”
  “宋词是左撇子!左撇子!”我翻来覆去,只会说这一句。
  “是,我知道宋词是左撇子,那又怎么样?”
  “姓秦的是被人从脑后用酒瓶子先砸昏,再用丝袜勒死的。可是宋词是左撇子……”
  苏君立刻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如果是宋词杀人,一定是左手握酒瓶,那么伤口一定在死者左脑;如果伤处在右脑,则可以证明不是宋词干的。”
  “是呀!是呀!”
  “对,我怎么没想到?我们立刻去警察局。”
  “不,你守着宋词,我去。”
  “不,我跟律师去比较好,你来看宋词。”
 宋词躺在病床上,已经换了便服,还薄薄施了一层脂粉,与前两天判若两人。看到我,立刻说:“唐诗,这段日子,多谢你。”
  “应该的。”我握住她双手,辛酸得几乎落泪。
  “唐诗,能交到你这样一个好朋友,真让我觉得痛快,连苏某都对我刮目相看,想重新发掘我优点。”
  我笑:“他是真关心你。同他相比,我做的其实不算什么。”
  宋词仍然感慨:“患难见真情。”
  “其实关心你的人很多。还有,想不想见见爸爸妈妈?”
  “不,不要。怕丢脸。”
  “哦,不是因为怕他们担心吗?”
  “他们才不会担心。如果我父亲出面,三两下手势,一定可以脱我罪名。可是他会因为我给他带来这样多不便深感厌恶。”
  我忽觉不是滋味。原来自己苦心孤诣,所做的一切都只是虚幌。宋词心中早有主张,赌定案子迟早会水落石出,还她清白。即使不,也会在最后关头使出杀手锏,搬老爸出来救驾。我做不做,其实都无足轻重,不会影响大局。而我还以为自己客串包青天,救她于水深火热。
  “唐诗,谢谢你。”宋词再次说。
  我咧一咧嘴,知道她这么说也不过是感于情面。“怎么会突然昏倒的?”
  “闷,气,急,就昏了。一切都不用想,多好!”宋词叹息,“在里面,我都想过长眠不醒。”
  “别胡说。”
  “真的,不用替生命负责最轻松,反正统共也没有几个人关心我。”
  “你忘了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还有,你当我和苏君是透明?”我真心生气,这个宋词有时真是讨厌,埃塞俄比亚不知多少饥民挣扎在死亡线上,每日靠一片面包一杯水维生,她锦衣玉食应有尽有却偏偏厌世,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电话打给苏君。
  “苏先生,宋词是左撇子!”
  “唐小姐,是你?”苏君的声音充满喜悦,我一听即知道宋词已经苏醒。“唐诗,我看到报纸,今天是你的大日子,祝你成功。”
  “宋词是左撇子!左撇子!”我翻来覆去,只会说这一句。
  “是,我知道宋词是左撇子,那又怎么样?”
  “姓秦的是被人从脑后用酒瓶子先砸昏,再用丝袜勒死的。可是宋词是左撇子……”
  苏君立刻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如果是宋词杀人,一定是左手握酒瓶,那么伤口一定在死者左脑;如果伤处在右脑,则可以证明不是宋词干的。”
  “是呀!是呀!”
  “对,我怎么没想到?我们立刻去警察局。”
  “不,你守着宋词,我去。”
  “不,我跟律师去比较好,你来看宋词。”
 宋词躺在病床上,已经换了便服,还薄薄施了一层脂粉,与前两天判若两人。看到我,立刻说:“唐诗,这段日子,多谢你。”
  “应该的。”我握住她双手,辛酸得几乎落泪。
  “唐诗,能交到你这样一个好朋友,真让我觉得痛快,连苏某都对我刮目相看,想重新发掘我优点。”
  我笑:“他是真关心你。同他相比,我做的其实不算什么。”
  宋词仍然感慨:“患难见真情。”
  “其实关心你的人很多。还有,想不想见见爸爸妈妈?”
  “不,不要。怕丢脸。”
  “哦,不是因为怕他们担心吗?”
  “他们才不会担心。如果我父亲出面,三两下手势,一定可以脱我罪名。可是他会因为我给他带来这样多不便深感厌恶。”
  我忽觉不是滋味。原来自己苦心孤诣,所做的一切都只是虚幌。宋词心中早有主张,赌定案子迟早会水落石出,还她清白。即使不,也会在最后关头使出杀手锏,搬老爸出来救驾。我做不做,其实都无足轻重,不会影响大局。而我还以为自己客串包青天,救她于水深火热。
  “唐诗,谢谢你。”宋词再次说。
  我咧一咧嘴,知道她这么说也不过是感于情面。“怎么会突然昏倒的?”
  “闷,气,急,就昏了。一切都不用想,多好!”宋词叹息,“在里面,我都想过长眠不醒。”
  “别胡说。”
  “真的,不用替生命负责最轻松,反正统共也没有几个人关心我。”
  “你忘了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还有,你当我和苏君是透明?”我真心生气,这个宋词有时真是讨厌,埃塞俄比亚不知多少饥民挣扎在死亡线上,每日靠一片面包一杯水维生,她锦衣玉食应有尽有却偏偏厌世,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听着,如果你自己不珍惜生命,我不会劝你自重。没有人可以替别人的生命负责,除了你自己。”说到这里我几乎声严厉色。
  宋词惊讶:“唐诗,你态度恶劣。”
  “太多人看你脸色行事了,稍受挫折就抱怨颓废,凭什么要人尊重你?难怪苏君那样好的男人会离开你,实在你这个性也不配得到上天最好赏赐。”
  “喂,你不了解内情不要乱说话好不好?”宋词不高兴了,大声抗议,“你知不知道当初提出离婚的人是他耶!”
  “那你有没有想一想他为什么要离婚?还不是因为你这副天下无人唯我独尊的臭脾气!别人为你做什么都是应该,稍微怠慢一点就罪大恶极。全世界只有你的贡献最伟大,只有你的遭遇最可怜,只有你的心情最重要,凭什么?你有没有替别人想过?你给过别人多少关心?连自己的父母都不信任,你还会信谁?”
  我越骂越起劲,这两天积了太多怨气无处发泄,反正宋词已经康复,正好让我骂两句泄气,也算为这两天的焦头烂额找回一点补来。
  宋词被我骂得头昏脑胀,瞪大了眼睛不知道应对,满脸都是委屈意外。
  我自觉过分,正不知如何转寰,手机响了,是李培亮向我报告拍卖成绩,问我:“你跑到哪里去了?急着向你报告好消息,还指望你请大家吃一顿呢。”
  我歉然:“你替我好好慰劳大家,帐从公司走,告诉大家,改天我再请一次,还有,本月奖金双倍。”
  小李打个唿哨。
  我接着说:“小李,我也有好消息要告诉你,宋词大约可以没事了。”
  小李一愣:“你在宋词那里?”接着感慨,“唐诗,我没想到你真的把别人的事看得比自己重。”
  我反而诧异:“这可不是一般的事啊。有关一个人的清白。当然比拍卖会重要。”
  “唐诗,同你相比,我觉得惭愧。”
  这样的吹捧,真让我承受不起,赶紧把马屁拍回去:“小李,要不是有你大力帮忙,我也没那么空闲可以兼顾其他,说起来,全亏了你。”
  我说的是真心话,毕竟,物质是生活的基础,对于一个在拍卖会上可以一次赚入上千万的人来说,高谈精神价值其实是没有什么实在意义的,因为物质过于丰富了,自然有理由甚至有责任道义为先。但是如果我处在高高在上的位置上要求每一位朋友都这样做,那么我会失去他们,就像,当年的宋词,最终失去身边每一个人。
  
  宋词听清我说的每一句话,惊讶地说:“唐诗,我不知道今天是拍卖会……真对不起。”她似乎颇为震荡,“我没有想到,你真的会抛下整个拍卖会,赶来看我。”
  “可能,这是因为我特别败家子吧。”我笑着自嘲。
  “不是,我看得出来,你对金钱不在乎,不是因为不缺,而是你更加注重对感情和心灵境界的追求。”
  我看着她,在这一刻,我们之间有着最彻底的了解。
  友谊的温馨重新回到我们中间。我问她:“出院后,想没想过同苏君重新开始?”
  宋词低下头:“我不知道。”
  我大力说项:“这段日子,他很关心你,为你到处奔波。”
  “我看得出,他憔悴很多。但是……我们两个,不是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那样简单。”
  “我不明白。”
  “我们的关系,是某某人的女儿同某某人的儿子。”宋词深深叹息。“我不会一直像今天这样楚楚可怜。”
  这次我明白了她的意思。这也正是我所担心的,担心苏君对她的短暂疼惜只是因为同情,一旦她恢复官家小姐的身份,他即时又为大男人自尊所缚累,重新做回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冷面小生。
  宋词幽幽地说:“人们一直误会我离婚是因为不肯迁就。其实,不是我不忍他,是他不忍我。想起来,结婚那三个月全不像真的,我们一见钟情,可是新婚当天就发现自己选择错误。所有来道贺的亲友都恭喜他小登科,娶得官家之女。他觉得伤了自尊,整晚郁郁不乐,迁怒于我,态度十分冷淡。我更生气,讽刺他缺乏自信,不像男人。我们吵了三个月,最终只得分手。”
  我想起吴应熊。他与恪纯的新婚之夜也不欢而散。莫非,这真是命中注定?
  “原来你并不喜欢做官小姐。”
  “谁会喜欢?”宋词脸上忽然现出深深寂寞,“从小到大,我一直努力读书,门门功课拿满分,可是仍然不能让人在夸赞我的同时不提到我老爸,老师们对人介绍我时,总是说‘哪,这就是聪明的宋词,她的父亲是某某某。’于是人家就露出释然的笑容,说‘原来这样,真是虎父无犬子’。他们不明白,我考试得第一同我是谁的女儿并没有关系。”
  “是,千万富翁的儿子往往惫懒。”我表示赞成,“其实你做你自己已经很优秀。”
  “可是优秀又怎样?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想凭我自己的能力有所表现。可是不行,整个北京就是一个关系网络,没有后台,找一份合心意的工作难比登天。我到处应聘,碰得头破血流,所有有可能性的单位一见我都会问,你的社会关系怎么样,有什么把握替公司争取客户?既然反正都要问关系,不如简单从事,由我老爸出面,安排我到‘王朝’任制作部经理。我痛恨这种连带关系,可是又喜欢这份工作,犹犹豫豫,一拖就拖了这么多年,一直活在我爸爸的伞荫下,那是一种庇护也是一种阴影。这次我出事,一直不想通知爸爸,就是因为爸爸已经为我做了太多,我不想再听到他那付‘你看,没有我你什么都不行’的腔调。”
  我这才明白,原来她绕了这半天,还是为了我骂她不肯体会父母心思,在转着圈儿向我解释。这让我反而不过意起来:“刚才是我态度不好,你别放在心上。”
  “不,你说得很好,长这么大,还没有人这么骂过我呢。”宋词莞尔,“你刚才的样子可真凶。”
  我立刻说:“是我错,我向你道歉。”
  “得啦。咱们两个一直这样你好谢谢对不起,算什么?相敬如宾?”
  我微微一震,“相敬如宾”,这是专指夫妻间的情形,虽然她只是随口一句玩笑,却未必没有玄机。
  宋词忽然想起一事:“对了,说这半天话,忘了告诉你一件怪事:今天上午,有个怪客来看我。”
  “怪客?是外星人还是敲钟人加西摩多?”我心怦怦跳,莫不是吴应熊?他大白天也有本事来找前妻叙旧?
  宋词说:“哪里是加西摩多,那男人不知多英俊,彬彬有礼的,他说是你的朋友,特意来看看我有什么需要他帮忙的,喂,怎么我从没听你说过有这样一位漂亮朋友?”
  原来是他,张楚!他虽然没有办法再同我直接联络,却仍然关注我以及我的朋友。不过,也不只是我的朋友吧?他也是吴应熊的转世,而且是阳性的那一半,也可以说,是宋词的半个丈夫。
  我忽然觉得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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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让我对我的爱说再见
  
  在那间“老故事”咖啡店,我终于再次见到张楚。
  一见面,我们的双手就紧紧握在了一起,彼此贪婪地注视着,只是两天没见,却像隔了整整一个世纪,思念得发狂。
  他以看得见的速度消瘦着,眼窝深陷下去,可是眼中的光亮,却那么炽热如火,带着不顾一切的痛楚与热烈,好像要把自己和我一起燃烧。
  “唐诗,我已经决定了。”他说,“和我妻子离婚!”
  “不!”我惊呼起来。
  他摇摇头,用眼神阻止我,坚定地表白:“我知道你是善良的,不想伤害任何人。可是事情走到这一步,已经注定会有人受伤害,我妻子没有错,她不该为此伤心,可是同样地,她也不该受到蒙蔽,她也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子,也是当事人之一,有权力知道真相。我必须把一切摆在她面前,并接受她的惩罚。。当初,我向她求婚是因为爱她而不是其他,现在,我遇到你,爱上你,无可推诿,无可辩解,是我变心。既然已经变了心,却还要维持一份表面上的道德和忠诚,一味隐瞒塞责,对她,是不忠,对你,是不义!唐诗,我不能再继续对不起你们两个,也不能再让我的内疚来折磨你,一再向你表白我的痛苦是一种自私,只会给你带来双倍的痛苦,我没有权力这样做,却有责任必须结束这一切,及早给你一个答案,给你一份永恒……”
  “不,张楚,我不需要任何答案。”我哭着,握着他的手,心如刀割。他怎么可以这样好,这样好!我所想的一切他都知道,不推卸,不矫做,一力担当,磊落地面对自己的感情,负起应尽的责任。
  我再一次知道,今生今世,我不可能再爱上第二个人如爱他一样,他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是我用全身心所追求维护的感情。他是我的心,是我的血肉,是我自己的另一半!
  我想起《呼啸山庄》里凯瑟琳对希刺克厉夫的爱的表白:“除了自己之外,还有,或者应该有,另一个自己存在。如果我是完完全全都在这儿,那么创造我又有什么用处呢?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刺克厉夫的悲痛,而且我们从一开始就注意并且互相感受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他是我最强的思念,如果别的一切都毁灭,而他还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如果别的一切都留下来,而他却给消灭了,这个世界对于我就将成为一个极陌生的地方,我不会再是它的一部分。我就是希刺克厉夫,他永远永远地在我心里,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却是作为我自己本身而存在。所以,不要说什么让我们分离,那是做不到的……”

  可是现在,我和我的希刺克厉夫却要分离了。离开他,我将不再完整,会比剜除我的心我的血肉更使我疼痛,可是,让我如何拥有他?
  望着他,望着他,我柔肠寸断,而泪如雨下,却不得不狠下心绝望地说出:“张楚,我们分手吧!”
  
  “张楚,我们分手!”
  我从没有想过这句话会由我说出。自从第一眼看到张楚,我今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拥有他,并永远和他在一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甚至可以不求任何名份没有任何条件地跟随他,只要他在繁忙之余,让眼光偶尔在我身上留连。
  可是,今天,他却说他要离婚,他要给我一个名份,他要同我在一起,永永远远!
  他终于答应了我,他终于接受了我,他终于承诺了我。然而,我却对他说:我们分手!
  天,这是怎样的残忍?怎样的荒谬?怎样的痛入心肺?
  我哭着,语无伦次地,将那个发生在350年前的老故事合盘托出。
  哦,那可真是一个老故事。
  在我的叙述中,张楚的表情不断地变幻着,由惊讶,愕然,震撼,而至惨痛,悲悯,感慨,无奈,最后,呈现出一种心灰意冷的死寂。
  我讲得很乱,很艰难,口才比鬼王爷吴应熊差一千倍,可他还是听明白了,而且,信了。
  毕竟,他也是吴应熊的一部分,是另一半转世。我们之间,始终有灵犀相通。
  沉默,比死亡更沉重的沉默。
  足足沉默了有一支烟的工夫,终于,张楚轻轻地用耳语一样的声音叹息:“这么说,我们只得分手了?”
  然后,他站起来,跨进一步,猛地将我紧紧地搂在怀里,用尽全身的力气,仿佛要将我揉进他的身体里去。我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碎了,可是忍住了不出声。天知道我多么渴望这样的拥抱,多么渴望碎裂,毁灭,将你我两个,都来打破,用水调和。我和他,本来就是一体的呀!
  教堂举行婚礼时,新郎新娘会对神父发一个誓:“我将跟随他,无论贫穷与疾病,不离不弃。”

  对我和张楚而言,无论贫穷,疾病,都不足以将我们分开,甚至道德与良心的重压,我们也宁可背负,情愿抱在一起下地狱。可是,现在要分开我们的,不是疾病也不是道德,而是命,是命!
  元歌说过,我美貌,青春,富有,受上帝宠爱,她不知道,拥有得再多,没有了张楚,我也只是一个无爱的躯壳,最贫穷的失窃者。不,我并不是上帝的宠儿,而恰恰相反,却是上帝全力追杀的那个不祥之人!
  我失去张楚,失去我自己,来换得世界的和平。真不敢相信自己有这样的伟大,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女子,如何竟肩负起拯救全人类的责任来了。
  “只想做个普通人”,是哪个名女人的感慨?一直觉得她们矫情,言不由衷。但是此刻,这却是我最强烈的愿望。
  只想做个普通人,可以自由去爱!
  
  手机在这个时候锐响起来。这一回,是苏君:“唐小姐,你可不可以到医院来一趟?”
  “什么?谁住进医院?”我兀自沉浸在痛苦中,一时不明所以。
  “是宋词。她旧病复发,在审讯中晕倒,一直昏迷不醒。”
  我蓦地惊醒,手上忽地渗出汗来:“在哪家医院?我就来。”
  吴应熊警告过我,不可以再见张楚,只要我们见面,只要我情动于衷,就会有人受伤害。可是,我给忘记了,见张楚的心太炽太切,当我们紧紧相拥,我早已忘记全世界的存在,更忘了宋词和元歌。是我的忘情令宋词受罪,我太自私,太不应该了!
  张楚拉住我:“我同你一起去。”
  “不要。”我望着他,心中灰痛到极点,“张楚,你还没有明白吗?我们不能再见面了。如果再见面,宋词就没命了……”
  他呆住。我在他眼中看到清楚的爱与疼痛。
  爱,爱得这样荒凉。
  如果世界上真有公平交易这件事,我愿以自己所有的一切来交换张楚的爱情。
  然而,我们的前身吴应熊说:如果我们相爱,将会给人类带来难以估计的灾难,战争或者瘟疫,那时,死的人将数以万计,远远超过300年前的三藩之战。
  全人类的灾难!这样的大帽子压下来,我已经没有任何理由抗拒,便是死一千次也唯有束手认命。
  是的,认命。
  我同张楚,只得分开,这是我们的命!
  最后一次凝望,望进永恒!
  哦张楚,张楚,让我怎舍得将眼光从你脸上移开?他来的时候,眼中有火在燃烧,只是片刻,却已烧成了灰。
  我拭一把泪,毅然转身。这一别,大概从此相见无期了。可是,我又怎能再贪恋温柔?
  去医院的路上,我一直祈祷着:宋词,你可千万不要出事呀。如果你有什么意外,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我答应你,同张楚分手,再也不见他,永远不见他。只是,你一定要醒过来,一定要活过来呀!
 赶到医院才知道,警察根本不许探视。
  苏君苦苦哀求,又到处托人,才勉强得到隔着玻璃窗遥望的特许。他立即将整个身子都趴到玻璃上去,恨不得就此穿墙过壁,与宋词化为一体。
  我走过去,将一只手搭在他肩上:“别担心,宋词会没事的。”

  “以前真不该那样对她。”苏君忽然哭泣,“宋词一生很少开心。如果她就这样去了,叫我,怎么能原谅自己……”
  我掩住脸。他说出了我心中的话,我们,都辜负了宋词。如果宋词有事,我也绝不会原谅自己。
  等。永远也没有尽头的等。
  忽然明白过来为什么会有人一夜白头。原来等待是这样焦灼而绝望的一件事。
  我几乎可以看得清苏君的胡须滋长的速度,为了安慰他,不得不找些话来说:“这样相爱,为什么还会分开?”
  那么简单的问题,可是他明显困惑:“为什么?竟连我也不知道。”
  “是因为性格不合?”我再问。天下夫妻离婚100对里有99对会这样说,哪怕这并不是最关键的一条,也至少是数十条理由中之一条。
  “算是吧。”苏君拧着眉,整理一下思路,“也许应该这样说,是双方都太注意发扬自己的个性,而不肯迁就对方所致。”
  这是一个君子,不肯随便菲薄自己的前头人。但是我已经猜到事情真相,正像吴应熊说的那样,是宋词的傲慢伤害了正常的夫妻交流,使一段原本应该很美好的感情得不到顺利发展。
  “如果宋词醒来,你会同她重归于好吗?”
  “我不知道,如果能和好,当初就不必分开了。”
  “但是当初大家都还年轻,经过这么多事,也许性格会成熟许多,不再为耍个性而伤害自己。”我这样说,与其说是劝慰,不如说是祝福。
  苏君忽然抬起头来凝视我:“唐小姐,我一直有种感觉,你好像比我们每个人都更了解我们自己。看你的年龄比我们还小,为什么说话做事如此成熟睿智?”
  “这是因为我是王爷转世,表面年轻,其实已有300年道行。”
  苏君苦笑,不再搭腔。
  我知道他当我是在说笑,也不去更正他。换了是我,有人突然跑过来说他是玉皇大帝下凡我也会当他是疯的。
  我们不再说话,静静等待宋词醒来。
  隔着层玻璃,躺在病床上的宋词显得特别瘦小,完全看不到平日的张扬跋扈,此刻的她,苍白而无助,让人只想像只猫儿一样把她搂进怀里呵护温存。
  可是等她醒来以后呢?等她醒来,苏君是否还会对她像此刻这般疼惜?我知道有些大男人是专喜欢等女人落难时才肯来表现男子气概的,否则便不足以体现男人自尊似。苏君可是这种人?
  这时候病床上的宋词动了一动,医生护士齐齐长出一口气,其中一位还特地转过身来,对着玻璃窗做一个“V”字。
  我同苏君忍不住紧紧拥抱,谁说警察没有人情味儿?他们完全知道我们在窗外的感受。
  苏君的眼泪又流下来,丝毫不觉难为情,只是一遍遍说:“我会对她好的,我会对她更好一些!”
  我深觉安慰,受到一次磨折,可是得回一位深情夫婿,宋词不冤!
  可是,什么时候才能拆除隔离这对深情人的玻璃窗呢?

  苏君走到一角去尽情流泪,我也攀着走廊的窗户深吸一口新鲜空气。楼下林荫路上,有一对老夫妻互相搀扶着在散步,看他们的步态,全然分不出谁是病人谁是陪护。老到那样的年纪还那样依恋,大概早已勘破红尘奥秘,知道自己时间无多,所以才要抓紧最后的每分每秒紧紧相伴。
  能够这样珍重地对待自己的人生与爱情,也必然可以合理地安排自己的离去与死亡吧?他们的沉着平和,会将生命的意外降至最低,一定不会犯年轻人因为冲动冒为而惹火烧身的错误。
  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生命短暂而脆弱,故而不肯珍惜,故而冷漠为人,故而看破红尘,故而游戏人生。然而吴应熊使我知道,时间再无垠也有其联系,生命再短促也有其延伸,人不仅为这一时这一处负责,更还要为所有的时间与空间,为整个的世界和宇宙负责,故而必须认真,故而必得真诚,故而必当正义,故而必要执著。
  宋词的意外,便是上帝给我的又一次示警吧?只为我同张楚又一次相爱。
  上一次,是秦归田的死;这一次,是宋词;下一次,又会是谁呢?
  不,不会有下一次了,绝不会有下一次了。老天爷,我答应你,我会离开张楚,永远不再见他,我答应你,你听到吗?
  我闭上眼睛,尽情地流下泪来,却并不完全是为了宋词。
  
  再睁开眼时,楼下林荫路上的主角已经换了一对年轻人,身影十分熟悉。
  我仔细地辩认,发现是“王朝”的保安阿清和茶水小妹。在王朝同他们分别还没有半天时间,这么快,又在这里遇上了?
  只见他们两个走在甬道上,小妹似乎很虚弱,举步维艰,阿清吃力地扶着她,不住示意让她伏到自己背上去,小妹不肯,羞红了脸百般挣扎。
  我想起他们上午跟我借钱的情形,约略猜到发生了什么,忙向苏君打一个招呼,急急赶到楼下去,假装无意中遇上的样子,笑着说:“是你们?来医院看病?要不要搭我顺风车?”
  阿清看到我,脸上忽然胀红,嗫嚅地说:“唐小姐,是你。”
  “一天碰到两次,也算有缘了,来吧,我送你们一程。”
  我本来以为他们会要我送他们回宿舍,可是小妹居然说去“王朝”。我惊讶:“你还要上班?不需要休息?”
  “就是想回大厦地下室休息。那里条件比宿舍好得多。”同一天里,她已经是第二次这样说。
  我恻然,干脆帮人帮到底:“不如这样,我送你去宾馆吧,反正包间里两张床,只有我一个人住,再说,也可以帮忙照顾你。”
  小妹大惊:“那怎么可以?”
  “有什么不可以?互相帮忙嘛。你不是也帮我倒过茶?”
  “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我不由分说发动车子,因为自觉罪孽深重,特别希望有机会做出补偿,故急于助人为乐,“如果你不过意,等身体养好了,帮我洗洗衣裳吧。我最怕洗衣裳,尤其是那些真丝,又不能用洗衣粉,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全要送到干洗店,可是又怕被洗坏了。”
  “那个我知道,真丝要用洗发精洗才不会皱。”小妹羞涩地笑了,“我还会做饭。”
  “那多好!等你病好了,我就有口福了。”

  可是到了酒店门口,小妹又迟疑起来:“唐小姐,还是不要了,好贵的。”
  我只得使出最笨的办法说服她:“没关系,你知道,我包了这房间,一个人住是那么多钱,两个人住也是那么多钱,这段日子,我一直一个人住在这里,其实很吃亏的。”
  “是这样啊。”小妹动摇起来。
  我趁热打铁:“就是啊,你来了,还可以陪我说话聊天,我不知多高兴呢。你知道,我是第一次来北京,谁也不认识,每天闷在宾馆里,都快不会说话了,巴不得有人可以陪我呢。”
  好说歹说,终于劝动她跟我上楼。整个过程,阿清一直默默跟在后面,可是他看着小妹时那专注关切的眼神胜过千言万语。
  直到小妹睡熟了,他仍然紧紧握着她的手,眼珠儿不错地盯着她,许久,眼圈渐渐红了,可是大眼睛眨呀眨的,不肯叫眼泪掉下来。
  短短数小时内,我已经是第三次看到大男人哭泣。今天是什么日子?好像天下男人忽然间都成了情种。可是只有我,却不得不在今天立下重誓,从此告别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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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张楚是我的另一半
  
  鬼王爷吴应熊说,每个人都是一个完整的阴阳结合体,只不过是分占的比例不同而已。由于我裹玉自焚,拥有可以与天地抗衡的能力,且禀赋太多的仇恨和怨气投生,只要我存在于天地之间,宋词和元歌的魂魄也就将会随我而投胎,生生世世,争斗不息。
  所以,我的每次投生,上天都会派神秘力量将我追杀,希望可以将我扼杀于襁褓之间,以期阻止悲剧的发生。有几次他们做到了,于是换得一世的平安;可是他们不能阻止我重新投胎,于是又一轮的追杀开始,有几次失手,便任我搅得天昏地暗,引发一场又一场的灾难。
  然而那究竟是些什么灾难,吴应熊却没有告诉我,只是,他眼中显露出那样惨切的哀悯,让我已经清楚地感觉到我的悲剧命运给世界带来的困扰,超乎我想象的强大。而最悲哀的,是这一切并不是我本心所愿,所以也就不是我所能阻止,就像吴应熊生而为天下第一大汉奸之子也并不是他的选择一样,他的后世同样不能选择自己的命运,身不由己地一次又一次成为违心的罪魁祸首,背负千古罪名而不能自救。
  由于天赋异禀,虽然我并无恶意,可是只要我动情,无论是愤怒,伤心,怨恨或恋爱,只要情动于衷,就会生成强大力量,改变宇宙间的平衡,于是就会有人莫明死亡,受到殃及。换言之,只要我出现,灾难便会不期而至。彻底消弥灾难的唯一办法,便是将我消灭。这才是解决宋词元歌恩怨的最根本的方法,也是上天丢卒保帅的唯一选择。宋词元歌因我而生隙,如果将我消灭,她们的恩仇自然就解开了。然而裹玉自焚的我,借着玉的能力聚集天地精华,拥有着不自知的强大力量,可以与天地同寿,不是说消失就可以消失的,上帝即使可以制止我这一生,也阻止不了我下一世,所谓不虞之隙,防不胜防。
  于是,上天采取了另一种方法,虽然不能将我消灭,却可以使我削弱,正像清帝削藩一样,将我一分为二,化为阴阳两性,再逐渐消磨我的能力,直到彻底根除。但是前提是,这两个我一定不可以再走在一起,否则,所有的努力都将付诸东流。
  吴应熊说:“上天将张楚和你分别禀赋了阴阳两性重新投生,然后再借玉结缘,安排你与宋词元歌相识,由于你们三个都是女人,比较容易化敌为友,仇恨的力量便不会那么强大;可是百密一疏,却没有想到你会爱上你自己,也就是你阳性的另一半。这真是又一场孽缘。”
  我彻底投降了,原来世上真有另一半之说。很小的时候,我就听说过,人原来是完整的,力量很强大,所以上帝将人一分为二。而每个人从出生那一天起,就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可是大多数人都找不到,所以,也就只有听从上天的摆布,无力与之抗衡。
  但是,我竟然有幸找到了,我的另一半,是张楚;张楚的另一半,是我。试问,我又怎能不爱上自己呢?可是,我们虽然找到了彼此,却已经失去了结合的时机。我们注定在此世分开,而且生生世世,将不再完整。这,真是比永不相遇更加可怕的悲剧!

  我问吴应熊:“如果,如果我不理会上帝的安排,会怎么样呢?如果我一定要跟随张楚,重新与他合二为一,会怎么样?”
  “那样,就连上帝也拿你们无可奈何。两个相爱的人的力量是伟大的,如果你们坚持自己的感情,那么天也不能夺其爱。可是,只要你继续存在,换言之,就是我继续存在,那么建宁和香儿的仇恨也就继续存在,是非争端也就继续存在。也就仍然会有人受到殃及,这一次,死的只是一个小小的秦归田,下一次,就不知会发生什么样更大的灾难了。”
  他的潜台词是:我只不过爱上张楚,已经死了个秦归田作为警告;如果我偏要和张楚生死相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么,很可能就会再引起一场平藩之战,或者更大的战争。
  “可是,如果我今世离开张楚,也许就会永远错过。那么,到了下一世,也许我和张楚又会被再次分解,成为四个人,八个人,直至无数个,而我的力量将不断削弱,直到成为一个没有任何超能力的平凡人,最终被上帝轻而易举地消灭掉,是这样的吗?”
  “是的。”吴应熊重重颔首。
  我惊讶:“也就是说,你明知道天意是要消灭你我,你还要合作?”
  吴应熊深深凝视我,带着那样的无奈和一种认命的安详:“如果换了是你,你怎么选?”
  我语塞。是呀,如果我的存在有干天和,影响了全世界的和平,我也只有自我消亡这一条路。全世界的和平,天哪!
  “你一定听过白蛇传的故事吧?”吴应熊深深叹息,“这就像青白双蛇与许仙的故事一样,白蛇水漫金山,不过是想忠于自己的爱情,却因此酿成水灾,贻害百姓;法海度许仙出家,几次三番与白蛇斗法,以及塔收白蛇,,并不是因为白蛇有什么过错,而是为了给世人消灾。人蛇相恋是有悖天理的,这同样是一种改变宇宙秩序的行为,是种冤孽。世人同情白蛇,都祝福她和许仙能够破镜重圆,并因此怨恨法海。可是,他们有没有想过,如果真地放白蛇出塔,那么再来一次天灾人祸,他们该怎么办?”
  我呆住。白蛇传的故事不知听过多少次,看过多少个版本,却还从没有从这个角度考虑过。可是,也曾经有过猜疑:法海虽然是一个得道高僧,却也毕竟是人不是神,有什么理由法力会比三百年道行的蛇精还厉害呢?现在,我终于知道答案,也许,白娘子伏塔根本是一种心甘情愿的选择而并非被迫,她为了和法海斗力而水漫金山,却又因身怀六甲而无力收水,致使镇江府百户人家尽埋水底,死于非难。这样的结局,也是她所不愿看到的吧?如果她早知道自己的爱将带来这样大的灾难,也许她也宁可从没有来过人世,宁可守住青灯古佛于塔下孤独百年。当个人情爱与天意违和,又怎能有第二种选择?
  “那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悲哀地问:“需要我自杀吗?”
  “没有用。”吴应熊更加悲哀地苦笑,“你忘了我们是可以无限次重新投胎的吗?自杀只可以让灾难延期,却不可以停止。所以,你要做的,是两件事:第一,立即和张楚分开,连见面也不可以,更不能让你们的感情增进,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第二,设法令宋词和元歌成为朋友。”
  “我一直在努力这样做,可是她们俩现在……”我想起宋词元歌的处境,低下头来。
  “我知道。”吴应熊了然地安慰,“只要你努力,她们很快就会没事的。因为,她们拥有你这样一个好朋友。”
  咦,这句话好熟悉,谁说过的?“她们一定会成为朋友,因为,她们有你这样一个共同的难得的朋友。”是的,是张楚。
  我再次叹息,当然,他也是吴应熊的转世,自然会说一样的话。
  至此,我已经清楚地知道,我和张楚,再也不可能走在一起。真没有想到,我们的爱会因为这样的理由而结束, 遇上他,爱上他,离开他,这,是我的命!
  我流下泪来:“也就是说,我和张楚的爱情,注定是错的,是一场天灾?”
  
  第二天一早,我跑到街上去替元歌选购几套换洗衣裳和日常用具。不需要多强的分析能力也可以猜到,连背景显赫的宋词都不愿意出事让父母知道,元歌更不会这样做,因为徒增烦恼,于事无补。
  大包小卷地赶到警察局,门口处遇上苏君,见到我,立刻说:“律师刚才来过了。”
  “是吗?那宋词是不是可以马上走了?”
  “不可以。”苏君摇头,满脸失望落寞可以结成厚厚一层灰痂,“虽然警方同意宋词患帕金森症,可是认为这不能证明人就不是她杀的。因为发病率并非百分之百,不排除在此之前她服过药物例如镇静剂之类,在清醒状态下将人杀死。换言之,这更说明她可能是有计划有预谋地杀人,所以现场才找不到她任何指纹或足印。”
  “什么?”我呆了,“那现在怎么办?”
  “律师说,如果不能证明她们两个没有杀人,就必须想办法证明第三个人杀人,换言之,找出真正凶手,她们自然会释放。”
  “这不是废话吗?”我不禁泄气。
  “不过也有一点点好消息,当初宋词受嫌疑,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她因为升职问题,和秦归田一直有过节,是竞争对手,所以有杀人动机;第二,有杀人时间,而且录像表明她离开大厦时提着一只巨型手袋,有窃玉嫌疑;第三,她曾经预言,秦归田有一天会被长统袜和避孕套闷死。而秦归田是被丝袜勒死,所以怀疑杀人者是女人。”说到这里,苏君略停一停,似乎犹豫了一下,才又接着说下去,“但是现在,警察已经查明套在死者头上的丝袜和保险套,都归死者所有。”
  “什么?”
  苏君脸上现出羞赫之色,似觉难以启齿,但终于还是说出来:“死者有收藏女性用品的嗜好。”
  “变态狂!”我顿觉恶心。
  “还有,宋词那天晚上带走的那只大包也已交上来,里面装的不过是新购置的摄影机,放到包里后,鼓出来的形状与‘王朝’大厅的录影一模一样,证明她没有携带赃物出逃。”
  我略略放松,问:“那么,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做?”
  “就像他们说的,想办法证明第三个人杀人。”苏君拧着眉,沉着地说:“也许我们都走入了误区,把注意力全部放在宋词和元歌身上,反而忽略重要细节,放真凶漏网。”
  “你是说,我们应该协助警方破案?”我愣愣地,“该从哪里入手呢?”
  “第一步,必须找‘王朝’的人再做了解,看看有没有新线索。”他提议,“也许大厦里那天晚上其实不止宋词元歌两个人,保安呢?其他员工呢?还有,是谁第一个发现尸体,那个人有没有嫌疑?大厦有没有别的通道可以上8楼?除了宋词和元歌,还有哪些人知道那天晚上玉饰会放在经理室?那些模特儿们有没有嫌疑?”
  “没错。”我转身,“我这就去找‘王朝’董事长。”
  这时候他注意到我手中的包裹:“这是什么?”
  我想起来:“差点忘了,这是拿来给元歌的换洗衣裳。”
  “算了,给我吧,你自己不一定送得进去。”他自嘲地笑一笑,“这点小事我还可以找到人情通融。”
  “那么有劳你。”我把东西交给他。
  他已经准备走了,又忽然回身问:“这是否便叫做雪中送炭?”
  我温柔地答:“现今的炭已经没有过去那样珍贵,不过是举手之劳。”
  其实给朋友送一包衣服并没什么,肯捐弃前嫌为已经离异的妻子奔走才真正伟大。
  我再一次肯定这姓苏的是个好人。要劝劝宋词珍惜他。
  想到宋词,不禁一阵心酸。还想劝她复婚呢,也不知道她还有没有机会重获自由。
  头顶上,大太阳火辣辣地照下来,前面白花花一片,完全看不清路。我在街头站了很久很久,终于叹一口气,向王朝走去。
   再到“王朝”,只觉阴森可怖,望向哪里都好像影影绰绰看到一堆暗红的血。
  何敬之听到通报,很快迎了出来,双手对搓着,因为不习惯笑,脸上肌肉全扭曲起来:“唐小姐,什么事要劳你亲自跑来?其实,打个电话就是了。或者……”又赶紧按铃叫小妹上茶,问:“唐小姐喜欢喝什么?茶还是咖啡?台湾人是不是喜欢喝绿茶的?”
  “随便好了,就是上次的碧螺春吧。”我坐下来,“我来是想问一下案子的事。”
  “那件事不会对玉饰展有影响的,这我可以向您保证。”谈到生意经,他说话流利多了:“我刚和贵公司北京办事处的李先生通过电话,听说台湾补的货已经到了是吗?我已经安排了人手接替宋词和元歌,随时都可以召开记者招待会发布消息。其实,这次的事虽然给你们带来很多麻烦,但也不一定是坏事,因为炒了新闻,大家对拍卖会反而更有兴趣。”
  我有些不悦,这里出了人命案,还有两个无辜的人仍被审讯,他却说这不是坏事?真不知他的脑子是怎么想的,我猜剖开来,大脑勾回的形状一定全是美元符号。
  “何董,我不是为玉饰展的事来的。”我说。
  他立刻又结巴起来:“那,唐小姐今天来的目的是……”
  “我想请教何董,案发那天晚上,大厦里真的就只有秦经理和宋词元歌三个人吗?难道王朝夜里没人巡逻?”
  “你是说保安?那不可能。那天晚上是阿清值勤,他是秦归田亲自招聘的人,对秦经理一直毕恭毕敬,感激不尽,绝对不可能是他。”
  我想到阿清一脸的憨厚温顺,也觉不可能,看来这条线又断了。
  “那么,是谁第一个发现尸体的?”
  “就是小妹喽。哪,她来了,你自己问她好了。”
  我接过小妹手中的碧螺春,尽量把态度放得温和:“小妹,你还认得我吗?”
  “我认得,你是那位好心的唐小姐。”小妹露出甜甜笑容,可是仍然遮不住她脸色的苍白,大概是睡眠不足的缘故,她眼圈乌青,皮肤微微浮肿,病得不轻的样子。
  “你能告诉我那天发现8楼出事的经过吗?”
  提起那可怕往事,小妹有点颤抖,但仍能口齿清晰地叙述:“那天早晨,我和往常一样到八楼打扫,一推开经理办公室的门,就看到秦经理躺在地上,一摊血……我吓坏了,大叫起来,阿清跑上来,看了一眼,就说要赶紧报警。然后,警察就来了。”
  “那天早晨你是第一个来大厦的人吗?”
  “是,我每天都第一个来。”
  “阿清开门放你进来?”
  “不是,那天晚上我就住在楼下仓库里。”
  我一愣,难道——“你那天也在大厦里?”
  “在地下室。不过我睡得很死,完全听不到8楼的动静。看到秦经理,已经是早晨6点多钟了。”
  “你常常住在楼里不回家吗?”
  “有时候是这样,地下室比我宿舍条件好多了,我下晚班的时候就会住在仓库不走。”
  我仔细地盯着她的脸,看不出任何异样来。不,不会是她,这小妹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如果是她杀人,根本没有可能掩盖得这样干净。
  看看再也问不出什么来,我只得起身告辞。
  何董还在说:“玉饰展的事儿……”
  “和我公司同事谈吧。”我不耐烦,“同‘王朝’联系的一直是李培亮,你们就还找他好了,我没时间。”说罢抽身便走。
  我知道何董在背后会骂我什么:纨裤子弟,不务正业。
  可是我真的觉得,这世界上还有比赚钱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朋友。
  
  站在“王朝”楼下,我再看一眼那辉煌的建筑,这里在几天前曾经发生过凶杀案,有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杀死了,还有两个活生生的人蒙冤莫白,两壁照像里的每个名女人都是凶案的见证,可是她们不说话,所有的痕迹都抹煞,看不到一点真相的影子。而大厦的外面,铬金玻璃依然鲜亮耀眼,在大太阳下光怪陆离,毫无阴影。
  真相在这里被湮没掉了,每个人扑来忙去,就只顾着一个钱字。钱、钱、钱!钱真的比人的命还重要吗?
  取车的时候我看到阿清,他正躲在车丛后面同小妹嘀嘀咕咕,两个人都神色惊惶,满脸焦虑。
  为免瓜田李下之嫌,我故意加重脚步,又轻轻咳嗽一声。
  阿清回头看到我,赶紧走过来拉车门,态度中有明显的尴尬。
  我轻轻问:“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吗?”
  “没有。”他立即答,可是随后眼光一闪,手按在把手上犹豫不动。
  我知道对待这个淳朴的青年是需要多一点耐心和鼓励的,于是放低声音,温和地说:“如果有我可以帮忙的地方,尽管找我。”
  “唐小姐,你人真好。”他终于开口说,“你可不可以……借我一点钱?”
  又是钱。然而此钱非彼钱,且这句话早在我意料之中,闻言立刻取出银包。“多少?”
  “大概……500块吧。”他迟疑,似乎觉得这数字太大了。
  我笑一笑,点出5张百元钞票放在他手上,自己拉门开车离去。后视镜里,还一直可以看到阿清愣愣地握着那几张钞票,满眼感恩,凝视我的车慢慢开走。
  无论他要钱是为了什么,我知道他是真正需要。而且,500元对他和对我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可以帮到人是一件赏心乐事,我郁闷的心情稍稍舒畅。
  车子刚刚开出,手机响起来,是李培亮。
  “唐诗,‘王朝’何董来电话,说你忙得没时间过问玉饰展的事儿?”
  “他没说错。”我悻悻,趁机推脱责任,“小李,这个CASE一直是你跟的,很清楚,就负责到底吧。”
  “这么大的事儿……”他迟疑,但是很快地说,“你是在忙元歌的事儿是吗?我支持你。”
  “小李,谢谢你。”我挂掉电话,忽然想起,他刚才说“你是在忙元歌的事儿吧”,他只提到元歌,却没有提宋词,这和宋词前夫苏君每每提起这件案子必然把两个人相提并论的作风刚好相反,然而苏君是有心,小李却是无意,这有心和无意,却都代表了有情。
  这时候手机再次响起,我看也不看号码便接听:“小李,我正想问你……”
  “唐诗,是我。张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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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吴应熊和建宁格格的故事
  
  顺治十年,即公元1653年8月,孝庄皇后主婚,将13岁的恪纯长公主下嫁平西王吴三桂之子吴应熊。
  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政治婚姻。
  也是清朝历史上第一次满洲格格与汉人子弟联姻。
  恪纯长公主,原称金福格格,为皇太极第十四女,她并非嫡出,而是由庶妃奇垒氏所生。相传奇垒氏是漠南蒙古察哈尔部的绝代佳人,是皇太极征服察哈尔部的战利品,她虽然出身卑微,但为人谦和,才貌出众,在众后妃中最得皇太极欢心,长占龙床,独擅专宠,连孝庄皇后也要对她礼让三分。
  崇德六年,即1641年,皇太极兵围锦州,久战不下,只得丢下身怀六甲的奇垒氏御驾亲征。正当他率大军赶赴锦州前线时,当年12月,恪纯长公主降生了。与此同时,清军忽然如有神助,战场形势迅速发生逆转,明军节节败退,短短10天里,13万大军损失殆尽,仅被斩杀者就有5万多人,尸横遍野,惨烈至极。
  皇太极认为这是小公主给他带来的“勃兴之兆”,于是破例为刚满周岁的她进行册封。按照清制,公主一般在13岁才可以受封,皇后之女封为“固伦公主”,品级相当于亲王;妃嫔所生的则封为“和硕公主”,品级相当于郡主。但是恪纯却有特许,可以享受同固伦公主相同的俸禄。这前所未有的殊荣养成了她自幼骄纵的个性。
  然而好景不长,在她三岁的时候,皇太极驾崩,紧接着,多尔衮也因病去逝,而新继位的顺治帝年纪尚幼,于是宫中大权落到孝庄皇后手上。她主持的第一场婚礼即是将恪纯许配给吴应熊。
  那时候恪纯已经13岁了,这十年间,她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地位是怎样一天天发生改变的,父皇死后,和硕公主与固伦公主的差别慢慢显现出来,服饰、饮食、年例都有分级,最重要的,是她所有的姐妹不是嫁给蒙古王公就是满洲贵族,可是只有她,却要嫁给汉人。
  这对于恪纯来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屈辱。她终于知道,自己即使从小接受册封,可是庶出终究是庶出,她到底没有能力与真正的皇权斗争。
  她哭泣,愤怒,悲哀、甚至绝食,可是她终于在一片吹打声中出嫁了。孝庄皇后,人们心目中最完美的女性,最仁厚的长者,她特意宣诏,将恪纯出嫁的嫁妆礼服和婚礼仪仗都依照和硕公主的品级来准备,但要比其他和硕公主丰厚得多,由钦天监选取吉日,内务府具体负责,隆重操办,备极华丽。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和硕公主毕竟是和硕公主,顶戴花翎同仪仗礼数全不相同。而且,婚礼是否幸福看的不是仪式,而是她要嫁的那个人。额附是个汉人,这是不容更改的事实,这事实抹煞了所有的表面风光,让恪纯幼小的心灵深深受伤。她对未见面的夫婿盛满了恨和不屑。
  巧的是,吴应熊也并不想娶她,娶一个格格做妻子,娶一个眼线回家。他非常清楚这宗政治婚姻的实质,明白他留驻京城,赐住额附府并不是一种光荣。他无法感恩。
  自懂事起,少年吴应熊就知道一件事:父亲吴三桂是天字第一号大汉奸!自己是汉奸之子!
  出身不可选择,他惶惑了。在那个时代,所有的课本都只讲了“忠、孝”两个字,可是他却无君可忠,有父难孝。
  他的君王,是满人。如果他真是忠臣,他应该反清复明;可是出卖大明江山的,正是他的父亲吴三桂!试问,他该忠于谁?又怎样去尽孝?
  也曾习文,天资既聪颖,不难锦心绣口,满腹经纶,然而读书人最高成就无非中举,然既生为吴三桂之子,荣华富贵已是囊中物,何须赶考?
  也曾学武,剑走流星,刀赶日月,却又如何?不是没机会上战场,但是任务是“平反”,平的是“反清复明”的正义之师,试问手中剑如何举起挥下?
  他的剑锈了,他的诗废了,汉奸之子的身份像影子一样地跟随着他,人们因为他的身份而畏惧他,更鄙夷他。他没有朋友,没有亲信,没有志向,唯一的乐趣只是玩玉。
  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处境和玉很像——玉本是名贵的石头,质地坚硬,光泽温润,但是偏偏容易受沁,沾上什么就变成什么色,俗称“十三彩”,就是很难有自己的颜色。除非有人肯过气给它,温存地对待它,才可以使它去尽色沁,恢复本性。
  他从早到晚抚摩着玉,幻想有一天,自己也可以像玉一样,得到一个人温柔的爱,让他的心灵复苏。
  可是,他偏偏娶了格格。
  指婚之日,他身着蟒袍补服,由赞事大使指引,在乾清门东阶下跪领圣旨,授爵三等精奇尼哈番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接着到午门恭进“九九大礼”,入宫赴宴接驾。
  顺治帝在保和殿设宴,宴请额附及王公大臣;孝庄皇后在慈宁宫设宴,款待众妃嫔及朝中命妇。宫中奏起中和韶乐和丹陛乐,一派喜乐气氛。
  他醉了。
  从此他知道,自己正式成为一个没有自由的人,一个父亲的人质,更深地卷进他所痛恨的政治漩涡之中。即使在自己的家中,也不可以随便说话,否则随时就会被安上不知什么罪名推到他刚刚进礼的午门斩首。
  运送嫁妆的车马排了长长的一队,浩浩荡荡开至额附府来。
  他看到格格。
  她真美,美若天仙。可是他毫不心动,看她的眼神,如同看着一柄悬在自己头上的利剑,不知道它何时会呼啸劈下。
  而她看他的眼神,也同样地冷,充满敌意。
  新婚第一夜,他们并没有同床。
  但是当然他也不敢慢待她,他们只是生疏,相敬如宾。
  哦不,不是相敬,因为只是他敬她,不是敬重,是敬畏。而且,不仅是如“宾”,是如“贵宾”,因为她的的确确是一位太尊贵的来宾。
  他对她的态度,正是一个臣子对公主应该有的那样,朝叩头晚请安,不疏礼数。而她也似乎很高兴他这样对待她,乐得逍遥。实在,她还太小了,对男女之事尚无经验,亦无渴望。
  这一切,都被随嫁的宫女香儿看在眼里。香儿今年16了,已经人事初通,早自皇后钦点由她陪嫁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替自己的命运做了安排,陪嫁,不就是陪着嫁吗?她认为真正嫁额附的人不是公主,而是她,香儿。
  格格的嫁妆中,有一件龙纹玉璧是额附所珍爱的,他将它穿了绳挂在自己的胸前。香儿看在眼里,不声不响,替他另结一条五彩丝绦,换掉了那根红绳。
  于是他注意到了她,注意到了她的美丽妩媚,也注意到了她的风流宛转。最重要的,是她和他一样,都是汉人。
  当公主发现自己的婢女抢了附马之后,暴怒不已,同时她发现,自己的愤怒中,其实有很大的吃醋的成分,原来,不知不觉,她早已爱上他的儒雅温存,越来越被他那种忧郁的气质所吸引。她喜欢他看玉时那种专注的眼神,不只一次渴望它也可以在自己的身上留连;她更喜欢听他读诗,那悠扬的语调像一首遥远的歌。他最喜欢念的一首词叫《三姝媚》:“春梦人间须断,但怪得当年,梦缘能短?绣屋秦筝,傍海棠偏爱,夜深开宴。舞歇歌沉,花未减、红颜先变。伫久河桥欲去,斜阳泪满……”
  哦,他原来是这样好,为什么自己早没有注意到,而让他的心属于了别人。而且,那别人还是自己身边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婢女?!
  恪纯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于是毒打香儿,甚至令她饮鸠自尽。
  吴应熊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迫不得以,将公主软禁,温存劝诫,希望她可以放香儿一马,不要与婢女计较。本来嘛,香儿只是陪嫁,格格的附属品,就像那块龙纹玉璧一样,位列丰厚的嫁妆之一,额附取用,亦在情理之中,有何不妥。
  格格在软禁生涯中,初尝人间云雨,渐渐心动。
  可是就在这时候,目光短浅的香儿不知天高地厚,生怕格格脱禁后再行加害,竟然自恃得到额附欢心,一不做二不休,私下命小校将其缢死。以为这样就可以斩草除根,从此取公主而代之。
  那小校惧祸不敢,阳奉阴违,表面上答应照做,私下里却将格格偷偷放出,并助她逃回皇宫。

  皇上这些年因为三藩势力越来越大,早已视为心头大患,要伺机除掉,只苦于师出无名。这下得到藉口,立刻发兵前来,包围额附府,百余口老小,尽皆捆绑。
  吴应熊到了这时候才知道香儿所为,但已死到临头,束手无策。同时他也明白,这是早晚的事,即使没有香儿,皇上也会找到别的原因杀他。
  香儿,不过是一枚走错的棋子,盲目过河,惹起杀身之祸。
  吴应熊和格格,也都是棋子,早自他们成亲的那一天起,他们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一个是人质,一个是火药,随时引爆,结果都是同归于尽。
  下棋的人,是爱新觉罗与吴三桂。
  早自孝庄皇后赐婚那一刻,已经预知这样的结局,所以,她指定了恪纯,那个先王宠妃的孤女。
  可是无知的香儿却以为这一切全是因为自己胆大妄为所造成,这个虽然聪明有心计却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小宫女,终于知道强权的厉害,悔恨交加,竟然拔剑自刎,死在吴应熊的怀中。
  至死,仍然认为自己落得这样的收场,只是因为身为婢女,所以才会败给格格。她握着额附的那柄锈剑,对天盟誓:如有来生,定要与恪纯再决生死,绝不再输给她的身份。
  吴应熊拔出剑来,那柄钝剑,终于第一次饮血,自己至爱亲人的血!

    血一滴滴自剑刃淌下来,他倒提着它,走出内院,站在三军之前,也站在正得意洋洋耀武扬威的十四格格面前。
  来将宣诏,吴应熊秘谋弑主,贼胆包天,当满门抄斩,诛灭九族。
  吴应熊掷剑于地,仰天长啸。
  身为吴三桂之子,十四格格之夫,命运早已不由自己安排,他死得不冤。恨只恨,白白做了一回男儿,竟要因为闺阁之私床笫之争而获罪。俗话说,“文死谏、武死战”,而他,死于艳情。这,才冤枉,才屈辱,才不平!
  恪纯呆住了,同香儿一样,这时候她才明白事情并不像自己想的那么简单,不是杀了一个婢女就可以解决问题,同时死的,原来还有自己至爱的夫婿。不,这不是她的初衷,她不想的,她原本只是要回来教训花心的丈夫一下,让他重新正视自己至高无上的格格身份,然后,再命他当着自己的面亲手杀死香儿,为自己泄愤。她没有想到连他也要杀!她不想!她不要!她不许!
  她挡在丈夫面前替他求情,怒斥来将,你是不是看错了?皇上怎么会让你杀额附呢?你回去吧,这里有我做主得了。
  然而,皇上早已密令大将如有反抗,可将吴应熊就地正法,绝对不留活口。
  兵已就位,箭在弦上。宣诏大将面如玄铁,挥动生死大旗:“放箭!”
  恪纯绝望了,不顾一切,飞身上前替丈夫挡了一箭,只晚香儿半个时辰也死在吴应熊的怀中。珠摇翠落,红颜惨淡,满心的悔满腹的恨都说不尽了,她紧紧攥住丈夫胸前的玉璧,用力拉断彩绳,泣血发誓:“我绝不放过香儿,是她害我夫妻分离,是她……”

   她眼睁睁地看着丈夫,无限依恋,无限恩爱,有生以来,从没有像这一刻这样坦白自己的感情:“应熊,我后悔没有好好地待你……”猛一用力,亲手拔出胸前的羽箭,鲜血狂喷而出,染红玉璧,最后从齿间迸出一句“太迟了!”便无力地垂下了头,一双凤眼,犹自圆睁不瞑。
  恪纯死了,香儿死了,吴应熊,也奉旨裹玉自焚,可是,那么多未偿的心愿,那么深的缠绵,那么不甘的仇恨,怎么肯就此罢休,随土风化?
  于是,他们三个人寻尽一切机会再历红尘,再起争端,生生世世,恩怨纠缠,至今未休。而长达半个世纪,牵连数千成万人的一场浩劫――历史上著名的平藩之战,也由此爆发了……
   “现在你明白了?”
  故事讲完,清朝男鬼吴应熊的眼中流下两行泪来。
  我张口结舌,叹为奇观,这才知道原来鬼也有眼泪。我盯着那两滴泪的去向,眼睁睁看它们落入土中,可是毫无痕迹,也许是回到黄泉了吧。
  我叹一口气:“像长篇电视连续剧,真令人难以置信。”
  “事实永远比虚构的故事好听。”
  “在人们的概念中,鬼就是最大的虚构了。”
  “这是你们人类的见识有限。”
  “不要攻击人类,别忘记你也是人死后变的,不可以攻击自己的出身。”我忽然想起一事,“别的鬼呢?”
  “什么?”
  “别的鬼如何同他的后身交流?他们又不懂借玉还魂,岂不是很寂寞?”
  “做鬼本来就是相当寂寞的一个行当嘛,这也选择不来。”他很自矜,“人有贵贱,鬼有高低,自然规律。”
  “其实我觉得你同宋词真是天生一对,都一样骄傲自大,不明白为什么会处不好。”
  “那是因为到了她面前,我就骄傲不起来嘛。你知道,在我们那个时代,娶了格格做老婆,是要三叩九拜的。就是平时夫妻见面,只要是公众场合,我也得给她跪下。你想想看,整天跪着跟老婆说话,那感情还好得起来吗?”
  “是很难。”我深觉同情,“的确很难正常发展感情。”
  “我看姓苏的那小子也不是坏人,同宋词也没过得久,大概境遇同我差不多。”他谈到自己的“情敌”,竟然毫无醋意,反而惺惺相惜似。
  我微笑,这可比今世的男人大度多了。嗯,我不介意他做我的前身,也不算丢脸了,到底是个王爷。

  终于了解到所有前尘,我也就心头澄明。难怪随着我们的相遇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原来一切都是因为三百年前的一场旧恨。
  吴应熊又说:“其实,这300年间,你们已经不只一次转世,每一次遇到了,都斗来斗去。没办法,恪纯出生时适逢明军大败,伤亡众多,怨气充溢天地,使她禀赋戾气而生,多灾多难;而她死的时候,又充满怨恨,冤魂不散,每每转世,都要引起灾难。除非你们可以化敌为友,将这份戾气完全消除,才能真正平息恩怨,那将不仅仅是你们三个,更是社会的福音。”
  “社会的福音?这概念未免太大了。”我有些啼笑皆非,“我只是一个小人物,不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吧?”
  “不要笑。”男鬼吴应熊正色说,“要知道,世间再大的灾难,也不过是个人的所为,起因往往只是一件小事,或者一个不起眼的小小角色。中国著名的芦沟桥事变,引发八年抗战,日军的藉口也只是寻找一个失踪的小兵;拿破仑弃剑投降的对象,是曾被他辜负的初恋情人;比尔盖茨一个人造出了一整个微软世界,连巫师的能力也无法企及;还有……”
  “天哪,你的知识还真丰富。”我更加笑起来,“怎么你说话像外国传教士?”
  “大家头上顶着的都是同一片天,外国的上帝和中国的玉皇本来就是同一个人的不同化身而已。”他颇有科学意识,真是个文明鬼。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那么我们前几次转世的情形是怎么样的?”
  “翻天覆地,捣乱生事喽。哪,就像现在,秦归田已经被牺牲掉了,宋词和元歌也卷进麻烦中。如果你们不能联合起来,化敌为友,死的人会更多。这还都不算什么,最怕是因小及大,最终像香儿和恪纯那样,到底因为两个人的恩怨引起全民族的战争,那样罪孽可就大了。”
  “那么,为什么前几世你又不肯出来帮助自己的后身把麻烦摆平呢?”
  “我也想啊,可是没办法同后身通灵。”他无辜地摊一摊手,“好容易今世玉璧出土,而又辗转流离落到你手中,这才终于借玉还魂,同你相会。”
  “原来,这块璧玉是你的陪葬品。这样看来,倒要感谢那个盗墓人,是他让你重见天日的。”
  “其实,在这以前,我也多次试图与你沟通……”
  “我知道,我梦见过你。”我现在全明白了,原来一切都是注定的,“真没想到我的前身会是一个男人。”
  “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上天有好生之德,不想你们三个再因为闹三角恋爱而引起纷争吧?”他像外国人那样耸一耸肩,忽然弯下腰,从石缝间采下一枝不知名的小花,顺手插在我的头发上,称赞说:“没想到我的后身这样美丽。”
  我忽然脸红起来。
  鬼王爷莫明其妙地叹了一口气。
  我又一次惊讶了:“鬼也会叹气?”
  他又不满起来:“你怎么大惊小怪地?鬼是人变的,也会有七情六欲,会叹气流泪有什么了不起?”
  这时我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说我和宋词元歌的前世是认识的,那么,那么张楚呢?我和他有缘吗?”
  鬼一拍手:“哪,我就知道你要问这个,所以才叹气,你到底还是问了。说起来更是冤孽,你和张楚,根本就是一个人。”
  “什么?”这回答太出乎意料了,我再一次震惊得完全失去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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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寻梦圆明园
  
  宋词被拘的第三天,我接到一个特别的电话,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说想约我见面。
  “我认识你吗?”我奇怪地问。
  “不,不认识,我姓苏,是宋词的前夫。”
  我立刻说:“你在哪里?我马上来。”
  我们约在圆明园见面。
  这是一个三十来岁的新中年,举止得体,神情忧郁,略带沧桑感,看得出,他对宋词是真关心,见了面,劈头就问:“唐小姐,你怎么看这件事?”
  “我相信不是宋词做的。”我立即表明立场,“她是我好友,不会杀人窃玉。”
  “你是失主,如果你肯相信她,事情会简单得多。”苏君明显松一口气,忽然叹息,“宋词生性傲慢,自视清高,难能交到朋友。遇到你,真是她的幸运。”
  “然而失去你却是她至大不幸。”这句话只在我心里,没有说出口。明明苏君很关心她,不知宋词是聪明还是笨,放着这么好的一个丈夫,竟肯轻易离婚。
  我忽然想到一件事:“你是怎么知道消息的?”
  “警方通知家属送衣裳,宋词报的家属是我。”
  “为什么不通知她父亲?我听说宋词的爸爸身居高位……”
  “宋词特意叮嘱,不要她的家人知道。”苏君眼圈有些发潮,“宋词从小生活在父亲的光环里,内心很苦恼,一直和家人赌气,离了婚也不肯回家去住,自己租房独居。可是在她内心深处,其实很孝顺,生怕父亲知道这件事会着急……”
  我点点头。宋词一直抱怨生为官家女,真不知特权阶级给她带来福利更多还是烦恼更多。
  我们坐在那座著名的残碑下讨论案情。我的神思忽然又不受牵制地飞出去老远,一时扯不回来。
  “这地方我来过。”我对苏君说。
  “是吗?什么时候?”
  “上辈子。”
  他愣一愣,但是没说什么。这使我越发觉出这男人的深度和风度来。我知道他根本不会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可还是忍不住想对他诉说,也许,只是因为他是宋词的丈夫吧。
  “我真的觉得我来过这里,很熟悉。但是我来的时候,这里不是这个样子,它是完整的,汉白玉的建筑,斗拱飞檐,雕龙刻凤,美仑美奂……”
  不仅是这里,还有外城,内城,瓮城,闭上眼,都可以历历在目。

  内城各城楼重檐歇山顶,上铺灰筒瓦,绿琉璃剪边。面阔七间,进深五间,其中以正阳门规格最高,在各城楼中也最壮观。
  城门外有箭楼,角楼,敌台,闸门,护城河……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可是那样坚固的防守,依然抵不住洋枪洋炮,终使百年繁华一朝火葬,华美的圆明园夷为平地。
  “我仿佛可以看见峨冠高屐的女子从林中走过,香风习习,环佩叮咚。这里曾经一度歌舞不休,秀丽无双,可是现在,正应了那句唱词:‘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似这般,都付与断壁颓垣’……”我觉得痛心,但是立刻省起自己跑题跑得太远了,不由抱歉地笑笑:“对不起,我又在自说自话了。”
  苏君的确是正人君子,对我痴人说梦的自白并没有丝毫见怪,但是也不会顺着我的话展开讨论。他轻描淡写地转入正题:“要想让宋词和元歌尽快洗清自己,首先,要考虑一下有没有可能找到她们两人不在场证据。”
  “元歌不可能,现场有她的指纹和鞋印。宋词没有。”我回答,心里更加赞叹这苏君的为人端方,他并没有只提宋词,而是说,“要让宋词和元歌洗清自己”,“要找出她们两人的不在场证据”。这才是有责任感正义感的大男人。我又一次感叹,不明白宋词为什么会错过这样好的丈夫。
  苏君沉吟:“没有指纹也不能说明她不在场,可能是销毁了。所以,还得设法寻找不在场时间。”
  “也不行。保安说,她们两个先后离开大厦,时间和案发时间吻合。”
  “这也不行,那就要证明没有杀人动机。”
  “可是她俩都同姓秦的有仇,一个吵过架,还有一个就在案发当天还闹过一场别扭。”
  谈到这里,我不禁泄气:“好像一点成功的可能性都没有啊。”
  苏君不放弃,继续分析:“那就剩下最后一条,证明她们没有杀人能力。”
  我一震,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一线光明:“我想起来了,宋词有帕金森症,稍微激动就会两手发抖,又怎么可能有力气用丝袜勒死人呢?”
  “是呀!我怎么没有想到?!”苏君大喜,“我有她的医生证明,我这就回去拿。”
  “我跟你一起去警察局。”
  “不用亲自去,我已经替她请了最好的辩护律师,他会替我们出头处理这件事。”临走,他忽然想起什么,从口袋里取出一只盒子交给我:“对了,宋词让人拿出来给你的。”
  “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只听警察局的人传话说,宋词说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再出来了,让人把这个送给你,做个纪念。”
  盒子打开来,是那块玉璧,龙蟠云上,栩栩如生。我紧紧握住,忽然流下泪来。

    苏君走后,我在圆明园的乱石丛中坐下来,紧紧攥着那块玉,仿佛攥着自己的生命。
  我知道在以往的时间的无涯的海洋中,曾经流过我另一个自己。而如今,两个我借助这块玉联结了。
  我把它戴在胸前,于是我就有了两颗心,一颗在胸膛内跳动,一颗在身体外呼应,就像有两个我在冥冥中对话一样。
  在它们的呼应中,某种神秘的力量产生了,那是一种界于回忆与臆想之间的东西,一种属于思想范围的意念。
  许久以来,我站在思想的悬崖边上,不知道该跳入峡谷亦或退依绝壁。
  时间像一道聒噪的风呼啸而过,风中有被我遗忘了的记忆的碎片,但是它们无法联缀成任何一段完整的情节,也不能束成一束思想。
  我不知道该用一条什么样的纽带贯串它们,但是确切地感到那其中固执的联系。
  但是当那块玉在我的手掌中温暖地跳动时,我终于按稳了时间的脉搏,找到了那条通向记忆的甬道。
  望着周围的建筑,望着那著名的残碑,我愈发确切地知道,我来过这里,不仅我来过,宋词和元歌也来过,她们穿着古代的衣服,穿花拂柳而来,轻盈而忧伤。

  天上的星一颗颗亮起来。
  我双手抱膝,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早已经过了闭园时间,但是我不想走,不为什么,就是想在这里多坐一会儿。古老的建筑和深沉的夜使我心情宁静,我渴望在星空下找回自己的心。
  看园人进来巡视了一周,大概是驱逐留连忘返的游客,我正在打腹稿如何说服他们放过我,可是他们却毫无所见地走了。
  奇怪,我明明看到他们的眼光在我身上掠过,为何竟像是没有看见我?
  何处传来一声幽幽叹息。
  我悚然,撒目四顾,月光下断碑残垣愈发凄美动人。
  我大声问:“谁?谁在那里?”
  又一声叹息响起,幽凄瘮人。
  这一次听清了,声音来自背后。我猛地回头,差点扭了脖子,发现不知何时,竟有一个穿古代服装的男人坐在断碑上,两只脚荡来荡去,正对着我微微笑。
  近日研究有功,月色朦胧中我认出那一身是清代服饰。
  “你是谁?什么时候进来的?我怎么没看见你?”
  “刚才天太亮了,我没办法让你看见我。但是现在可以了。”他从碑上跳下来,落地无声,而且也没有影子。“你很奇怪他们没发现你是吗?那是因为我帮了你。”
  我渐渐看清他,眉目英挺,与我有三分相似,心中略略有数:“你到底是谁?”
  “我是你。”
  “我?”
  “对,我是你的前身。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说简单点,就是鬼。
  我是遇见鬼了。
  一个古代男鬼。
  但是我毫不惊讶,而且立刻便信了。
  梦中见他太多次,如今终于面对面见到,倒也并不害怕。反而因为寻找了太久的谜底马上就要水落石出,而不能不感到几分兴奋。
  “那么,”我问我的前身,“我到底是谁呢?”
  “吴应熊。”

  “吴应熊?”咦,这个名字好像很熟,但是一下子想不起来。
  “连吴应熊你都不知道?我在今世这样没名气吗?”他有些不满,“你不知道我,总知道我的父亲吴三桂吧?”
  “啊!原来你是吴三桂的儿子吴应熊,娶了十四格格那位。”真是失敬。想不到我前身这般著名。
  他咧开嘴笑:“对,正是我!看来你对你自己还有点认识嘛。”
  “我自己?”
  “是呀。我不是说过了吗?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可是,你是怎么做到的呢?每个人都有前世今生,为什么只有你可以找到我?”
  “很简单,靠它。”他指一指我的胸前。
  我低下头,看到那块云龙璧在月光下莹莹闪烁,发出不同寻常的光亮。原来是它!果然是它!
  “可是,它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法力呢?”
  “亏你还是玉人呢,对玉竟然这样缺乏常识。”他对我这个后身好像特别多不满,“要知道,玉是万物中最有灵性的,可以通过它接通来世今生,幽明两界。知道‘巫婆’的‘巫’字吗?《说文解字》上说:巫,双手持玉者也。所以说,持玉的人是有法术的。我,就是通过这块玉和你取得了联络。”
  “我还是不懂。”
  “这还不懂。比如说吧,你为什么会从台湾来到北京?”
  “因为玉饰拍卖会。”
  “就是啦,玉既然能连接空间,当然也可以连接时间。时空因为某件事物而发生关系,就可以联系起来,就这么简单。”
  “我还是不懂,不过,说玉有巫术,有灵性,也许我还更容易接受一些。因为我知道,以前占卜用的签,就是玉做的;大臣们上奏的牒,也是玉做的;还有号令三军的璋,也是玉;两国修好,也以圭相赠,叫做化干戈为玉帛;还有……”
  “好了好了,看来你对玉还有点认识,不愧是我的后身。”
  “你是说,我对玉的灵感是因为你?”
  “那当然了,你以为那些本领会自动跑到你脑袋里去?是我带给你的。”
  我奇怪:“喂,你说你是鬼,还是个清朝鬼,可是为什么讲话好像同我们没什么分别?”
  “你可真笨。”他摇头,对于自己的后身竟然如此蠢笨十分费解,“我都说了一百次了,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当然你怎么讲话我就怎么讲话了,要是自己跟自己沟通都发生问题,那还成什么世界?”
  “好,算你说得有理。但是,为什么你现在才出现呢?”
  “哪哪,又笨了不是?你不是今天才拿到这块玉吗?”
  “你是说,这块玉当初就是属于我的?”
  “那当然。要不,今天我怎么能通过它找到你?”

  我想起紫砂壶店老板的话来:出土的东西有灵性,属于谁,会自己长脚找回去。这样说来,宋词将璧玉送给我是注定的,推也推不掉。
  “可是,你为什么要找我呢?”
  “因为要帮助你,哦不,是你们,哦不,是我们,消灾解难。”
  “什么我们你们的?”
  “你到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好,你听我从头跟你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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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情愿下地狱
  
  秦归田的死让我在忽然之间对生命产生了极大的怀疑,如果它可以消逝得这样轻易而彻底,那么它又何曾真实地来过?对于死亡而言,他生前是一个第三者或者是一个恶魔究竟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人们的谩骂与歌颂又与他何干?
  生我之前,我在何处?我死之后,去往何方?一个生命像花草一样依时开放,但是究竟是风吹开花蕾,还是花的绽放释放了风?
  不知道花朵有什么认识,但是我记不起三岁之前的任何一个细节,那时我已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已经饿了会哭饱了会笑,可是我居然没有记忆,那么我思想到底借助什么而产生?在生出之前又寄存于何处?是像知识一样由父母暂且保管,等到日后再不断灌进我头脑中的吗?那么我死之后,这些知识与思想又还给了谁?他们存在的时候并没有任何具体的形式,也不该因为一个具体形式的消亡而消失。它们应该仍存在于空气中的,在冥冥中寻找另一个载体。
  生与死的大问题将我纠缠得头痛欲裂,恨不得从脑子里面伸一只手出来把思路理理清楚,拂去浓烟迷雾,让我看清案件的真件,还宋词与元歌以清白。在北京,我统共只有这两个朋友,如今她们忽然同时被抓,而我爱莫能助。
  尤其是,她们的被拘同我有关,因为我的玉。
  我们三个人,就像被一道无形的咒语禁锢,有一个流行了几个世纪的古老游戏在逼迫我们入彀,使我们在完全不自知的情况下跌进陷阱,疲于奔命。
  现在,终于有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可是游戏一直没有完,我们也就只得为了自己并不了解的游戏规则所驱使,裹胁其中,不得释放。
  她们的同时落难使我越来越坚信一切与仇恨有关,与我们前世的因缘有关。我不能对她们的遭遇袖手旁观,若无其事。可是,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我抱住头,疼得呻吟起来。在这种最迷茫无助的心情下,我唯一的念头,就是想见张楚。
  我想见到张楚,在痛苦与烦恼将我吞噬前,不顾一切地想见他。
  可是,我不知道该怎样找他,给他打电话吗?约会他吗?不,我不敢。我怕被他轻视。他已经拒绝了我了,让我再怎样开口求他?
  我来到他校门前的公交车站。
  我知道他每天是坐这一趟车上下班的,也知道他今天下午有一堂课,我相信,只要等在这里,我就一定会见到他。不论天塌地陷,我只想,再见他一面。
  他下班的时间到了,可是,他没有出现。
  我等在那里,愿意将自己化为一尊回首盐柱,只要,可以等到他。
  等到,天荒地老!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天色渐渐地黑下来,人流从密变疏,直到每次车到站只有几个人上下,仍然见不到张楚的踪影。
  我徘徊在公交车站,心里充满绝望的孤寂。他讲课的声音又响起在我耳边:“中国古代神话,都是些很寂寞的故事,有种悲剧精神,像夸父逐日,像女娲补天,像嫦娥奔月,像精卫填海,充满孤独的意味……”
  夸父追不到他的太阳,精卫填不平无底的大海,我,是不是也永远不能等到张楚?这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吗?罚我爱上一个不可以爱的人?
  失望和自卑潮水般将我淹没。
  宋词和元歌在警局中被审讯,而我,则被自己的心审判。
  霓虹灯渐次亮起,末班车也过了,我不知道自己已经等待了多久,总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吧?
  秦归田死了,宋词和元歌被拘留了,没有一个人可以帮助我,安慰我。在这广阔的世间,我是这样渺小孤独,而由于张楚的冷落,这份渺小就变得更加刺伤。
  四肢僵硬地,每走一步都会发出“咯咯”声,我昏昏然地走进一个小巷,有几个阿飞坐在路灯下打扑克,见到我,一起吹起口哨来。
  我听不见也看不见,迎着他们无畏惧地走过去,让我毁灭吧,让那个纯洁的充满爱的幻想的唐诗从此消失!让我从没有在这个世界上真实存在过。
  路被挡住了,有嘻笑声响在耳边:“小姐,一起玩玩?”
  我茫然地抬头,看着那一张张淫笑着的脸。一只有纹青的手抓住了我的胳膊:“妞儿,给我来。”意识回到我的脑海中,我害怕起来,推开眼前的人往回跑,然而提包袋被人抓住了,接着,我跌进一个阿飞的怀里,天旋地转间,无数张嘻笑的脸对着我俯冲下来。
  “啊!”我再也忍不住,高声尖叫起来,抓我的阿飞吓了一跳,“喊什么?你想把警察召来?闭嘴!”
  “对不起我来晚了。”这时我听到张楚的声音从天而降,他仿佛突然从地底下冒出来一样,一手拉过我,对那些阿飞说:“她是我女朋友,约好了在这儿等我。你们认识她吗?”
  “不认识。是你女朋友,你带走好了。别再放她出来乱走,勾引人犯罪啊?”阿飞们嘻嘻哈哈地说着咸湿话,张楚一声不响,拉了我便走。
  我呆呆地跟着他,脑子里混乱一片,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又等待得太久,人已经木了,加上刚刚受了惊,我有些转不过筋。
  直到在咖啡啡馆坐定了,仍然没有想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点燃一支烟,默默地吸着,一言不发。
  然后,我渐渐清醒过来,将思路理出一个头绪。没有道理他会像一个先知那样出现得那么及时,刚好在我受到流氓调戏时从天而降,他一定是早就发现我了,当我在站台上等他时他就发现了,却故意不出现,只远远地注意着我。这样说来,我倒是应该感谢那几个阿飞了。
  我轻喟,低低地问:“如果不是那几个阿飞,就算我等到天亮,你也不会出来见我的是不是?”
  他看着我,不语。
  我再问他:“我真的,就那么让你讨厌?”
  他摇头,眼神惨痛,额上青筋湛然,却仍不说话。
  我不忍心看到他痛苦,也不愿意再逼他。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不争气,是我没矜持,我该从他面前彻底消失才对。
  再坚强的心也禁不起那样一次又一次的揉搓,折磨着我的,不仅仅是苦恋,还有挑战道德所带来的屈辱。我忍住狂涌上来的泪水,低低地,很快地说:“我明白了,张楚,对不起,你放心,以后,我再也不会缠你了。”站起身,我一分钟也不耽搁,转身便走。
  他没有留我。
  他怎能留我呢?他的妻子在怀孕,他不可以在这个时候兼爱。他是正义的,他要对他的良心负责。
  但是,我的心呢?我的心痛得这样深切而剧烈,难道就这样一直等着它彻底粉碎吗?

   上了出租车,已经走出很远了,我却又后悔起来。这大概便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了,以后,除非十二分精心计划,只怕再也见不到他。就这样分手了吗?
  不,不,我要再看他一眼,哪怕,只是背影,只看一眼。
  我令司机掉头重新向咖啡馆驰去。也许他已经走了,也许他还在,但是,我总得试一回。
  这次,我注意到那咖啡馆的牌子叫做“老故事”。老故事,是些什么样的故事呢?
  巷子口,刚才那几个阿飞打牌的地方,有人围成一圈在高声叫着什么。我心里一动,赶紧让司机停了车,结清车钱向人群中挤去。
  是张楚!竟是张楚!他在我走后竟然又回到巷口,找那些流氓大打出手。泪一下子涌出来,我在这一刻清楚地意识到张楚爱我有多深,而他的痛苦又有多强,强到不能自抑,要借一场打斗来发泄来自罚的地步。

  人群大呼小叫着,莫明兴奋,张楚的身手很好,当他打架的时候,全然不像一个大学老师。那个童年的张国力又重新出现在我面前,是的,这一刻,他不再是张楚,而是我生命中的张国力。那个带着我打遍曾经欺侮过我的所有仇家的张国力,他童稚的声音又响起在我耳边:“听着,以后谁再敢欺负丫头,我就揍他!”
  那时的他是多么英武能干,天真率直,如今,他又回来了!
  远远地,传来警车鸣笛的声音,有人报了110么?我猛地从童年的回忆中惊醒过来,冲进人群拉住张楚大喊:“警察来了,快跑!”
  就像香港片中常演的那样,我们俩手拉着手狂奔起来,在小胡同里左穿右穿,很快钻进人群里逃之夭夭。当我们肯定自己已经绝对安全了的时候,便停下来相视大笑起来,拼力的奔跑将刚才的郁闷一扫而空,我喘着气说:“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跑得这么快过。”
  “我也发誓,你从来没有被警察追过。”张楚笑着,“如果被记者拍到照片,说不定可以上新闻头条。”
  这时候我注意到他的脸上有一块青,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轻轻覆在上面,问他:“疼吗?”
  他抓住我的手,紧紧地攥了一下,但是很快便松开了,转过头说:“没关系……唐诗,我送你回去。”
  “张楚……”我的声音哽咽起来,“没想到你也会同人打架。”
  “你现在知道了?其实有的时候我也很野蛮的,不是你想象中的斯文人。”他自嘲地笑笑,“让你失望了,是吗?”
  失望?我看着他,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只会使我更爱他?爱他的斯文,也爱他的野蛮。我情愿他不要这么好,情愿他让我失望,可是,日甚一日,我却更加爱他。
  我低下头,看到地砖上忽然掉落一滴水,俄倾,又是一滴。这时候我才知道是我自己在流泪。哦,我又哭了,没出息的我,好像自从重新遇到张楚之后,就只会没完没了地落泪。
  看到我的泪,张楚忽然崩溃下来:“唐诗,不要哭。丫头,不要哭,好不好?”

  一声“丫头”,让我更加难以自持,猛地投进他怀中哭出声来:“张楚,我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不能够不爱你,没有办法不爱你。”
  我看着他,看着我心中的神:“张楚,我知道我不对,不该再缠着你。我唯一做错的,就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地爱上你。可是,我有什么理由不爱你?你那么博学,智慧,热情,真诚,对人充满信任和善意。这样的你,一次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就好像在劫难逃。张楚,不是我想要爱你,而是,我不能够不爱你,我没有理由不爱你。”
  “就像,我也没有理由不爱你一样。”他低语,用尽他浑身的力将我紧紧地拥抱,在我耳边绝望地,沉痛地呢喃,“唐诗,相信我,我的痛苦绝对不亚于你,你这么美丽,善良,痴情又正直,我又怎么可能不爱你?那次,在医院里,我一天天地守着你,心疼得要发疯,几次都想冲进去大声地告诉你我爱你。可是,我没有资格,没有立场来爱你,我是个已婚的男人,而我的太太,在怀孕。这样的男人,该下地狱!”
  “不,不,不!”我迷乱地大声地叫着,“我并不要你背叛妻子,我不会要求你离婚的,你还是可以做个好丈夫,好爸爸,我只是要你知道,我爱你,这就够了;而如果,如果你也能同样地爱上我,已经是我最大的幸福。我不要求名份,我只要和你在一起!”
  “这不可能!”张楚闭上眼睛,我看到泪水从他紧闭的眼中流下来,他说得对,他的痛苦并不亚于我,除了爱而不能的无奈之外,他所多背负于我的,还有良心的自责和道德的鞭挞,“我不能够爱你而不给你将来,我不能够同时爱着两个女人也伤害两个女人。我必须选择其一!”
  “于是,你选择了她而放弃我,是吗?”我苦苦地问。
  他看着我,眼神痛楚得欲流出血来:“我早已做出了选择,不是吗?早在和你重逢之前,我已经结婚,已经用我的婚姻做出了选择,我没有理由再选择第二次,不是吗?!”
  “不是!”我大声喊,“那不是选择,那时候你还没有找到我,你只不过先遇上了她,可是现在我来了,现在你才要重新选择……”
  “那么,你让我怎样选择?放弃她吗?放弃一个毫无过错的我的孩子的母亲?!”

  张楚的话将我问住了,不,伤害别人不是我的本意,尤其是伤害一个同样痴情善良的女人,我爱张楚,就该爱张楚的所爱,并爱着所有同我一样爱张楚的人,而不该把自己当成她们的敌人,那样,不仅伤害了对方,也伤害了张楚,从而,更深地伤害了我自己。不,我不能,我不能那样自私而残忍。可是,可是我爱张楚,我该怎么办?
  我捂住脸痛哭起来:“张楚,让我忘记你,你为什么不可以坏一点?不要这么优秀,这么善良,这么正直,这么,让我绝望地爱着你!”
  我们再一次紧紧地拥抱,将泪流在了一起。为什么,世界不可以在这一刻天塌地陷,让我,死在爱人的怀中?
  我在那一刻再次对自己说我应该离开张楚,可是,当我这样对自己说着的时候,就仿佛有一柄剑深深刺进我的心,并在不断地翻滚、扭绞,让我知道,世上任何一种痛苦都不抵及离开张楚所带来的痛,与爱他相比,一切的原则、骄傲、道德、名份,都显得微不足道。
  忽然之间,我的脑中一片澄明,看清了自己,也看清他的爱。我抬起头,依偎在他怀中,一字一句地发誓:“张楚,我爱你,不需要任何的条件,我不奢望你对我比对你妻子更好,甚至连一个婢妾的身份也不敢要求,我不会妨碍你做好丈夫,好爸爸,我只想你允许我爱你。因为,不论你许或不许,我总是爱你的!”
  “唐诗!”张楚低低地爆发地叫了一声,就猛地将我抱在了怀里,他辗转地吻着我,流着泪,被挚爱与内疚纠缠着,从心底里发出最伤痛的哀呼:“唐诗,我爱你,让我们下地狱!”
  是的,让我们下地狱!让我永世不得轮回!让我上刀山下油锅,被铡刀斩成千万片,而一片碎屑里仍然饱含着对他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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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失玉
  
  不可止的思念,不可止的寂寞,不可止的恍惚。
  明知不可能,可是每一次电话铃响,都忍不住要猜测是他;路上遇到略相似的身影,往往痴心地追出大半条街;并且忽然对所有的四合院产生强烈兴趣,满北京地找,无论开不开放,都死乞白赖求主人容我参观。
  从不知道原来爱一个人的感觉是这样子的,生命的每一分钟每一细节每一次呼吸都是为了他,有他,就拥有全世界,而如果没有了他,也就没有了一切,花不香风不冷夜不黑阳光不明亮。
  自己也知道这样的情形太不健康,可是无可奈何,整颗心沉睡在冰河的底层,再也没有人可以将它唤醒。仍然每天一次地跑往秀场,傻看傻笑傻吃傻睡,做每一件事都恍惚,都纳闷,不知道这样的忙碌是为了什么。
  比任何时候都更喜欢读宋词。是宋词三百首的宋词,不是王朝广告制作部经理的活人版宋词。词中说,“春心莫与花争花,一寸相思一寸灰”,“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见了又休还是梦,坐来虽近远如天”, “天涯万一见温柔,瘦亦为此瘦,羞亦为郎羞”,“便做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
  说得真好。只是,仍不足形容我心摧伤之万一。
  我开始渴望离开。只等展示一结束就立即打道回府,今生今世再不见他也罢了。
  
  天气一天天地暖,除了心。
  终于正式彩排的日子到了,模特儿全幅披挂,戴上“再生缘”玉饰最后一次走台。
  背景是一场大型傩舞表演。数十武士戴面具,执木剑,魑魅魍魉,载高载低,影子被灯光处理过,斜斜地投在幕布上,有形容不出的凄迷诡异。
  傩舞,又称傩戏、傩祭,是我国一种古老的文化传统。傩面具,俗称“脸壳子”,以木或者陶制成,色彩大红大黑,张扬而单纯,线条粗犷,有种原始而狞厉的美。
  据说,面具的制作始于5000年前的原始社会,人类祖先在山林中与野兽做战,为了威慑敌人,也为了给自己壮胆,戴面具以装神弄鬼,虚张声势;后南北朝时期,有齐兰陵王高长恭英勇善战,指挥有度。然相貌俊秀,面如敷粉,不足以慑众,于是令人制面具戴上,指挥做战,气势非凡。时人敬以为神,纷纷效仿,至汉代,渐发展为巫术礼仪,在宗教活动中用以驱鬼祭天,此风至清代尤为盛行。
  直到今天,陕西等地社火活动时,犹有傩戏表演,载歌载舞,穿村过户,祝福人畜两旺,除旧迎新。
  此刻,在傩舞原始而粗犷的衬托下,身穿清宫服饰、珠围玉绕的女模特儿们益发千娇百媚,弱不胜衣,而玉的盈润光泽也在飘忽的灯光处理下格外瞩目,美不胜收。
  我站在台下,目炫神驰,一时间不知今夕何昔,此地何处,因大力称赞宋词:“以舞剑配合玉饰秀,的确别出心裁。”
  宋词得意。
  元歌悻悻。
  我又转而恭维她:“如果你肯登台,这些模特儿全都没饭吃。”
  元歌立即高兴起来,笑得身子如花枝乱颤。宋词斜一眼:“跟女人也忘不了发骚。”
  “你懂什么?”元歌翻她老大白眼,接着转向我,面孔一变,飞个媚眼,“只有女人才最懂得欣赏女人。唐诗,噢?”
  我失笑。这妮子左瞻右顾,竟能在眨眼间换出截然不同的两副面孔,也堪称一绝。

  彩排后,宋词着人收拾服装玉饰,全部送往“王朝”经理室保险柜收藏,元歌也要忙着准备明天记者招待会的事情,却将我托付给小李:“你好好安排唐诗一下午的节目啊,明天就开展了,可别叫她紧张。”
  我又笑,自从那次同她详谈过我的感情危机后,她待我就是这种不放心的态度,好像我是个迷路的孩子,需要她时时刻刻无微不至的照顾。同时,我发现她对小李说话的态度很奇怪,像是命令,又像是亲昵,一种形容不出的柔媚娇俏。
  小李欣然领命,还特意打了个立正,说:“保证完成任务。”
  他的确把任务完成得很好,安排了我满满一个黄昏的节目,先是去天安门看降旗,接着吃晚饭,到三里屯的吧喝一点东西,然后蹦的。
  嘈吵的音乐和拥挤的人群里,我和小李很快被挤散了,散了也就散了,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谈笑风生狂歌劲舞的背后,我的心其实寂寞。
  主持台上,浑身钉满亮片的金毛DJ在嘶声呼喝:“Ladies and gentleman,今晚你们High不High呀?”
  “High!”万众齐呼。
  “High就大声叫出来!”
  “High!”少男少女们用尽他们浑身的力气在叫喊,可是再用力,也听不到自己的声音。这里已经没有自我,每个人都是我,都在替我叫,替我High。
  可是DJ还是不满足:“叫得大声点!”
  “High!”
  “再大声点!我听不到!”
  “High!High!High!”
  有没有160分贝?
  尖锐的叫声几乎要掀翻屋顶,而剧烈的跺脚声要把舞池踏穿。人们疯狂了,不管认识不认识,都互相击掌,撞胯,甚至打耳光。后面的人抱着前面人的腰,围成一圈一边拼命跺脚一边前行,那不是在跳舞,只是在发泄,动作完全变形了,肩在扭,胯在摇,大声地叫,起劲地跳。
  真是开心呀!怎么会这么开心呢?好像玩过了今天就没有明天了似的。
  这样的快乐是要遭天妒的。
  我在人群中跳着,叫着,流着无人知晓的泪。张楚,这样的夜晚,你可想过我?
  
  直到午夜两点多,小李才将我送回宾馆。
  我再一次向他道谢,他笑:“元歌千托万嘱的,我一定要保证服务质量。”
  我微笑,不禁有一丝感慨,还是几天前的事情,凡我所思所想,他必会尽力办到;转眼间,陪我的目的已经不再是为了我本身,而是要完成“元歌的任务”了。
  疲倦使我终于一夜无梦。
  只可惜,又被电话铃吵醒。
  “唐小姐,我是‘王朝广告’何敬之,你能马上到公司来一趟吗?”
  “何董?”我惊讶,同“王朝”合作这么久,我的事一直是由宋词和元歌负责的,今天拍卖会就要正式举行,难道中间出了故障,他们要临阵换枪?
  在“王朝”门前一下车,我就发现不对了,楼前竟然排满警车,还有几个警察一直在用通话器彼此联络。
  保安阿清看到我,急急迎上来,脸色沉郁:“唐小姐,没想到那些玉是你的……”
  “什么玉?出了什么事?”我惊讶,一颗心“砰砰”跳。
  这时何敬之走过来,神情慌张与阿清仿佛:“唐小姐,这个,这个,真是……”
  “何董你好。”我伸出手与他相握,发现他手心里全是汗。“这里好多警察,出了什么事?”
  “这个……您的玉不见了。”
  “什么?”
  “唐小姐,我很抱歉。”何敬之拭一拭头上的汗,“是这样,今天一早,茶水小妹打扫卫生时,发现七楼总经理办公室的保险柜被人撬了,秦副总经理也被杀害……”
  “天哪!”我忍不住捂住嘴,“凶手抓到了吗?”
  “跑了,毫无线索。”
  “保险柜查过了吗?”
  “查过了,凶手不在里面。”
  听到这样的答案,再惊惶我也忍不住笑出来。
  可是何某不笑,额上的汗仍然源源不断地流出来:“唐小姐,我们已经报告保险公司,希望可以做出补偿。公司出了这样的事,我真是……真是……”
  忽然有人一搭我肩膀,我回过头,见是警察。
  “唐诗小姐是吧?既然这次的失窃案与您有关,我们想请你录一个口供,希望你能合作。”
  “我愿意合作。”

    我看到现场,虽然秦归田的尸体已经挪走,但是凌乱的桌面,满地破碎的玻璃碴,斑驳的血迹,以及大开着的保险柜门,仍然清楚地表明这里曾经发生过非常可怕的事情。
  “唐小姐,我谨代表北京市公安系统对你在我市的损失表示歉意和遗憾,但请你放心,我们会很快破案。”
  “谢谢,我会全力合作。”
  “请问你在什么时间发现你的玉器丢失的?”
  “刚才,你们让我看现场的时候。”
  “那么,在此之前你是否知道玉饰藏在什么地方呢?”
  “不清楚,我只知道昨天排练太晚,玉饰由王朝暂时保管。”
  “你说到昨天暂时由王朝保管,那么往常呢?平时排练后这些玉饰会收藏在哪里?”
  “在我们再生缘北京分公司的保险柜里。事实上,在此之前,王朝所有人并没有机会完全接触到这些玉饰,直到昨天正式彩排才由真玉代替仿器的。”
  “也就是说,昨天是王朝的工作人员以及模特儿们第一次真正看到这些玉?”
  “是的。”
  “这么巧,这么多玉器一直放在再生缘都没有出事,刚拿到王朝就出事了?”
  我微觉不悦:“您的意思是说,我们监守自盗?”
  “当然不是,这是例行问话,唐小姐,你不要太敏感了。”
  我做一个手势:“请随便问。”
  说实话,在警局做口供实在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那种情形,是让任何一个清白无辜者都感到压抑的,什么叫“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真要是被叫了门,做不做亏心事都要吓掉半条命的。
  
  口供录了整整一天,从“王朝”董事长何敬之到保安阿清、茶水小妹、以及众模特儿一一问到,最后目标集中在宋词、元歌两个人身上。
  “宋词?元歌?”我大惊,“不会是她们两个!”
  “现在,你的玉饰展,我只有另安排人手了……”何董事长苦恼地摊摊手,“我也不希望是她们,可是审讯结果表明,只有她两个的做案嫌疑最大。”
  “为什么?”
  “案发那天晚上,她们两个都留在公司加班,走得最晚,也都知道藏玉的地方在七楼经理办公室,又都同秦经理发生过争执。保安说,那天元歌先离开大厦,衣冠不整,一脸怒气;接着宋词走出来,手里拎着一大包东西。她们俩离开的时间相隔不到十分钟,与法医鉴定的死者被害时间吻合。这一点,大堂监视器的录像带可以证明。”
  那录像带的拷贝我也看过,上面清楚地显示出元歌和宋词先后离开大厦的情形,元歌的脸上,美艳中透出杀气。那样子,正像是何敬之说的――“衣冠不整,怒气冲冲”。
  “可是这也不能说明就是她们杀了秦经理呀。那些模特儿也都知道玉今晚收藏在大厦里,还有一些了解内情的记者……”
  “已经做过排查,每个人都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当时不在现场。只有宋词和元歌两个人嫌疑最大,又没有时间证人。而且,元歌已经承认在那天晚上同秦经理发生过争执,原因是姓秦的想侮辱他,可是拒不承认杀人窃玉。做案现场也取到了她的指印与脚印,证明她确实到过做案现场。”

  “宋词呢?宋词又为什么被拘?”
  “秦经理死因已经查明,是酒后被人从脑后用酒瓶击昏,然后以长统袜勒死的,头上还被套了一只大号保险套。你可能不知道,宋词一直与秦经理不和,最近因为升职问题还同他吵过架……”
  “我知道。”我闷闷地答,耳边忽然响起元歌的声音——“全公司只有一个人敢当面骂秦经理色狼,那就是宋词。有一次她为了矿泉水广告的事和老秦吵起来,居然诅咒他早晚有一天被长统袜和安全套闷死!”
  我的心已经灰了一半:“那现在怎么办?”
  “我们已经通知保险公司,希望可以对您做出补偿。拍卖会的事儿,我也安排了人手……”
  我不耐烦地打断:“我不是说玉,是说宋词和元歌。她们现在怎么样?”
  何某要愣一下才想起来回答:“还在警察局接受审讯,除非能提供不在场证据,否则起码还要审几天,不能探监,不能保释。”
  我一边太阳穴忽然剧烈地疼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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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开在废墟里的花朵
  
  隔着人流和车流,我望着对面的张楚,不动。
  他亦不动。完全没有走过来的打算。
  绿灯。让车辆畅通无阻,却让行人止步。
  我在心里无声地重复着一句话:又相遇了!
  世上有多少人,北京有多少路,没有人可以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为什么两个人却能一而再地偶遇?
  这样千千万万分之一的机会,同他遇上一次又一次。通常这样的相遇,不是缘就是劫,都逃不过的。
  可是他偏偏还是要逃,不肯再往前走一步。
  隔着斑马线,我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肯跨过来。如果,如果到了下一分钟,他还是不过来,我,我就要过去了。
  我咬住嘴唇,决定不理会什么道德与规范,也不顾忌所谓的自尊与矜持,让骄傲见鬼去吧,我只知道,我想走近他,同他并肩而立,上长城,泡茶馆,谈曹雪芹,看梅兰芳。只要同他在一起,做什么都行,可以去天涯海角,就是在荒山孤岛也不寂寞。
  红灯亮起来,车流停下来,我像一支小火箭一样冲过去,冲过去,冲过马路对面。
  马路的对面,没有他!
  他走了!
  他,走,了。
  他不肯等我,红灯亮了,他走了,他不肯等我。
  我们之间,没有缘,也没有劫,什么也没有,只是一番一厢情愿的独自挣扎与奔跑。
  精卫穷尽一生也填不平海,夸父至死也没有追上太阳。
  一厢情愿。
  异样的寂寞,蚀一样咬啮自己的心,碎片也不剩下,天地皆空。
  我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心在刹那间被洗劫得一片空荡,我一无所有了,我的感情,骄傲,希望,与执著,在红灯亮起的一刻彻底消灭,不剩下一丝一毫。
  路那么长,人那么多,车那么挤,红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我还拥有什么?
  流不完的泪,不知道为什么要流泪?
  我走。
  长长的街道,曲里拐弯,不知道拐向哪里。下一个街口,有爱我的人在等我吗?
  经过很多很多很多的人,但不是他,再不是他。

  我的心一片空白。空白如夜晚说过“再见”之后的电视屏。
  半塌的四合院门墙上,写着大大的“拆”字。
  我停住,蓦然惊醒,就是这里,这就是他的家哦,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它还没有拆掉吗?它在这里,是要等我吗?要等我将童年的感情与它一起埋葬。
  一切都是注定的,是吗?
  我推开门走进去,心里苦得流不出泪来。
  这已经是一座死去的房子,上次我来的时候,还仅仅看到零乱,可是这一次,满眼只剩下陈旧与颓败。老树已经不等人家来伐就自动枯死了,废家俱上落满了灰,并不足以遮去它们的本色,可是看在眼里,总觉得已经入土,或者,刚刚出土。到处都是杂草,却并不茂盛,就好像草也预知死亡,而懒得费力气出生一样。枯树叶和碎纸屑以及破塑料袋挂在树上招摇,像幡,为屋子招魂。
  我在树下坐下来,不思不想,房子死了,我的心也即将死去。如果就这样沉默地守着房子化土化灰,也许对于我反而是最好的归宿和解脱。
  从十七年前的雪灯笼想起,到分别,到重逢,到思念与现实合二为一,到所有的希望与渴念摧毁,不,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从头来一次,我还是会那样选择,还是会一样地爱上他,卑微而委屈地爱上他。怎能不爱呢?如果一切从头来过,还是会走到今天。无可躲避。
  然而,如果一切不是我的错,又该是谁错?是天吗?老天何其欺我!
  远远地,是谁在唱?
  “若说没奇缘,如何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话?”
  怎么肯就此心事成虚,怎么肯让寻找落空,让重逢是错,让未来化零?怎么肯?
  不知道这样坐了多久,院门“呀”一声推开了。我举起沉重的眼睑望过去,看到萧瑟的张楚。
  心剧烈地刺痛起来,血液在身体内奔腾,四肢却被禁锢了一样不能动弹。
  是张楚!张楚!张楚!张楚!
  心在狂呼,可是发不出声音;热烈的注视穿透了夜幕迎向他,他一张脸也迅速地褪色了,白纸一样。
  什么都不必说了,这一刻,我知道他的心同我一样,也在被分别折磨着,也在为重逢惊喜着,也在为未来痛苦着,哦,张楚!张楚!
  “房子的拆迁因故拖期了……我路过这里,便想进来看看。”他终于开口说话了,声音哑哑的,都不像真的。他自己也觉到了那份怪异,好像言不由衷的说话在此时此地全不和谐似的,说了也等同于没说。
  于是他不再说话,却在我的对面倚着四脚朝天的破烂炕柜站住了,不语,也不动,就那样沉沉地望着我,望着我。
  我们的眼睛,在空中交织碰撞,撞成永恒。
  黄昏对着我们包围过来,无声无息地拂落,沉重而完整,无远弗届,是安慰,也是催促。游动的夜色像一袭湿衣,挟裹着我的情感,飘出来,飘出来,再也无法自已。
  良久,我在夜色的遮蔽下轻轻说:“我喜欢你。”
  夜色载着我的爱的表白勇敢地悄悄地飞向他,飞向一片寂静。
  我的泪落下来,那句话仿佛是对我自己说的,或者,它们只是从我心上到舌尖打了个转儿,根本没有真正说出口。
  如果它们不能得到回应,我也总算是说出来了,沉默了十七年的情怀,终于在今夜开启,像一朵月夜的幽昙花,虽然只开一瞬,却曾艳丽芳华。
  然而,也正因为我终于将心事说出,也就再没有理由赖在他的身边了吧,连佯狂的资格也放弃,自尊和矜持都消灭,我只有离开,只有离开。
  可是,就在这时,石破天惊地,我听到了历史的回声。
  他在满目废墟中对我说:“我也喜欢你。”
  时间忽然就静止了。
  泪水泉一样地涌出,不可扼止,在这初夏的黄昏。
  风中有隐约的香气,不知是什么花,我的声音终于得到了来自记忆彼端的回应,我的从小到大的感情,珍藏了十七年的爱,终于得到了回应。他说,他也喜欢我。
  够了,这就够了,我再也不求其他。
  我不要承诺,不要将来,只要这一刻的温存与承认。他终于承认了我,承认了我,这就够了,就够了。
  他喜欢我,他喜欢我,他喜欢我!我的生命在他说出这句话的一刻得到了终极的完成,从来没有一个时候像现在这样庆幸我自己是活着的,庆幸自己作为一个人而存在,作为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人存在。
  夜色更重地包裹了我,在夜色的荫庇下,我静静地对着我的心倾诉,对着我的神告白,终于有勇气说出埋藏心中已久的话。

  “这一生,我爱过两个人:第一个,是你;第二个,还是你。这是命中注定,我无法恨天,也无法自欺。我伤心过,逃避过,可是,所有的理智与原则沉淀后,有一点是无法改变的,就是我对你的爱。我不管你是不是已婚,不管我们有没有将来,不管这份感情会不会得到祝福,更不问它有没有结果我有没有名份,我只知道,我爱你,这是不容更改的事实。如果爱你是错,就请让我,错到底。”
  我听到眼泪坠落的声音,很沉重,砸碎在废墟的石棱上,我听到。
  而灵魂在眼泪堕下的一刻得到飞升。
  我们在废墟中拥吻,任夜色将两个人牢牢捆缚,当整个世界静止,当大地回到最初的混沌鸿蒙,只有我们的爱,在黑暗中依然闪亮,宛如午夜最灿烂的一朵烟花,即使短暂,也要照亮整个的人生。
  我知道这一生我不可能爱其他人如爱他一样,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分开,而我不得不为这片刻的爱的欢愉付出惨痛的代价,我会将双脚踏在刀刃上欢笑着说:我爱过,我不后悔!

  接下来的时间不知是苦涩更多还是甜蜜更多。
  我同张楚终于开始约会,可是他每次都显得十分沉重,同自己挣扎得很苦很苦。而我们在一起,对话反而比初见面时少了,常常静坐整个下午,都不交流一句,而且,绝不谈及感情。
  我知道,他是在努力制造一种友谊的假象,可那是徒劳的,爱情就是爱情,不可能与友谊混淆。然而如果这样可以使他的心好过一点,我愿意合作。
  于是本来就天真的我又刻意让自己比实际年龄小了十岁,每次见面只是同他谈些不着边际的孩子话,只要他不提起将来,我也绝对不问,生怕给他带来压力,令他再一次退缩。
  不知道世上有没有第二对情侣的约会是像这们这样:没有山盟海誓,没有烛光晚餐,没有甜言蜜语,甚至也没有四目交投,款款传情。
  有的,只是虚幌,只是压抑,只是隐忍,只是卑屈。
  终于相信,有时候相爱也是一种折磨。

  一天傍晚,我们从酒吧里走出,天上下着微雨,门口有兜售玫瑰的小女孩,见到我们,立刻迎上来流利地推销:“姐姐好漂亮啊,哥哥给姐姐买枝玫瑰花吧。”
  我暗暗希祈张楚可以接受,一枝玫瑰不过三块钱,可是从他手中接过的爱情之花,应该是不同的吧?
  可是他拒绝了,沉默地从女孩身边经过。
  我低下头来,无限失落。他是存心地,不留下任何爱的痕迹,不愿给我哪怕一枝花的表白。可是,我宁可让他骗骗我,哪怕是假象也好,只要在这一分钟,我知道他是爱我,就已经满足。
  已经走到停车场了,张楚抬头看看天,忽然又转回去,再回来时,我看到他抱着整篮的玫瑰。要么不买,要买就买光,我忽然明白了他的心意,他是为了,让那个小女孩早一点回家,不要再淋雨做生意了。
  他递玫瑰的手欲送还休,我接过,打破僵局:“我知道,你不是真的要送我玫瑰,只是想帮助那个小女孩。”我故意笑一笑,说,“你对她要比对我好。”
  “她让我想起你小时候。”张楚凝视我,“唐诗,很庆幸我们没有这样的童年,不必在酒吧门口卖玫瑰来养家。上天对我们已经很好。”
  感慨再一次将我的心充满。
  他做每一件事都这样平和自然,不仅让我爱,更令我敬。我低下头,将脸埋在花束里,深深地嗅。
  走在街上,我抱着成篮的玫瑰,而他伴在我身旁,在路人的眼中,没有人会不把我们当作是一对正在热恋的情侣吧?
  事实却不是这样。
  我真的不知道我们的爱情将走向哪里,总有一个结局的吧?可是我不敢细想,怕求全反毁。此时此地,我只想多见张楚一次,再见一次,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我会微笑着面对,因为终于可以死在有爱的季节。
  
  然而,便是这样的梦也不能长久。
  那一日,当我又给张楚打电话约他见面时,他拒绝了我。他的声音从彼端传来,一句一顿:“我刚才陪妻子去医院……她怀孕了……已经三个月……预产期在年底……唐诗,我不能再赴你的约。”

  话筒从我的手中掉下来,心一层层地灰下去,仿佛阴霾密布的天空,见不到一丝阳光,而且,永远也不会重新开晴。
  我已经经不起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和冷落,自尊与矜持早已零落成尘,被他踩在脚下,这都无所谓,可是同时还要被自己的良心与道德感折磨,却使我再也无力承受。我并没有一颗铁打的心,何况,就算心真的是生铁铸成,也早已被情火与犯罪感冷热交攻而融化。
  他不来了,他说他不能再见我,他说他的妻子怀孕了,已经三个月了,预产期在明年初。
  这使我们的相爱在忽然之间变得残忍而无理。
  可是,三个月前,我还没有来到北京,还不认得张楚。这,能是我的错吗?我细细地想回头,从四合院的初见,到黄叶村的重逢,到在大学校园里他告诉我自己已婚,到琉璃厂旁边隔着斑马线的相望,到终于爆发的激情和不断隐忍的畸爱……
  然而,也终于只得放弃了。
  妻子,怀孕,预产期……这些词好像离我很遥远,可是,我却不能不理会。让他怎样来见我呢?如果我是他,我也无法在这个时候抛下怀孕的妻子去会见别的女孩。他不是无情,而恰恰是,太重情义。
  是的,人情之外,还有义。很难说情与义孰重孰轻。
  这样的大前提下,我只得放弃了。
  放弃,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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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壶里春秋
  
  我又一次病倒了,来势比上次还凶,而梦境也越发精彩迷离,不肯给我一夜安眠。
  宋词和元歌轮番上场,全做古装打扮,一个梦与另一个梦之间仿佛没有停顿,时断时续,错综离奇。令我越来越坚信,那些都是曾经的真实,是历史的原型,是湮没的记忆,是一个寻找回来的世界。
  每个有脚的人都可以在地面行走,但只有极少一部分人可以在海中遨游,甚至比行走还自在喜悦,像鱼一样;根据同样的道理,一定会有更少的一些人可以在天空中飞行,甚至舞蹈,或者以鹰的姿态滑翔,像一只真正的鸟。
  同样的,每个正常的人都会记得昨天的事情,极少有那么好的记忆力可以连十年前的情形也清楚回忆,但是一定有人会做到,就像也有人,当然是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大多数人因为自己做不到而不肯相信别人可以做到的程度,可以一直回忆到千百年前发生在另一个时空的自己亲身经历的往事,那就是前生。
  我,宋词,和元歌,就是三个再世为缘的精灵,然而,我该怎样去寻回那些失落在前生的记忆呢?
  
  雨声急密,打在窗玻璃上,恍如千军万马。我在雨声中看到大队军马一路吹打行来,中间一顶金碧辉煌的八抬大轿里,宋词凤冠霞帔,低眉敛额,元歌在一旁缓缓打扇;
  一时又见元歌明眸流转,巧笑嫣然,对着我屈膝行礼:“奴婢给额附请安。”
  “额附?什么额附?”我愕然。
  元歌掩口娇笑:“怎么,不就是您吗?皇上把我们格格赐嫁与您,您不就是王爷额附了?”
  于是我糊里糊涂穿戴起来,俨然浊世翩翩佳公子。
  忽然哨兵来报:“王爷,大事不好,皇上发兵来攻,说要替格格报仇呢。”
  元歌手中酒杯呛啷落地,惨然道:“王爷,是我害了你了。”
  一转眼我又置身战场,浑身浴血,孤助无援,一名满人将军骑在马上,威严地将战刀一挥:“皇上有命,捉拿反贼后不必押回,立即阵前处死。放箭!”
  顿时乱箭横飞,我大叫一声,翻身坐起,窗外已经风停雨歇,明月当空,清辉如水。
  旧事前尘涌上心头,这一刻,我已经清楚地知道,我同宋词元歌,在某个历史空间,曾经确切地发生过一些什么,关于仇恨,关于情缘,可是,那到底是些什么呢?又为何会浓烈至此,一直将恩怨携至今世?

  一天比一天更受到那些不明记忆的困扰,我有种灾难将至的感觉,可是不知该如何躲避。
  宋词和元歌再来时,我明白地问她们:“你们觉不觉得,我们三个好像见过,也许,就是上辈子吧。”
  “你也这样想?”元歌笑,“我不是早跟你说过吗?我跟你有缘。不过她嘛……”
  生怕又起争端,我赶紧打断:“那么,你能不能记起一点有关前生的事呢?”
  “唐诗,你怎么了?”元歌大惊小怪地看着我,“我连昨天发生过的事情都不愿去记,你却要苦苦地追寻自己的上辈子,甚至是上上辈子,烦不烦?”
  “可是上辈子和我们的今世有关系,你不关心过去,总要关心今天和未来吧?”
  “什么过去今天未来的,你在做论文?”她娇笑,“不过你的话也有道理。那你说,怎么弄清我们的上辈子?上网搜索可不可以?”
  宋词不屑:“上网?亏你想得出?怎么搜索?键入关键词‘唐诗’?非出来上万首唐诗让你背诵不可。”
  元歌翻翻眼珠:“或者找老和尚算命?”
  “现在还到哪里去找真正会算命的老和尚?都是骗钱的。口才不知道有没有你好?”宋词嘻哈应对,低头看一眼手表,说,“我还要回秀场监督排练,先走了。唐诗,正式演出就在这几天了,你可要早点好起来呀。”
  宋词走后,我对元歌请求:“元歌,可不可以停手,不要再同宋词为难?”
  “我为难她?”元歌完全听不进,“你怎么不说她为难我?仗着有个好爸爸,处处踩压我们这些小老百姓。”
  “会不会是你误会了?也许并不是她骄傲,而是因为你多疑,总觉得她瞧不起你。”
  “你是大小姐你当然会这样说。你和她根本就是同一种人。你们这种人,从小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知道什么是人间疾苦,哪里会真正了解我们,会当我是朋友?!”
  这句话说得太重了,我正色问:“元歌,我有什么地方让你觉得,我没有真正把你当朋友吗?”
  “是我说错了。”元歌立刻道歉,“唐诗,你知道我非常在乎你的友谊,从没有一个富家千金真正当我是朋友。”
  “是她们嫉妒你漂亮。”我投其所好。
  元歌笑了:“你是夸我还是夸自己?”
  我要想一下才明白她的笑谑,是说我不嫉妒她,是因为我自己也很漂亮。这家伙,脑子太灵了,又漂亮又聪明又敏感挑剔,怎么能怪她没有朋友呢?
  元歌不欲在这个问题上多谈,顾左右而言他,忽然问我:“唐诗,你是不是遇到感情问题了?”

  我一愣:“为什么这样问?”
  “早就想问了,可是怕你难为情。”元歌猜测着,自问自答,“总不会是因为小李吧?我看得出他很紧张你。可是如果是他,你应该没这么烦恼才对。”
  我犹豫了又犹豫,终于说:“元歌,我爱上一个男人,一个令我望尘莫及的男人。”暗恋使我的心已经抑郁到了极致,如果再不倾诉,它就会像充过头的气球一样爆掉的。而且,我实在也需要朋友的忠告。
  可是元歌似乎丝毫没有感受到我的痛苦,她轻快地笑起来:“望尘莫及?你用了多严重的一个词?有什么样的男人可以令唐诗望尘莫及?你年轻,美貌,富有,并且真正高贵可爱,你才真是让男人们望尘莫及呢。”
  “别夸我了,元歌。”我苦笑,心如死灰,“他是个,结了婚的男人。”
  “有妇之夫?”元歌沉吟,“这倒真是难办。可是,你弄清楚自己是真的爱上他了吗?或者只是爱上他的已婚?”
  “什么意思?”
  “我是说,会不会他根本没有你想象的一半好,只是因为你明知道同他没有机会,才会在来不及想清楚之前已经被自己的这种失落感和绝望感打败了,于是稀里糊涂地投入到失恋的痛苦中去。事实上,如果他真的未婚,说不定你还看不上他呢。”
  元歌娓娓地分析着:“我有好多朋友都是这种情况,总觉得年轻男孩子不够成熟稳重,又没有事业基础,所以轻易地爱上已婚男人。实际上,他们也并不一定是真的优秀,而只不过在婚姻的磨练中消除了所谓男孩的青涩,较会避短扬长罢了。依我看,李培亮是个很好的对象,又对你一往情深,不该辜负了才是,至少,也该给人家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呀。”
  我摇头:“如果没有遇到张楚,也许我会同李培亮走得更近一些,就像你说的,至少会给彼此一个机会。可是现在不可能了。我已经见过了张楚,就不会再注意到别人的存在了。”
  “舍鱼而取熊掌?”元歌盯着我,“可是你真地想清楚谁是鱼谁是熊掌了吗?”
  我也注视着元歌,认真地说:“不是鱼与熊掌的问题,也不是舍谁而取谁,因为根本没有选择。选择是比较的结果。可是,我不会把张楚同小李比较,我不会把他和任何人比较,因为,他就是最好的了。”
  元歌严肃起来:“唐诗,你是真地在爱了,还爱得这么狂热。实话说,我没有体会过你所说的那种爱情,如果我爱上一个人,一定是因为比较起来他最够条件。但是,我也觉得,你说的那种爱情很美。既然这样,那就去追求呀。婚姻算什么,可以结就可以离,是有眼珠的男人就会爱上你,我才不相信他不为所动呢。虽然我没见过他老婆,不过,我也想不出会有什么样的女人可以比你强。我是男人,我也选你。”
  “可惜,你不是男人,就算是,也不是他。”
  “我不是男人不要紧,他是不是男人?是男人就一定会爱上你。不信,试试看。”

  元歌的话让我又一次心动了。
  婚姻是什么?如果是一张密密织成的网,再韧再细,也有漏洞,也可以一刀剪断;如果是一堵厚厚的墙,再高再坚,也有门可通,别人能进去,我也能进去;如果是一季无雨的冬天,再冷再长,也总会春暖花开,而我,就要做他婚姻结束后的新春阳光。
  忽然之间,我那样迫切地,想再见张楚一面。见到他说什么,我没有想过,我只知道,如果见不到他,我会死。
  病刚好,我就再次来到张楚任教的大学,没费什么力就打听清楚了他的课程,很巧,现在正是他上课的时间。
  我按照校工的指点找到教学楼去。有风,吹在走廊里,空空荡荡的。我站在阶梯教室的门外,听着张楚的声音从教室里断断续续地传出来,整颗心也空空荡荡的,好像随时会化烟化灰,被风一吹就散了。
  隔着窗玻璃,我贪婪地注视着他的英俊得出奇的侧影,那样消瘦,那样挺拔,像阿波罗神。
  大概是在讲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古神话演义一节,他说:“中国古代神话,都是些很寂寞的故事,有种悲剧精神,像夸父逐日,像女娲补天,像嫦娥奔月,像精卫填海,充满孤独的意味……”
  我将背贴在墙壁上,哭了。
  我爱他,无可救药地爱着他,爱他说的每一句话。他总是可以这样深刻地打动我的心,用敬重和绝望将我充满。
  女人对男人的爱里总是掺杂着崇拜的因素,而从小到大,我只崇拜过两个人,张国力,和张楚!
  爱上他,是我的命,就像逐日是夸父的命,而补天是女娲的命一样,不容回避。
  当我遇到他,就是小鸟遇到猎人,或者花朵遇到春天,适时开放。
  我能有什么别的选择?
  下课铃声响了,我不等他走出来,就转过身,逃一样地跑掉了。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找了他这么久,等了他这么久,可是,现在他要出来了,我却怕了,所有的勇气在瞬间消失,什么剪断家庭的网,什么打破婚姻的墙,我根本就是个爱情的逃兵,完全没有能力进攻。
  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只觉得心空得要命。没有爱情的女孩是一朵冬眠的花,找不到春天的方向。
  站在马路边想了又想,无意中看到站牌上写着“琉璃厂”的字样,便无意识地上了车。也罢,琉璃厂是北京有名的古玩街,同我也算行内,可是听说了那么久,还没有去逛过呢。反正闲着无聊,索性见识一下也好。
  我沿着长长的琉璃厂古玩一条街缓缓地走,一家店一家店地浏览着,漫无目的。
  一时间思家心切,我打个电话回家里,顺便替小李圆谎:“爸爸,我效游回来了,玩得很好。”
  爸爸的笑声让我差点落泪:“没玩够就再换个地方玩,下次可别忘了带手机充电器。”
  “不玩了,展示会就快到了,我很紧张呢。”
  “紧张什么?别忘了,你可是唐家的女儿啊!”
  “如果没人投标怎么办?”
  “那就是‘流标’了,也寻常得很。反正这次旨在宣传,上会的并不是一流货色,真正的玩艺儿等你定了消息才空运呢。大不了计划搁置,也没什么损失。”
  “如果做不好,您不会怪我吧。”
  “不会。这是你第一次去北京,记得玩得开心点。”
  第一次来北京吗?我可不觉得。
  挂了电话,我发现自己已经信步来到街尾处的一个测字摊,便坐下来,随便卜一卦。
  “就是个‘唐’字吧。”
  测字人是个灰衣老者,一脸皱纹如核桃的壳,可是脸色红润如婴儿,说话咬文嚼字,偏偏又咬不清楚,十分费力:“唐?这可是历史上最盛的一个时代。脱口直呼此字的人,该有帝王之命,至少也是个王侯将相。”
  见我一脸好笑,又立刻改口:“但是看小姐的年龄打扮,富有余,贵不足,当然现今也没什么皇亲国戚,所以,点‘唐’字倒也不全是好事。哪,唐字加一偏旁为‘搪塞’的‘搪’,意为命中有干戈;又唐字里有半个‘书’字加一个‘口’字,小姐锦心绣口,学富五车,是斯文人;读书人多清贫,但小姐的‘书’与‘口’之外有个‘广’字,那就罩得住了,在一个屋子里读书讲话,丰衣足食,不是当老师的,就是做生意的……”

  我明知江湖术士都是察言观色,看人脸色说话,可是反正无聊,便同他东拉西扯:“那你说说看,我是做什么生意的?”
  “唐边加一‘米’字为‘糖果’的‘糖’,该是做粮食;又或者加一‘王’字为‘瑭璜’的‘瑭’,小姐的生意与玉有关……”
  我一愣,不甘心被他说中,故意打岔:“像你这样测字,我也会,哪,‘唐’边加一‘土’字,是‘池塘’的‘塘’,我是贩咸鱼的;加一‘虫’字,是‘螗蝉’的‘螗’,我是养虫子的;加个‘水’字,是‘溏心’的‘溏’,我是卖鸡蛋的……”
  测字人不高兴了:“小姐,你这是抬杠么!我们测字加偏旁是有道理的,讲究‘金、木、水、火、土’,五行八卦,因地制宜,哪有像你这样胡搅的?”
  我耸耸肩,扔下一张钞票赶紧闪开,已经转弯了,测字人忿忿不平的声音犹自远远传来:“小姐,你别不服,我可告诉你,我加王旁时你无故打断我,那就是缺玉,近日是要折财的……”
  尽管不信,阴恻恻声音仍然令我心惊肉跳。本来还想着小李家在琉璃厂有店面,准备捱家找一找,这下也顾不上了,拐出街口直接走到大马路上来。
  一抬眼,猛地发现马路对面,隔着长长的斑马线,张楚高挺的身影一柄剑一样刺入我眼中。又遇上了,在这不经意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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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寻找前生的记忆
  
  元歌和宋词听到消息,一齐赶到医院来。慰问病号也不忘记吵架,三言两语又火拼起来。
  恰好小李也在,见到两位佳丽,借口买水果赶紧回避。
  我没力气再给两人做合事佬,有气无力地说:“趁我病取我命,你们可不可以换个地盘吃讲茶?”
  两人也自觉过份,总算平静下来,翻开带来的资料说:“这是你上次从大学借的书,很有参考价值。看,这一章写的就是清宫格格出嫁的规模阵仗。”
  那些书,便是张楚借给我的,也就是在那个下午,他告诉我他已婚,同时让我知道,张楚就是张国力。
  我努力忍住要吐的欲望,强迫自己沿着宋词做好标记的地方一行行看下去。
  原来清宫嫁格格要行“九九大礼”的,额附行聘用的每样礼品数都要暗含“九”或者“九”的倍数,因为“九”为乾,至阳至刚,象征皇家至尊。比如9对马,18具鞍,81只羊,90桌酒席等等,分别由上驷院、武备院、内务府收管。
  而皇帝嫁女的赏赐更加夸张,看了那张嫁妆单子,那叫人明白为什么古人说女儿是赔钱货。通常单是头饰赏赐就有红宝石朝帽顶一个,嵌二等东珠10颗;金凤5只,嵌五等东珠25颗,内无光7颗;碎小正珠120颗,内乌拉珠2颗;金翟鸟一只,嵌碎小正珠19颗,随金镶青金桃花持件1个,穿色正珠188颗;帽前金佛一尊,帽后金花两支;金镶珊瑚头箍1围,金镶青金方胜1件,金嵌珊瑚圈1围,珊瑚坠角鹅黄辫2条,双正珠坠1副……
  “多么夸张!”元歌感叹:“这还光是头饰,要是加上朝珠、梳妆品、毛皮衣料、家俱摆设,乖乖,这合成人民币得多少钱哪?她一次婚礼用度可以让整个村农民吃一辈子,哦不,起码是整个县城的人吃两辈子。”
  宋词轻轻“哼”一声,满脸不屑,虽然没有开口,但是那付“人生来就有贵贱之分”的表情已经早形于色。
  我怕二人再吵,正想说点什么岔开,小李回来了,热情地招呼大家吃水果,并随手拿起一只梨子问我:“要吃水果不?我帮你削好。”
  元歌感叹:“有这样好的一个青年陪在身边,做梦也该笑出声来的,唐诗,我不明白你怎么还会生病?”
  她一向最擅长的就是送人高帽,可是这次未免有些乱点鸳鸯谱,我发窘,好在小李很快自我解嘲说:“好青年从来都是用来学雷锋的,所以天生应该出现在病房里。”
  元歌发现新大陆似地轻呼:“原来你不仅亲切,还很幽默呢。”
  小李脸红起来,梨子削好,早已忘记初衷,昏头昏脑地递向元歌。
  元歌娇笑:“我又不是病人,怎么好意思要你照顾呢?”
  宋词“吃”一声笑出来。小李自觉失态,愈发脸红,搭讪地翻着元歌带来的资料,因看到一本小说,随口问:“这写的是一个什么故事?”
  “女作家叶细细的新作《伤感之城》。”元歌答,“重新翻写孔雀东南飞。”
  “焦仲卿和刘兰芝?是古代故事?”
  “不,是现代故事,说刘兰芝被焦仲卿休妻后,被兄嫂逼嫁,迫不得已,投水自尽;焦仲卿听到消息,也自缢于庭树。死后,两人的灵魂历劫转世,凭着半块孔雀玉玉坠于今世重逢……”
  神思忽然又不受控制地飞驰出去。
  玉?又是玉?古今话本小说里,凡有关前世今生故事,好像往往都会有一件首饰做信物,让两人隔世相认。我想起宋词的玉龙佩,莫非也是如此?可是,它说的又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呢?
  我望向宋词,她本能地隔着衣服摸了一下胸前的玉龙佩,也正望向我,我们的心思在瞬间相通,一时都是若有所思……

  出院后,我开始每天跑往秀场看彩排。次次都可以撞到元歌和宋词在呕气,简直无一次例外。
  “追影灯要和大灯轮换使用,不然还有什么惊艳效果?”
  “小姐,这是玉饰展,不是舞蹈表演,最重要的效果是卖玉饰不是表现舞美!”
  “卖也要卖得漂亮,卖出美感来,不然直接练摊算了,还搞什么玉饰秀?”
  “依你说,想追求美感直接看芭蕾舞表演不就得了,跑到展示会上来做什么?你到底有没有搞清秀的目的?”
  两个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而最绝的,是你不能说她们没道理。简直一般的理直气壮。什么叫棋逢对手,旗鼓相当,这就是了。
  受到日间观感的折射,夜里也不得安宁,晚晚梦见两人吵架。
  大概是研究了太久公主出嫁的缘故吧,在梦中,宋词穿上了格格的服装,凤冠霞帔,珠光宝气,而元歌做宫女打扮,五花大绑,还带着锁链。

  带着锁链的元歌委曲而宛转,有种令人心动的凄美。宋词格格指着一只小小翡翠杯子喝令她:“这是赏给你的,喝下它!”
  元歌抬头,眼神倔犟仇恨,充满不甘心,恨恨地盯着那杯酒。
  杯里红酒如血,不知怎的,梦里我竟知道那是鸠毒,心里一寒,也就惊醒,背上冷汗涔涔。
  再见宋词,不自主地觉得狰狞,又听她幸灾乐祸地元歌上午被秦归田纠缠的窘状,那份刻薄令我深感刺耳,不由冷冷塞她一句:“元歌不是皇亲国戚,处处被人欺负已经够惨,你不帮也就算了,何必还要落井下石?”
  宋词脸上一呆,十分不悦:“就因为我出身好她出身差你便站她一边,莫非我做乞儿你才高兴?”
  我一愣,这话听在耳中好不熟悉,依稀仿佛,心底有个小小声音在对我喊:“你同情她不过因为她是丫环我是格格,难道我任她摆布你才高兴?”
  我定一定神,那声音已然不闻。
  谁?谁是格格谁是丫环?我哑然失笑,这可不是白日梦魇?这次病后,我好像更容易做梦了,而梦与现实也越来越分不清。
  模特儿们正在便装走场,排队型,忽分忽合,闹闹嚷嚷,吵成一片,愈发令人迷乱。
  宋词交我一张纸:“这是我做的功课,但是一下子找不全这么多服装,只好先对付着排练。你看看有什么要添改的?”
  纸上是背景图上的各朝人服饰标准,自然以玉为主,计有玉扳指、玉手镯、玉顶戴、玉璧、玉坠、玉环、玉凤、玉珊瑚等等,真看得我眼花缭乱。
  急于补偿刚才的态度欠佳,我大力赞扬:“做得很好,我没什么意见。”
  说话间,台上的莺莺燕燕们已经换了服装,服饰头型各不相同:旗袍、朝裙、一口钟、百褶裙、马面裙、鱼鳞裙、凤尾裙、红喜裙、玉裙、月华裙、墨花裙、葛布裙;松鬓、扁髻、元宝头、圆头、螺旋髻、抛家髻、巴巴头、荷花头、抓髻、如意头、架子头……一队队一行行,花团锦簇,摇曳生姿。
  我不禁醺然,轻轻念:“春梦人间须断,但怪得当年,梦缘能短?绣屋秦筝,傍海棠偏爱,夜深开宴。舞歇歌沉,花未减、红颜先变。伫久河桥欲去,斜阳泪满。”
  “《三姝媚》。”宋词说。
  “什么?”
  “我说你刚才念的,是吴文英的《三姝媚》。”
  “一首词?”
  “对,一首词,你以前最喜欢念的。”
  “我以前?”

  宋词也醒过来:“我说错了,以前哪里听过你读词。可是我有种感觉,好像听你念过这首词似的。大概是另外一个朋友吧,想不起来了。”
  我愣住。我知道她没有说错,她说是我念过的,就一定是我念过的,因为这种感觉我也有,原来她和我一样,都有一些记不起来的往事,关于我们两个人的。是什么?究竟是什么呢?难道两个人齐齐患了失忆症?
  宋词又说:“对了,为了这次拍卖会,我们公司特地准备周末办一次酒会预祝成功,一起来吧?”
  “我很怕见人多的场合。”
  “我也怕,可这是工作,而且,你才是主角。”
  “好吧,有时间我一定去。”
   酒会上,我终于见到“王朝”董事长何敬之以及那位著名的色狼经理秦归田。
  老实说,两个人给我的印象都十分不佳。
  何是个过分谨慎的人,与人握手时稍沾即松,态度紧张,又过分客气,全不如他手下两位女经理来得潇洒自然;秦则不折不扣是个头号色狼,看人的眼睛永远色眯眯,不必说话,单被他看一眼已经让人觉得受到侵犯。
  整个晚上,除了见面道声“久仰”之外,我再没有同他两人说过一句话,人群中见到他们走来即远远闪开。
  衣香鬂影间,忽然瞥见宋词和元歌两个冤家路窄,不知怎么又斗上了,隔得远听不清两人在争些什么,但是面红耳赤,分明已剑拔弩张。
  我忙忙挤过去,刚刚站定,却见元歌猛地将杯中酒泼向宋词,宋词向后一闪,差点跌倒,我连忙扶住,两个人都被溅得一身鲜红淋漓,如血!
  我指责元歌:“你太过分了!”
  元歌一言不发,抛下酒杯拂袖而去,我看她一脸盛怒,唯恐出事,急忙追出去。门口遇到保安阿清,我拉住他:“有没有看到元小姐?”
  阿清指个方向:“她上了出租车走了。”
  我望过去,夜北京车水马龙,高楼林立,却上哪里追去?
  这时候宋词跟出来,看到我,冷冷地说:“现在你看到了,不是我不肯让她,是她欺我太甚!”
  我望着她,只觉她裙上的红酒洇开来,洇开来,弥漫了整个的时空,铺天盖地,惊心动魄。蓦然间,我又想起梦中那杯鸠毒来。
  宋词诧异:“唐诗,你怎么了?脸色好难看。是不是病还没好?”
  我抓住她的手:“宋词,可不可以答应我,不要再同元歌斗了!”
  元词怫然不悦:“你还是帮她?”
  “我不是帮她。我只是觉得,再这样斗下去,一定会出事的。宋词,我有种感觉,好像我们三个人的恩怨是天注定的,我们已经认识了几辈子,也斗了几辈子了,宋词,不要再斗了,行不行?”

  宋词脸上忽然露出倦意:“你以为是我想同她斗吗?实在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不知道,我坐上这个制作部经理的位子虽然是因为我父亲,可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兢兢业业,就怕人家说我是太子党,比别人多付出起码三倍努力,可是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升职。因为人们都看不到我的付出,仍然认为我是裙带经理。那个姓秦的,尸居馀位,早该滚蛋了,可是死霸着位子,处处踩我。元歌明明恨他,可是轮到争位子这种时候,却偏偏还来怄我,反跟他狼狈为奸,这不,刚才三言两语又吵起来,结果捱她泼一身酒。”
  原来是这样。我默然,实在不愿意再理她们两人的是非。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可是我怎么才能同她们说明这一点呢?
  宋词问:“你还回酒会去吗?”
  “你呢?”
  她抬起头看看天,答非所问:“要下雨了。”
  我们两个都没有再回酒会,各自驾着车子离开。
  
  夜风清冷如秋,我只觉心头凄恻,说不出地孤单无奈。
  宋词、元歌、我,到底有着怎样的恩怨,要如此纠缠不休?这次来到北京,究竟是听从了冥冥中什么样的安排?为什么我总有一种不详的预感,觉得会有事发生?而在这种迷茫的时刻,我又是多么需要张楚的支持与指点?
  想到张楚,我忽然明白自己整晚感到的不安和孤独是为什么了,是因为自见到张楚之后,所有的男人都不再入我目,所有的男人都形象可憎举止委琐,而我在人群中,将永远孤独。
  这时候雨点已经落下来,我启动雨刷,又伸出手去拭车头左侧的观后镜,忽然心头一震,不由愣住:只见镜中宋词一身华服,胸口插一枝羽箭,倒在一个背向我的戴王冠的男人怀中呻吟:“王爷,得到你的眼泪,我也就知足了。我不怨你,真的,不怨你。”
  不知是我还是那镜中男人抹了一把眼泪,忽见宋词身子一挺,目眦欲裂,嘶声道:“但是,我恨她,下辈子我一定要找她报仇!”

  我明知是幻觉,可是脑中轰轰作响,混乱不已。用力甩一甩头发,同时将眼光转向右侧观后镜,却见镜中也有景像:这回是元歌,同样满身是血,身旁抛着一把长剑,握着同一个王冠男人的手在哭告:“王爷,是我害了你,我自刎谢罪,你不要再怨我了吧。”
  我大恸,只觉与镜中男人合二为一,脱口呼出:“我不怨你,我原谅你,你不要死!”
  元歌咬牙切齿,握住我的手发誓:“但我死不瞑目,是她逼我这么做,她把我害成这样,我做鬼也不会放过她!”
  我心如刀割,伸手去拉元歌:“不要!”车子已“嘭”地一声撞在路边树上,我猛地惊醒,再看两只观后镜,平滑光亮,一如平常。
  什么叫撞邪?大概这就是了。我叹口气下车,只觉头昏脑胀,好在车子只是撞碎前灯,并无大碍。
  雨已经越来越大,我站在雨中,既不敢上车,也不知躲避,任雨水将我淋得湿透,顺着发角如注流下。
  闪电划破夜空,纠缠扭曲,说不出地诡异荒凉,我举首向天,不知道该向谁讨一个答案:天,究竟为什么让我遇到张楚?究竟我和宋词元歌缘为何聚?究竟我该怎么办?让闪电劈向我,让我忘记所有的烦恼与爱,让我从来没有见过张楚这个人!
  雨更大了,将整个天地都笼罩在一片汪洋之中。突然之间,强撑了整晚的力量完全消失殆尽,我跪在雨中,再也承受不住衷心的哀痛,放声恸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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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梦中的男人回过了身
  
  “嘭!”有一种声音来自我的胸腔,那样彻底而尖锐的一种毁灭。
  火花在夜空哔剥闪亮,雷电交加中,原野一片苍茫。我望着他,不肯相信自己的耳朵,不可能,这太无稽了。如果说他已婚的消息已经令我失望至极,那么,这一句话干脆便是让我绝望。
  我望着张楚,痴痴地,痴痴地问,“什么?你再说一遍。”
  他叹息,再叹息,用低如私语般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呼唤:“丫头,忘了我,忘了张楚,忘了张国力。”
  “不!”我惊跳起来,那一声“丫头”让我彻底地崩溃了。是的!他是张国力!只有张国力知道我的这个名字!只有张国力才知道我们相识已经整整17年!原来,张国力就是张楚!张楚就是张国力!可是,这又怎么可能?他明明是张楚!他明明跟我说过他的名字叫张楚!张楚怎能又同时是张国力?张楚就是张楚,张国力就是张国力,张国力是我小时候的伙伴,是我心底的雪灯笼,我一直期待着有一天会在人海茫茫中将他寻到,与他重逢,那时,我会问他:“还记得我们的雪灯笼吗?”
  张国力,那有着阳光笑脸的,会吹口哨会讲故事会做雪灯笼会打架的小小男孩,他是我十七年的少女情怀中最纯真炽热的渴望,是我永恒不渝的陪伴。他怎么能背叛我?在17年后换了个名字叫张楚?而且重新若无其事地出现在我面前,让我再一次爱上?这样荒谬的故事,让我如何置信?
  我盯住张楚,软弱地无力地乞求:“我一生,有过两个梦,你已经把一个给打破了,现在,你还要把另一个打破吗?告诉我,你不是,你是张楚,你不是张国力。”
  他不语,眼睛潮湿而胀红。我重新跌坐下来,喃喃地无意识地低语:“你有什么理由?你有什么理由把我的两个梦都打破?你已经是张楚了,你为什么还同时是张国力?你怎么还可以是张国力?你留给我一个梦好不好?你有什么理由打破它们?你有什么理由?”我扶住旁边的吧椅,努力使自己不要倒下去。不,我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我不能在一天内同时失去两个梦想,我不能让自己的感情世界破碎得这样彻底,留给我一点点梦想,留给我一点点碎片,为什么要这样残酷地洗劫?为什么?

  张楚望着我,他的眼睛潮润,他的声音嘶哑:“丫头,我没有理由,我也不希望自己是张国力。我第一次因为自己是张楚同时又是张国力而感到悔恨和罪恶。其实,早在同你第二次见面时,我已经认出你来了,你给我讲雪灯笼的故事,你那么单纯而热情,无比美好。我不忍心,不忍心告诉你我就是张国力,我害怕会打碎你的梦。可是,刚才,你抓着每个人问起张国力的名字,我知道,我又一次伤害了你。丫头,我不想的,可是,除了告诉你真相,我不能再做其他的。我不愿意让你继续留在由我亲手编织的两个梦幻里沉迷,把自己深深封锁,丫头,忘了张国力,忘了张楚,忘了我!”
  “不!不!不!”我尖叫起来,酒精和绝望让我什么都顾不得了,我哽咽着,泣不成声,“如果把这一切都忘记,我还剩下什么?张国力和张楚都没有,雪灯笼和木灯笼也都没有了,我还有什么?我还在哪里?我不能没有这些,我习惯了依赖他们而生存,它们没有了,我就空了。”我抓住张楚的手,“你是张楚,你已婚,让我知道爱你是错,可是,我还可以骗自己,说是老天欺我,让我遇到你太晚。可是你告诉我你是张国力,你让我连自欺的理由都没有,我从6岁就认识你了,你答应过过了12年会来娶我的,我等着你,等了17年,你怎么可以骗我?你怎么可以?我认识你那么早,比你太太早了十几年,我没有理由失去你。如果,如果有人告诉我张国力骗了我,他已经结婚了,那么,我可以想象他长大后变成了一个坏人,我可以恨他,可以用恨来安慰自己,武装自己。可是,偏偏,偏偏那个张国力竟然是你,是我长大后第一个爱上的人,认为最好的人。我再一次,再一次没有任何理由自欺,为什么?你可以不要这么好,你可以不是张楚,那么,我就不会爱上你了;如果你一定要是张楚,那么,我请你不要是张国力,还可以还给我一个梦,一份期待。你为什么要把两个都拿走?你还给我留下什么……”
  “丫头,别说了,别再说了。”张楚猛地抱住我,泪如雨下,我清楚地感觉到他的拥抱是这样温暖,他的呼吸是这样炽热,我祈祷时间在这一刻停止,世界在这一刻毁灭,或者,至少,也是我自己在这一刻死去,那么,我就会在爱人的怀抱中得到永恒。
  万种渴望伤心痛楚纠缠在这一刻忽然得到解脱,心气一泄,整个人忽然放松下来。我抓着张楚的手,缓缓倒了下去,再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我病了。没完没了地发烧,没完没了地昏睡,没完没了地噩梦,没完没了地呕吐。开始还以为是因为醉酒,但是后来不得不承认是病,于是被送到医院打点滴。
  小李来看我,带来书藉和CD:“不知道你喜欢听什么,就各式各样都拿一些,哪,港台抒情曲,热歌,老歌,听什么?”
  “老歌吧。”我其实并没有兴致听歌,可是不忍拂他的兴,只得随便点一曲,“就是这张吧,《满江红》。”
  满江红,为什么会满江红?是有人呕心沥血,令江水也染红如秋天之霜叶吗?我想起那天张楚浴在夕阳西照的余晖中的景像,不禁心碎神伤。
  激亢古朴的曲调流淌在病房中:“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我不会怒发冲冠,也没有壮怀激烈,可是,我倒也真想仰天长啸呢。
  小李说,爸爸把电话打到公司里询问我的近况,问我为什么没有开手机。
  “那你怎么跟我爸爸说的?”
  “我说你去效游了,大概忘记带充电器。一两天内就会回来。唐先生让你一回来就给他回电话。”
  “小李,谢谢你。” 我由衷地说。
  这时候护士走进来说:“走廊上有个人,长得挺帅的,天天下午来这儿转来转去,可是,从来没见他进过哪间病房。”
  “他长得什么样子?”
  “高高大大,斯斯文文,穿青色西装。”
  我抓住床沿,猛地大吐起来,直要将心也呕出。
  小李愣一愣,起身出去,过了会儿,他转回来,问:“是张楚。你要见他吗?”
  “不。”我说,疲倦地阖上眼睛。相见争如不见。见了又能如何?我已经没有心了。我的心已经呕吐净尽。等我彻底将心吐干净,我的病就会好,我会忘记张楚,也忘记张国力,重新做回无忧无虑的唐诗。
  可是,会吗?会有那一天吗?我真的能够忘记吗?纵然我可以忘记张楚,我可以忘记张国力吗?可以忘记张国力就是张楚吗?
  心一阵绞痛,我攀住床沿,又是一番扯心扯肺地大吐,不可扼止。
  张国力,张楚,我怎样也无法想象,更无法接受,张国力和张楚,怎么可以是同一个人!
  小李已经什么都明白了,他愣愣地说:“可是,你才只见过他两次。”
  “一次就够了,”我喘息着,悲凉地说,“有些人,哪怕你只看他一眼,甚至不用他说一句话,你已经觉得认识他有一辈子那么久,愿意毫无条件地信任他,追随他,可以为他付出所有的感情,甚至生命。对于男人而言,这叫领袖力,对女人,就是爱情。”
  小李抱着头,痛苦地自责:“如果我可以预知发生什么,那天就一定不会带去你去逛黄叶村,去参观什么雪芹故居。那样,你就不会遇到那个张楚,就不会从此变成一只盲目的蝴蝶,醉死在一朵花儿下面。如果你肯仔细看看我,未必不会发现我有更多的优点……”

  不,追爱的蝴蝶并不盲目,相反,每次见到他,我都会有眼前一亮的感觉。有些人,是天生的发光体。我疲倦地安慰小李:“你当然有很多优点,我不是看不到,只是……”
  “只是不被你珍惜是吗?比起张楚来,我所有的优点都成了小儿科,不置一哂。”
  “不是的,不是的。”我软弱地摇着头,“我当你是好朋友,很好的朋友。可是,再深的友情也不是爱。友情可以一天天积累,越积越深,爱却不一样,它可以在瞬间穿透人的心,就仿佛真地有一支丘比特神箭,瞄准了人一箭穿心。如果没有遇到真的爱,也许友情也可以在积累中变化为爱……”
  “可是遇到了真正的爱之后,友情就只能是友情,再也停滞不前了。是吗?”小李打断我的话,顾自一遍遍悔恨着,“唐诗,我真是后悔带你去黄叶村,如果那天没有去过黄叶村该有多好。”
  可是,就算没有去黄叶村,没有遇到张楚,小李也不会是我的选择对象,因为,我的心里还有一个人:张国力!
  想到张国力,我再次起身,呕吐。

   呕吐,昏迷,噩梦。夜以继日。
  梦中,我不知疲倦地跋涉,不知自己到底要去哪里,要寻找什么。
  远处隐隐有音乐传来:“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神思若有所悟,飘向不知年的远古,那里有硝烟滚滚,大漠黄沙,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可是转眼成空,颠倒黑白。想当年,岳飞在风波亭里,蒙不白之冤,莫须之罪,含恨而逝,呕血身亡。那时分,他也有凭栏处,仰天长啸吧?他喊的是什么?又抱憾的是什么?
  是力不从心,无可奈何!自古至今,英雄从来不怕沙场死,怕只怕,报国无门,有力难为。无能不要紧,最怕是无奈……
  我流泪了,在“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歌声中,在大漠黄沙残阳古道的悲怆里。
  月落星沉,乌啼霜满天,无垠的荒漠风沙飞扬,遮莫眼前路。我到底要去哪里?
  天尽头,沙的忽隐忽现里,有一个高大的背影在等我。他已经等了很久很久,等得手中的剑也锈了。
  剑没有机会杀人。所以成了废铁。
  我没有感觉到剑气,但是却感到了寒意,也感到了持剑人深沉的无奈。
  一个不肯拔剑的武士,还能称为武士吗?

  我走向他,感受着他越来越近的心事,觉得名悲伤。为什么?为什么要悲伤?为什么要无奈?把那千古的心事交给我好吗?把那沉默的背影转向我好吗?
  风沙更猛了,那武士终于慢慢转过身来,转过身来,转过身来,仿佛电影中的叠影镜头,无数无数的铠甲武士在缓缓转身。
  我屏息,目瞪口呆,不知道自己会看到一张威武英俊的脸亦或一张凶狠可怖的脸,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形象我都不准备逃避。我只知道,我要看到他,从小到大,我已经梦见过他太多次,我要知道他是谁,只要让我清楚地看到他,就可以去尽心魔。
  终于,我看到了,漫天风沙沉定,大地无言,那张脸,无比清晰地显示在我面前,那居然,只是我自己!
  我大叫一声,惊醒过来,颈上犹自嗖嗖发冷,仿佛有人在轻轻吹气。
  这已经是入院后的第三天。
  呕吐的症状有所缓解,可是仍然高烧不退,大部分时间都在昏睡,梦一个接着一个,梦里的男人一次又一次回过头来,从小到大就在寻找的答案,原来竟是我自己。
  贾宝玉对着镜子睡觉,梦见甄宝玉,一个自己看到了另一个自己。醒来后,发现不过是一段镜花缘……
  真相令我万念俱灰。
  护士每天对我重复一次:“那个男人又来了。”
  “是吗?”我回应,心头无限苍凉。不能表白的爱是不能出鞘的剑,锈了,钝了,伤的只是自己。也许,梦中的武士真的只是我另一个自己,一个无能为力的自己。
  同样的无奈,同样的压抑。他是因为战争,我是因为爱情。爱也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战场,同他一样,我没有拔剑的资格。
  生命中从未有过一个时刻,如现在这般充满无力感。我在梦中辗转地叫:“张楚,张楚……”有时醒着,也会忽然开口对自己说:“张楚。”完全分不清梦与现实。
  何处响起一声叹息,我蓦地发现病房里有人。
  不,不是发现,是感觉到,或者,就是因为感觉到有人进来我才醒的。醒了,也如做梦一样,迷迷茫茫地四顾,然后,我看到了他,张楚!
  我愣愣地愣愣地望着他,他也愣愣地愣愣地望着我,似乎没想到我会在这个时候突然醒来。而我,则怀疑自己根本没有醒,只是从一个梦走进了另一个梦,一个,有张楚的梦。
  张楚昂然地立在我的梦里,憔悴,悲伤,可是不掩帅气。
  我开口,发出自己也不相信的声音,轻轻说:“不要自责。是我自己没用。”
  他摇摇头,不回答。
  我又说:“我很快会好的。”
  他点点头,仍不说话。
  我闭上眼睛,心里一阵阵刺痛,为自己,也为了他。不,我不想令他这样痛苦的,他这样地消瘦,是因为自责吗?可是,他没有错,错的只是我们相遇的时机不对。第一次,太早了,我6岁,他8岁,虽然手勾着手订下百年之约,可是太小了,根本没有能力为自己的诺言负责;第二次,邂逅相遇,我几乎是一头撞上去,毫不犹豫地爱上他,可是,又迟了,他已经成了别人的丈夫。他有什么错呢?我又有什么理由因为自己痛苦伤心便要他也尝试痛苦的滋味,让他被内疚和自责折磨呢?
  我不敢看他,鼓足勇气很快地说:“我爱上你,只是因为你太优秀了;我伤心,也只是因为自己没福气,不甘心。这些,都不是你的错,而只能证明你的好。所以,不要因为我的软弱而难过好吗?那样,我就更加罪孽深重了。你放心,我会努力忘记你的,忘记张楚,也忘记张国力,忘记雪灯笼和木灯笼……”泪水又不争气地流下来,我说不下去了。
  屋里死一样地寂静。
  良久,再睁开眼睛时,他已经走了。
  好像从来也没来过,好像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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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我终于找到了张国力
  
  不知为什么,我很想同张楚讨论一下宋词和元歌。
  她们是我在大陆交到的仅有的两位女友,我对她们的感情,是一样地珍惜看重。她们两个也许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可是谁又是完美的呢?即使不是有那么多的巧合发生,我也仍然会由衷地愿意亲近她们两个,并且只愿看到她们性情中的真与善,日渐一日地稳固着我们的友情。
  人们喜欢用花朵来比喻美丽的女孩子,而她们则比所有的女孩都更像花。如果宋词是艳压群芳的牡丹,那么元歌便是一枝独秀的玫瑰;如果宋词是郁金香,元歌便是红罂粟;宋词是樱花,元歌便是茉莉;宋词是月夜幽昙,元歌就是香水百合;同样开在露水未稀的早晨,宋词是向日葵,元歌便是牵牛花;开在深山,宋词是君子兰,元歌便是映山红;开在水中,宋词是荷花,元歌便是水仙;即便同样是菊花,宋词是孤标傲世偕谁隐,元歌却是我花开后百花杀;同样是梅,宋词是疏影横斜水清浅,元歌便是暗香浮动月黄昏;宋词是接天莲叶无穷碧,元歌便是映日荷花别样红;她们可以和谐地并存于任何一种季节一种环境,却又以绝然不同的两种姿态怒放。谁也夺不去谁的艳丽,谁也压不住谁的芬芳。
  可是,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呢?其实她们两个完全可以井水不犯河水,如果一定要犯,那么与其冲浪不如合流,井水有源,河水有渠,岂不比战争要好?可是想不通同样美丽与聪慧的两个女孩子,为什么偏偏在这件事上如此狷介缠不清?
  而且,最痛苦的是夹在中间做饼馅的我,当我同她们之间任何一个人单独相处时,气氛都融洽和谐,可是只要她们两个同时出现,就必会硝烟四起,口角不断。我真希望她们两个可以成为朋友而不是敌人,可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化干戈为玉帛的好办法。
  化干戈为玉帛。在古代,这件事好像要容易些,即使是两国动兵那么大的事儿,只要互相交换玉璜丝绸,就可以平息战乱。但是到了今天,人们钱粮充足,衣食无忧,所以都不在乎玉。
  有时候,我真要怀疑两个人是前世结了不解冤仇,移到这一世来还的。

  我给张楚打电话,请他帮忙借几本有关清代服饰的资料。他欣然同意了。
  “又见面了。”他说,态度一如既往地温和,彬彬有礼,同时将手中的书交给我,“这是你要的资料。”
  “谢谢。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找齐了。”我由衷地开心,不仅仅因为那些书。
  “接到你的电话我就开始找了,要求很明确,并不难查。”他说,可是不知为什么,眼中殊无喜悦,反而带一点点苦恼似。
  我们并肩走在校园的林荫路上,不时有学生同他打招呼,并对着我好奇地打量。他温和地点头,从容自若。我不禁想:在他的学生眼中,一定把我当作是他的女朋友了吧?这种猜测让我觉得有种隐秘的无来由的欢喜,忽然想到一个词:俪影双双。
  我不敢转头看他,却偷偷地注视着他投在地上的身影,走在校园中,他身上那种书卷的味道更浓了,而他温和的声音,有如天籁,每一句,都直抵我的心。这一刻,我更加清楚地知道了:我爱他。爱他的声音,爱他的样子,爱他的举止,爱他走路的姿势,爱他一切的一切,爱他这整个人!可是,我该怎样让他知道呢?
  我紧张地想着该怎样对他开口表白,但是话到嘴边,却本能地换成了宋词和元歌。“我真希望她们可以成为朋友,不要再斗下去。每次看到她们吵架,我都有一种不安,觉得再这样下去,说不定会发生不幸的事情。”
  张楚停步,望着我,温和却是肯定地说:“她们一定会成为朋友,因为,她们有你这样一个共同的难得的朋友。”
  他的夸奖使我的脸忽然烧烫起来,不禁低了头,轻轻说:“你相信有前世今生吗?有时候我真想回到上辈子看一看,我和……宋词、元歌,是不是前世有缘?”
  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我真想知道,我们俩是不是前世有缘?”
  不知他是不是听懂了,但是他却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朝菌不知朔晦,蟪蛄不知春秋。对他们而言,人生在世七十年已经是天长地久,你却要追寻前世今生,会不会太固执了一些?”
  哈,居然同我谈庄子呢,我笑起来,好,就以子之矛还子之盾:“子非鱼,安知鱼知乐?你怎么知道今春的蟋蟀不是去年那一只?”
  他被我问住了,先愣一愣,接着哈哈大笑起来:“好好,我说不过你。”他感叹,“这么聪明的人,却偏偏执著倔犟,只怕会伤了自己。”
  我的心蓦地一动,只觉他好像话里有话,在提醒我什么。可是,为什么我听不懂?

  他已经又转了话题:“对于前世的话题,很多专家都做过专门论述,但最终还是归于玄学一类,被世人视为神秘,无法论证。”
  “那么,你对神秘怎样看呢?你相信人有前世吗?”我说,“我是信的,从小就信。因为,妈妈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已经常常有一些有异常人的言谈,会突然说一些很奇怪的话,像我的家不在这里呀,高跟鞋的跟应该在鞋底中间而不是后跟呀什么的,但是后来长大了,我就渐渐地不再说这些了,也记不住自己说过的话。我猜,那应该是我前世的记忆。”
  张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眼睛望向远方,也许,是望向不可见的神秘世界。远处,太阳正轰隆隆地滚下山去,天边烧得一片通红,是拼死一搏的那种红,红得人的心都跟着热起来了。张楚就站在那一片红光的笼罩里,轻轻说:“第一个看到镜子的人视之为神秘,没见过孩子出生的人也想象那是一种神秘,甚至至今有些荒蛮地方的人仍认为摄影是一种收魂术。其实,神秘的不是世界,是人的眼光。对于人眼睛熟悉的神秘,便是寻常。”
  我再一次被打败了。彻底地降服。就是他了。没有人可以比他更智慧可亲,没有人会像他这样真正理解我之所思所想,没有人可以把话说得这样直叩我的内心,填补我所有的想象空间,占领我整个的感情世界。没有人。我已经不能期待得更多,不能指望这世上会出现比他更可爱的人。也许,他并不是最聪明最伟大的,但是,我要的只是这么多。我只要他。我只爱他。他,就是我的信仰,我的神!
  我停下脚步,看着他,仿佛有一千句话要冲口而出,只是不知道该怎样表达。
  但是,就在这时,他轻轻说:“关于神秘的话题,其实人们每天都在谈着,爱情,就是人间最神秘不可解释的感情了。我同我太太也常讨论这个问题。”
  我太太!他说他有太太!
  耳朵忽然就失聪了。
  世界静止,万物俱寂。天地在刹时间变得无比拥挤,拥挤得没有一个容我立足的方寸之地,而使我的存在显得这样难堪而多余!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站在这里,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这样地多余,不知道活着的目的是什么。我愕然地看着张楚,同样地,也不知道他的眼神为什么会在瞬间变得那样痛苦,焦虑。
  夕阳轰轰烈烈地烧着,将宇宙烧作一堆灰烬,将我的心烧熔烧焦,化为轻烟,随风飘散。心中千万般渴望,千万缕思念,俱在燃烧中灰飞烟灭,却唯有手中一缕,固结不散。
  我望着他,望着他,像要把这燃烧世界里最后的景像望进永恒。然后,我渐渐地清醒过来。是了,他是存心的。他存心这样漫地经心地说起他的家庭,他的妻子,他的婚姻。他已婚!他的随意,其实恰恰是一种精心的刻意,为了让我在没有来得及表白爱情之前就明白这爱的不可能,并以此来成全我的自尊与骄傲。可是,何必呢?如果爱情没有了,骄傲于我有何用?
  我忽然笑了:“张老师,我今天来,本来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但是现在,不用说了,是吗?”
  他结舌,愣愣地看着我,不知应对。
  我深深鞠一躬,就像一个学生对老师那样。如果我不能够爱他,至少,我可以欣赏他,尊重他,而且,因为他的体谅与磊落,而感激他。
  我转身,他不安地随上:“唐诗,我送你。”
  “不必了,我认得路。”我茫茫然地说,在眼泪流下前匆匆走开。
  不,我不要他看见我的泪,既然他那样刻意地维持我的自尊,不愿意让我受伤,我又怎么忍心使他自责呢?他没有错,他那么优秀而正直,我没有道理让自己的失态来打扰他的安宁。可是,可是我该走向哪里呢?我不想回酒店,我不能面对那种天空野阔的孤寂。我也不想见任何人,没有人可以了解我此刻的怅惘与绝望。
  我又变成了那个6岁的小女孩,又回到了那低矮的篱笆墙边,我的小伙伴张国力走了,雪灯笼从此熄灭,孤独和失落将我包围,我扎撒着两手,不知所措地站在家门前看着大客车渐行渐远,终于驶出我的视线,少女的心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离别,什么叫思念,什么叫相见无期。
  张国力,张国力,如果你在这里,或者可以安慰我的失败,可以重新点燃一盏雪灯笼令我解颐欢笑,可以带我走进童话世界而忘掉现世的烦恼。张国力,你到底在哪里呀?你说过12年后会来娶我,可是17年过去了,为什么你还没有出现?台北的冬天没有雪,我也没有了雪灯笼,我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个关于雪灯笼的梦和一个关于木灯笼的誓约,张国力,你为什么还没有出现呢?
  
  我茫然地走在街上,那么多擦肩而过的行人,都不与我相关。他们不认得我,我也不认得他们,可是,我还是走在他们之间,为什么?
  酒吧门前有小女孩在兜售玫瑰花儿,贱卖的爱情,三块钱一枝。酒吧里传出吉它伴唱的歌声:“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一生不流泪……”
  有吗?忘情水?真的有那样的人间极品吗?可以让我在一杯过后,忘记四合院的相遇,忘记黄叶村的重逢,忘记刚才的谈话,忘记张楚这个人。
  我走进去,对着酒保傻傻地笑。
  那是一个头发染得翠绿的英俊少年,他响亮地打个唿哨,走上前来招呼我:“美女,喝点什么?”
  “忘情水。”我回答。

  少年笑了:“那简单,红酒加白酒加果酒,保证一杯即醉,一醉万事休!”
  “可以吗?”
  “当然。”那少年故作惊讶地反问,“你不知道忘情水的别名叫酒精吗?”
  我在角落里找个单人的位子坐下,掏出一张钞票:“请歌手把这首歌重复十遍。”
  “那可不行。其他客人会不高兴的。”
  “那么,我请所有的客人喝酒。”
  少年再吹一声口哨,大声问:“有人反对以重复听十遍歌的代价来交换一杯酒吗?”
  人们鼓噪起来,有人回答:“如果是黑方我就同意。”
  “我要蓝带马爹利!”
  “一份卡布奇诺!”
  “红粉佳人!”
  我胜利地笑了,不等喝酒,已经醉态可掬:“看,他们都没有意见。”
  “但是,你肯定可以付得起帐吗?”
  我取出钱袋:“给我留十块钱打车就好。”
  酒保清点一下,再吹哨,然后说:“给你留二十块。”接着,递上那杯“红酒加白酒加果酒”的莫明其妙酒:“你的忘情水。”
  我接过,一饮而尽,大声说:“再来一杯!”
  从小到大,我是家族企业的继承人,我是孤僻内向的小女孩,我是斯文守礼的大家闺秀。可是现在,我不想再顾忌一切的礼仪,规矩,禁忌,只想放浪形骸,只想一醉方休,只想长歌当哭,只想就此长眠。让我喝,让我唱,让我尽情尽性地醉一回!
  “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一生不流泪……”歌手一遍遍唱着,我跟着唱,酒吧所有的人都跟着唱。这是一个疯狂的夜晚。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一生不流泪。多么多么想拥有那样的一杯水,多么多么想不要这样伤心这样无奈这样疼痛这样无休无止地流泪。
  我流着泪,笑着,唱着,拉住酒吧里每一个人问:“你知道张国力吗?告诉他,我在等他。”
  酒保走过来说:“美女,你醉了。”
  “这是忘情水的功能。”我指着他,“我要投诉你卖假药,你的忘情水只会让人醉,不会让人忘情。”我又问他,“你认识张国力吗?你会做雪灯笼吗?”
  “张国力,是你的男朋友?”

  “他是我的未婚夫。”我幸福地傻笑着,胸腔内一阵阵地疼,不知道对张国力的期待与对张楚的失望哪一个更令我痛楚。我像一个溺水的人,抓着信念中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在对天求祈,我的稻草,叫张国力!只有张国力可以救我!只有雪灯笼可将我安慰!当所有的期待落空,只有一个关于100年的盟约还可以令我充实,或者,将我欺骗。
  “你认识张国力吗?你知道雪灯笼吗?”我问酒吧里每一个人,他们对我摇头,对我笑,对我敬酒,吹口哨。我来者不拒,一杯接一杯喝下去,然后,我抓住角落里最后一个客人,问他:“你知道吗?知道雪灯笼吗?”
  他扶住我,痛苦地说:“唐诗,我送你回去吧!”
  他的声音温和而宽厚,我忽然流下泪来,他是张楚!
  张楚!他竟一直跟在我身后,我所有的窘态都落到他眼里去了。
  泪水不受控制地直流下来,我用手背去擦,可是擦不完,总是手一离开,就又有新的泪涌出。我不知道该怎样掩饰自己的失败和落寞,但是,不必掩饰了,没有用的,我在他面前,整个人都是透明,没有能力进攻,没有能力抵挡,更没有能力还击。我只是被动地,做错事一样地小声解释:“对不起,我不是喝醉了,只不过……”
  “该我说对不起。”他扶我坐下,递给我一方手帕,大大的,叠得整整齐齐,这年代用手帕的男人很少,很难得,可以说是一种奢侈了。他拥有这样奢侈的习惯,得益于他的妻子吧?
  他说:“我想早一点把事实告诉你,会使你好过些,可是没有想到,你会这样受伤……”
  “我也没有想到。”眼泪擦了又擦,我无限懊恼,怎么可以这样无能,让人看轻?我将手帕掩在脸上,手帕迅速浸湿了,“你不要笑我,我只认识了你那么短的日子,就算爱上你,也应该不会太深,可是,在我心里,总觉得,我认识你已经很久……”
  他忽然叹息:“的确很久了,已经整整17年。”
  “什么?”我抬起头。
  张楚深深地望着我,充满着那样深刻的矛盾的痛苦:“还有一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
  我屏息,只觉空气中有一种隐隐的风雷欲动的氛围,忽然有种不祥的恐惧,预感到自己将听到今生最重要最可怕最具毁灭力的一句话,我想阻止他,想在他的话出口之前请求他不要说,想转身逃掉永远不要知道故事的真相,可是,我却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呆呆地望着他,听由他打出那致命一击,并任那一击将我的心在瞬间炸得粉碎。
  他说:“我小时候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张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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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宋词和元歌是一对前世冤家
  
  风从打开的窗子里吹进来,拂动白色的纱帘。
  如絮,如沙,掀动漫天漫野的迷茫。
  我在迷茫中寂寞地走,永远的流浪,无边的孤寂。有闪电划破寂静,撕裂的云层中,一张美若天仙的脸。
  美,但是冷,不苟言笑,一付君临天下的派头,望着我幽幽地问:“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一惊,蓦然坐起,屋子里空空如也,只有白色的窗纱在飘。是谁躲在纱帘后对我凝睇?
  木灯笼已经熄了。余烬犹温。
  我起身将窗子关好,翻个身再睡。
  刚闭上眼,那女子又来了,那张脸,依稀仿佛,像宋词,也像元歌。
  元歌在暗夜中妖娆地舞,妖娆地舞,唇边噙着一抹恍惚的笑,冷漠的眼神穿透了千古的黑暗,似嘲弄,似迷茫,长袖飞扬,身形如鬼魅,蓦地一转身,再回过脸来,已经面目全非,换作宋词。
  宋词定定地望着我,眼神忧殷绝望,声音如泣如诉,仍然执著地问:“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觉得疲惫,可是这次再也醒不来,由得她在我耳边一遍又一遍地盘问,将我折磨得满身大汗。
  
  是电话铃声救我出苦海。
  元歌的声音听起来如早晨露珠般清亮悦耳:“唐诗,还在睡吧?可别忘了下午的会。对了,你的车子还在修理,不如我来接你一起去公司吧。”
  她的善解人意非常得我好感,于是欣然同意。
  拉开窗帘,才发现有雨,但不是很大,淅淅沥沥的,反而增添几分春意。街边的柳树刚刚发芽,一片朦胧的新绿。但是过不了几天,叶子就会暗下来,好像少女的青春,转瞬即逝。
  朝花夕拾,其实红颜白发的距离并不遥远,幻想与现实,也只在一步之间。我莫名地伤感起来。
  好在元歌很快到了,打断了我的沉思。她今天的打扮与往日不同,浓妆,夸张的塑料耳环,带披肩的大麻花紧身毛衫,肥大的牛仔裤上到处都是口袋和补丁,手里还拎着把嗒嗒滴水的花绸伞,一头卷发张牙舞爪,像个小太妹。
  看到我惊讶的目光,她笑起来:“这样不好看吗?”
  “好看。”我由衷地说,“你穿什么都好看。”
  真的,别人穿“三宅一生”是“矫情”,元歌穿则是“性格”;别人穿“乞丐装”是“发神经”,而元歌穿却显得“够精神”。这叫“天赋”,羡慕不来。
  我们先一同到酒店一楼喝早茶。

  元歌说:“不知怎的,我一见你便觉得亲切,好像认识了几辈子似的。”
  我笑:“有本著名的小说里,男女主人公初次见面也说过类似的话。”
  “我知道,贾宝玉见林黛玉嘛。”元歌娇笑,“贾宝玉问林黛玉:妹妹可有玉?妹妹没有,哥哥便恼了,要砸玉。”
  我知道她指的是昨天我向宋词借玉来看的事儿,没想到现在还耿耿于怀,不禁笑了。
  元歌说:“我就想不明白玉有什么好,石头记罢了。古玉更不好,死人用过的东西,整天戴在脖子上丢来荡去,像不像随身附着个小鬼儿?尤其有种玉蝉,听说是人死后塞在嘴里封口的,也有人挖出来挂在脖子上说是当护身符,吓不吓死人?”
  我更加好笑:“签约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玉是中国七千年文化的沉淀,什么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的,说玉是一件斯文佩饰……”
  “那是为了投其所好、诱你入彀嘛!我不那样说,你会相信我的诚意吗?那时你是客户,我当然只有顺着你说。但是现在我已经当你是朋友了,自然就要说实话啦。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我郑重宣布,我是不喜欢玉的。”
  “你是不喜欢玉呢?还是不喜欢宋词戴的那块玉?”我拆穿她,“都说广告公司的创意部和制作部向来是天敌,但是你们俩好像特别有仇。”
  “是她对我有成见,仗着自己出身好,有个当官的老爸,谁都看不起,处处与我为难。”
  “其实你也不简单呀。”我赞她:“北京藏龙卧虎,机会虽多,竞争也最剧烈,能够脱颖而出又坐稳位子,一定很不容易。”
  元歌苦笑:“那有什么用?别人才看不到我付出的努力,都认为我凭的是一张脸。”
  “你是说宋词?”
  “她明里暗里骂我是狐狸精。”
  “为什么会这样呢?”
  “秦归田那个老色鬼喽。”元歌抱怨,“他是公司副总经理,管人事的,每次招聘,见男的就板一板脸,见女的就嘻皮笑脸,有时候还突然摸一摸抱一抱,说是试验女业员在面临突发状况时的反映。自从我进了公司,他就一直粘着我,有事没事儿地说些不咸不淡的话,弄得满公司的人都以为我同他有一腿。我又不好太分辩,只得虚与委蛇,宋词就骂我没骨气。哼,我要有个好老爸,我也板起脸来扮骨气,可是谁叫我出身贫门,没有后台呢!”
  “宋词不怕秦经理?”
  “当然了。全公司只有一个人敢当面骂秦归田色狼,那就是宋词。有一次她为了矿泉水广告的事和老秦吵起来,居然诅咒他早晚有一天被长统袜和避孕套闷死!”
  “哗!这么大胆!”
  “就算这样,何董事长都拿她没办法。你说,我怎么敢跟她比骨气?我只要见秦老乌龟的时候笑容稍微少一点,都早吃了炒鱿鱼了。”
  说起办公室风云,元歌娇媚的脸上现出几分沧桑。“说是已经男女平等,天下大同了,可是女人付出的总是比男人多,得到的,却往往比男人少。除非,真的去吃男人的饭。”
  我深觉同情,又不知如何劝慰,只得转开话题:“我注意到,宋词的手常常发抖,她是不是有什么事?”
  “她有轻微的帕金森综合症,情绪紧张或者过于激动的时候就会发作,但是没什么大碍。”元歌嘲讽地笑,“标准富家子的富贵病,就像林黛玉的咳嗽,西施的心绞痛,多么完美!”
  “可是这种病很罕见呀,听说只有老人才会得。”
  “宋词在心理上可不就是一个小老太婆?又保守,又古板,又固执,自以为是。”元歌攻击起对手来可谓不遗余力,“这样的老姑婆,谁见了谁倒胃。难怪连老公都保不住。”
  “宋词结过婚?”我吃一大惊。
  “又离了。大概一年多以前的事儿吧,好像她的病就是从那时候得的。”
  “真是看不出,她不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离婚又不会在脸上画红字,当然看不出。”元歌三两句交待宋词前尘,“她的前夫是个电器推销商,同她在一次合作中认识,欣赏她的办事能力,两人一见钟情,交往个把月即宣布结婚,三个月后离婚。闪电速度。所以宋词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没有太多已婚妇人的痕迹。但是交往一段时间你就会发现,她心理不正常,痛恨男人,更加痛恨那些招男人喜欢的女人。”
  “你是说你自己吧?”
  元歌“咯咯”笑:“她自己做女人做得顶失败,就见不得别人得意。”

  可是晚上宋词送我回酒店时,却又是另一番说辞:“元歌一找到机会就向人抱怨说应付秦色鬼是身不由己,可是背地里,姓秦的一向别人献媚她就受不了,想方设法自己送上门,打扮得妖妖调调的在七楼经理办公室前晃来晃去,生怕姓秦的不上钩,所以无论姓秦的怎么对她都怪不得别人,纯属自取其辱。”
  “元歌是有点虚荣,爱出风头,爱拔尖,但是不至于下贱。”我替元歌打抱不平,“应付姓秦的,也许她是没办法,不这样做,保不住位子。”
  “但是保住位子的办法有很多种,致力于工作是最简单直截的做法,何必出卖尊严?”
  “元歌说那只是应酬,她和秦归田其实没什么的。”
  “没什么?谁信?办公室里有个流行的段子,说如果有人报告有只苍蝇飞进办公室,秦乌龟会下令立刻打死;但如果报告说有只母苍蝇飞进来了,秦乌龟会叫人把它抓起来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生殖器。元歌自己不尊重,秦乌龟会放过她?”
  听她这样说,我又觉得有道理。呵,活到二十几岁,到今天才发现原来我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耳根子又软,明辨是非能力又差。我的聪明,仅限于判断古玉或今玉,新仿或真旧。
  宋词又说:“元歌对物质的渴望近乎于变态,从早到晚,脑子里唯一的事情就是穿新的衣裳认识新的男人,然后让新认识的男人给她更多的钱买更多新衣裳——这样的女子怎么说也无法得到我的尊重,更不同情——比她值得同情的人多了,有那份心,不如捐赠失学儿童。”
  不能说她说得不对,可是我仍然认为同为女性,原不必那样刻薄。“如果元歌有好出身,衣食无忧,也许对金钱的需求便不至那么逼切。”
  “也许。但人不能选择出身,可是可以选择怎样做人。没有钱一样能做到自爱自重,何况她并不是真的穷到为了面包或者尊严而取舍两难的地步。”
  至此我发现宋词对元歌的敌意并不是元歌所以为的那样,因为妒忌,而是她打心底里瞧不起她,轻视她,恨不得除之而后快。不知为什么,她这份刻骨的轻蔑让我觉得心寒,忍不住想说服她,希望她能对元歌好一点。我本能地预感到,她这样恨元歌,总有一天会出事的,出很大的事,对她们不利。那种预感其实是自昨天见到她们第一眼起就开始了的,但是在这一刻愈发清晰起来,我终于知道自己一直深深恐惧着的是什么:仇恨。
  
  会议一连进行了三天,内容是有关玉饰秀场模特儿们的服装定位。
  宋词和元歌一径地针锋相对,剑拔弩张,见到我,争着投诉对方意见荒谬。但是世人的通病便是同情弱小,总的说起来,我是有些偏帮元歌的,时时劝慰宋词:“她这样设计也有道理,你配合一下嘛。”
  “我配合她?哼,人头猪脑,计划书全不合理,都不知道她怎么当上这个创意部经理的!古装部分居然要自三代以前开始,唐宋元明清一一搬演下来,直到今时今日,照这样执行,经费不知要超出预算多少!一点制作常识都没有。”宋词将一摞图文并茂的计划书摔在桌子上,满脸的不合作。
  但是元歌另有解释:“你懂什么?玉文化源远流长,当然要自三代以前表现出来才够气派。制作部的任务就是在配合创意部计划的前提下尽量少花钱多做事,一味贪图简单,把工作往省里做,那还要制作部干什么?找几个民工来不是一样?”
  我被她们吵得头昏,不禁纳闷:“你们两个这样一直吵一直吵,别的客户是怎么受得了你们的?”
  “看客户是男是女喽。男的多半赞成元歌,女的就会偏向我。”宋词笑,“客户是上帝。”
  “那我呢?我是女人,是不是应该同你步调一致才对?”
  “你是例外。你不是客户,是朋友。”
  “元歌也这样说。”
  “她?哼!”提到元歌,宋词永远是这副不屑的表情。
  我心平气和地提醒:“宋词,可不可以不要用鼻子说话?”
  “就是,同那个贱人计较,把我的风度都带坏了。”宋词抱怨,又推到元歌身上。
    日间的生活带到夜里去,我晚晚做梦见到两人争吵。
  “是你居心不良。”
  “是你欺凌弱小。”
  “不要以为他帮你,你就可以骑过我的头去。”
  “他帮我是他的事,骑过你的头是我的事,你阻止得了吗?”
  “不要吵不要吵,不要吵可不可以?”我走上前求二人。
  两人齐齐回过头瞪住我:“你是谁?”
  梦在这时候醒来,睡了比不睡还累。
  哼,我是谁?我自己也想知道我是谁?
  晚上睡眠不足,白天又得不到休息,我忍不住告饶起来:“你们两个可不可以不要再吵?”
  两人回头齐齐瞪住我,面目表情同梦中一模一样:“那你说。”
  “我说?”我号叫起来:“又要我来拿主意?!”
  “当然啦,你是客户嘛!”
  “你们要真当我是客户,怎么忍心这样折磨我?”我悻悻,硬着头皮来做女包公论断是非:“完整地表演玉饰的发展史呢,也实在太破费一些;只选一个朝代做代表呢,又太简单。或者可以这样,大致分几个段落,以背景图案出现,至于台上的模特儿服饰呢,就只选一个朝代做代表。不然,我们也没那样全面的玉饰来表现朝代。”
  “也是个办法。”元歌沉吟,“反正有那么些兽皮舞男在走台,可以考虑让他们来表现三代以前的玉文化。”
  宋词大怒:“什么舞男舞女的?你嘴里放干净些!武士剑的项目是大家开会通过的,你何必夹枪带棒?”
  “我又没说不让舞剑。”元歌到底心虚,赶紧转移注意力,“至于其他朝代吗,就靠换背景来表现。只是,我们选择哪一个朝代做代表呢?”
  “汉代。”宋词硬绑绑地提议,“汉白玉最有名。”
  “汉代不好,汉代没文化。”元歌立刻反对——这早在我意料之内,凡是宋词提出的,她一定会有不同意见——“我说是唐朝,唐朝服饰最美丽。”
  “我说汉代好。”
  “还是唐代好。”
  “唐诗,你说汉代还是唐代?”她们两个又齐齐转向我。
  我只觉头大如斗,唐代还是汉代,汉代还是唐代,唉,说哪个也要惹怒一方呀。
  急中生智,我忽然想到一法:“我说不如就是清代吧。”
  “清代?”两人一齐瞪圆眼睛。
  “是呀,清代是玩玉的极盛时期,从皇宫到民间无人不爱玉,无人不藏玉,玉的雕琢功夫也达到最高境界,琢玉仿玉蔚然成风,乾隆帝爱玉成命,光题咏玉的诗就有八百多首,还不该选清代玉饰做宣传代表吗?”我振振有词。
  “也有道理。”两人都服帖下来。
  但是稍顷元歌又问:“可是只选清代玉饰会不会太单调了?”
  “不会单调。”答话的是宋词,最终通过她只选一个朝代服饰做代表的提议令她十分高兴,因为可以节省大量经费,工作要好做得多,所以态度也缓和许多,“出场人物的身份不同嘛,可以有民间的荆钗布裙,酒楼的金钏银钿,宫廷的凤冠霞帔,通通上阵,来个全景图,完整表现清朝人的服饰特色,就不会单调了。”
  “而且入关以前和入关以后的服饰也有所不同。”我补充。

  元歌惊讶:“清代服饰还分为入关前和入关后吗?”
  “那当然。”我很高兴她们可以暂时忘记吵架,于是细细解释清史,“顺治元年,也就是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祯帝急诏驻守辽宁的吴三桂赴京勤王,但是吴三桂带着十几万精兵刚刚赶到山海关,李闯已经攻陷京城,崇祯也自缢煤山。彼时,满清军队正虎视眈眈,对中原大好河山垂涎不已,多尔衮三次派人秘密贿赂吴三桂,希望联手拿下京城,坐地分肥。吴三桂本来持观望态度,左瞻右顾,还写了一封信给李自成,说只要将他的爱妾陈圆圆和明帝的太子送来山海关,他就愿意归降大顺朝。可是这时候却传来陈圆圆先归刘宗敏、后归李自成的消息,吴三桂大怒,立即命令全军战士穿上孝服为崇祯发丧,并开放城关,引狼入室,终使江山旁落,改天换日。”
  “我知道我知道。”元歌插嘴,“就是那著名的‘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嘛。据说为了吴梅村的这首《圆圆曲》,吴三桂还头疼了很久呢,尝试重金贿赂吴书生,要他毁掉原稿,可是被拒绝了。你说这吴梅村是不是书呆子?对了,吴三桂姓吴,吴梅村也姓吴,他们是不是亲戚啊?要不,为什么吴梅村对吴三桂的事儿那么清楚?吴三桂那么大官儿,又拿个书生没办法?”
  提到清代的史稿轶闻,宋词也颇有兴致:“我也听说过李自成抢了陈圆圆后,曾经命令她唱曲儿。陈圆圆唱了昆曲,当时有人传说陈圆圆‘色甲天下之色,声甲天下之声’,形容她的色艺双绝。可是李自成却听不入耳,觉得奇怪,说长得蛮好,怎么声音这么难听,于是另找了一帮陕西女人来唱秦腔……”
  “唱秦腔?”元歌大笑起来,“六宫粉黛要是一起唱起秦腔来,那也倒真够壮观,不是‘势如破竹’,而是‘声如破竹’了吧?”
  宋词继续说:“其实细说起来,吴三桂起初赴京勤王,想保大明;后来寄信给李自成,也想过归顺;信中提出索要崇祯太子,也可以看出他心怀旧朝,又希望天下太平。但是两个要求都落了空,这才终于投清抗顺的。虽然说汉奸毕竟是汉奸,没什么好翻案的,可是李自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目光短浅,得意忘形,一心只顾自己利益,说是发动起义是为了全体农民得解放,其实等他坐了王位后,哪里还想得到别人。要我说,真正丧国的人应该是他而不是吴三桂。”
  “我也一直这么想。”我趁机说教,“崇祯帝、李自成、吴三桂三派自相残杀,恰好给了满清可乘之机,致使国破权丧,生灵涂炭。国人窝里斗的例子太多了,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真是相煎何太急?”

  宋词低下头来,一时无语。
  过了一会儿,元歌问:“那么模特儿是一队队出场呢?还是一起出场?”
  宋词答:“当然是一队队出场。但是最后可以来一场宫廷大婚,格格宫女通通出席,场面一定漂亮。”
  “对,反正请了那么多武士,就让他们穿上御林军服饰权充背景。”元歌也兴奋起来。
  宋词忽然想起什么,问我:“你刚才说用背景图表示朝代佩玉可以省很多玉饰,各朝代的佩玉很不同吗?”
  说到玉,便是我的看家本领了,于是侃侃而谈:“不仅是各朝人佩玉不同,同一朝代的不同人佩玉也有规矩,像商周春秋战国时代,天子佩白玉,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苍玉。在《周礼》中,单是玉圭佩器,就分封得很清楚:‘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圭,男执蒲圭。’圭代表特权,有圭者可以封土封疆,分侯分地。”
  我只顾自己说得高兴,全没注意元歌又不得劲儿起来,酸溜溜地说:“原来古人也这样势力!”我摇头,这个元歌,什么都好,就是过度自卑引发了超强的自尊,敏感得要命。
  偏偏宋词还要怄她,故意仰起头说:“什么时代都会有特权阶级。人和人本来就不一样嘛,怎么可能众生平等?”
  元歌大怒,立即反唇相讥:“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有个好爸爸,这叫鱼肉百姓你懂不懂?”
  得,又吵起来了,我做和事佬做得厌透,赶紧抱住头逃离震中,同时,一个念头忽然涌进脑海:我知道该用什么借口去找张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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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那个青年名叫张楚
  
  再见到小李时,他问我:“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那两位女经理呀。有缘吧?难缠吧?”
  “的确让我见识匪浅。”我笑,又忍不住勾起心事来,“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和她们不是第一次见面,好像早就认识似的。”
  “成语里管这种交情有个现成的形容,叫做‘一见如故’。”
  “不,不是‘如’故。”我摇头,“根本就是故旧重逢,我可以清楚地说出她们的某些特征,比如宋词是左撇子,而元歌喜吃甜食。我坚信她们就是我梦里的人,或者,是前世相识。”
  “你们女孩子就是喜欢故弄玄虚。动不动就是什么梦中人呀,前世今生呀,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小李不经意地笑,“不就是名字相像吗?巧合罢了。”
  我不服气:“你听说过这样的巧合?”
  “怎么没有?告诉你一个真实故事:小学时,我的同桌姓戴,叫戴小军。”
  “没什么特别呀。标准大陆六七十年代出生的孩子的名字。”
  “听我说完——有一次我们交表格,我无意中看到他父母姓名那一栏,父亲叫做庶本,就是‘以庶民为本’那两个字;而母亲姓于,叫文淑,就是……”
  “文静娴淑对不对?这也没什么特别。”
  小李的眼睛充满笑意:“这样分开来念当然没什么特别,可是你连在一起读读试试。”
  “戴……庶本、于文淑……”我忽然醒悟,暴笑出来,“代数本、语文书!天哪!”
  “你说巧不巧?”
  “都不像真的。”
  “千真万确,编都编不出来这样的巧事。最好笑的是,他父母做夫妻几十年都没发现这一点,还是被我无意中叫破的。”
  “天哪!”除了叫天,我已经不会说别的。
  “所以,生活中无奇不有,只不过,你看别人会觉得那是巧合,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以为天降大任于斯人,盲目自大起来。”小李胜利地摊一摊手,“其实,把巧合简单地看做巧合,就什么事也没有。”
  听他这样说,又好像没有道理。我笑了:“今天来找我,安排了什么好节目?”
  “游长城如何?或者去康熙草原骑马?”
  “太远了,”我犹豫,“好辛苦,有没有近一点的地方。”
  “那么,爬香山?”
  “香山?不是说秋天的香山才好看吗?现在又没有红叶。”
  “谁说香山只能在秋天看?”小李颇维护北京旅游业的声誉,“香山是属于四季美那种的,只不过漫山红叶时更壮观而已。但是绿叶如荫的香山也很美呀,而且山下还有雕楼,有团城旧迹,有卧佛寺,有黄叶村,有曹雪芹故居……”
  “曹雪芹故居?”我立即来了精神。“我要去曹雪芹故居。”
  
  曹雪芹故居在黄叶村。
  黄叶村在香山脚下。
  香山在北京城的西北角。

  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濒临闭馆,空气中有种苍茫的意味,总仿佛在催促: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小李还在买票,我已经迫不及待地踮起脚尖往园子里望,甬道上有个人影一闪,十分眼熟。他是……
  哦,他是那天送我画报还帮我付车资的那个青年!我忍不住叫起来:“哎,你!”一边急追过去。
  可是,看门人拦住了我:“你的票?”
  “我的票?”我大窘,“正在买呢。”
  好在小李及时举着票来救了我的驾,看门人还是给了我一个老大白眼:“买了票再进嘛,急什么?就差那么几分钟?”
  我顾不得回话,拉着小李就往里跑,可是,庭院里草木稀疏,人迹杂沓,哪里还有那青年的身影。
  小李问:“你刚才喊谁呢?”
  “一个男人。”
  “你梦里那个?”
  “胡说。”我瞪小李一眼,“是在北京才认识的,还不知道名字呢。”
  “他是欠了你钱还是长得特别英俊,让你唐大小姐这样紧张?”小李继续打趣。
  我有些怅怅地:“他没有欠我钱,倒是我欠了他的。”
  同那青年的失之交臂,让我突然发现,原来,他留给我的印象是这样美好深刻,原来,我一直很希望再见到他。
  我在人群中东张西望,脚下颇有点不知所之。小李抱怨:“你根本没心思参观,你是在找人。”我不禁抱歉:“不不,我很想好好参观一下曹雪芹故居的,想了好久了。”忙收拢心神,将注意力放在那些庭院建筑,条幅联楹上,又特意到曹雪芹像前行了礼。
  我不是一个拜神主义者,也没有什么偶像,但是,对曹雪芹,我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敬仰、崇拜,视为神祉。从小到大,《红楼梦》看了无数遍,总是忍不住想入非非,怎么可以梦游大观园,同曹雪芹长谈一次,让他告诉我后四十回的真正结局呢?那种想法,常常令我心痒难挠,辗转反侧。
  然而,当真踏进所谓的曹雪芹故居时,却不知为什么,让我忽然有种距离感,不真实感。这里真的是我心中的大师曹雪芹曾经居住生活过的地方吗?他就在这里“批阅十年,增删五次”,将《石头记》最后完成至《红楼梦》?如果他住在这里,那么脂砚在哪里?《红楼梦》的后四十回遗失了,若是将此地掘地三尺,会不会意外发掘出一份精心保存的原稿?会不会,一百年前,曹雪芹在最后完成了《红楼梦》的著述之后,将它密密装裹,用一个极妥善的办法收藏在不朽的瓮里,像妙玉贮雪水那样,用一个“鬼脸儿青”把书稿藏了埋在地下。然后,他再故意将其他的散稿收回销毁,让《红楼梦》永远残缺,同所有的世人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会不会呢?
  正自神游天外浮想联翩,身后传来轻轻的吟诵声:“蓬窗牖户,绳床瓦灶,并不足妨我襟怀;晨风夕月,阶柳庭花,更觉得润人笔墨。”
  这正是《红楼梦》开篇曹雪芹自诩的句子。是谁?谁这样知情解趣,说出我心中所想?
  我回过头去,忍不住心神一震,是他,是那个四合院里的青年。刚才到处找他不见,却原来离我这么近。那种感觉,就好像一句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一种钝钝的喜悦和隐隐的疼痛从心中升起,仿佛我已经寻了他好久好久,仿佛我一直在期待这样的一次重逢,仿佛已经预知命运的安排,仿佛山雨欲来山洪欲发只待一声令下。震憾过度,我反而不晓得该怎样搭话。
  那青年接触到我震动莫明的眼神,有些惊讶,没有认出我来,只是微微地一颔首,转身离去。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后,我才如梦初醒,不行,不能再让他跑掉,这次错过了,下一次,我可去哪里找他呢?小李还在一旁对着雪芹像左拍右拍,我顾不得打招呼,直追出去,至于到底为什么要追,追到他之后又该说什么,却没有想过。
  在垂花门里的竹林旁,我追上了他:“请等一等!”
  他停下,惊讶地看着我,并不询问。

  不知为什么,我的眼睛有点潮湿,杂乱无章地开口:“我是唐诗,我们见过的,在四合院,我还欠你十块钱呢,谢谢你的那些画报,我天天看……”
  他想起来,笑了:“原来是你。在北京玩得好吗?”
  “很好。没想到可以再见到你。”我沉浸在重逢的喜悦中,“我刚刚进来,你呢?”
  “我已经逛完了,正打算回去呢。”
  “这么快?”我深深惆怅。
  他看出了我的失落,想了想说:“穿过这个竹林后面有个茶舍,要不要去坐一会儿?”
  “当然!”我禁不住雀跃,已经完全把小李忘在了脑后。

  竹林间的石子路上长满青苔,湿滑地,我打了个趔趄,被他扶住了。他自然地牵起我的手,引着我走出竹林。我心中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痒痒地喜悦,说不清楚。竹林间有种游荡的暮色在飘流,给林间平添了一种幽深的意味,我觉得好像在随他走进一个美丽新世界,一个爱丽丝的仙境。又似乎,不论他将带我去什么地方都无所谓,只知道,跟着他是安全的,美满的,平和的,满足的,一种再无忧虑思疑的松驰。
  我们在茶舍前的树墩子上坐下了,他扬手叫了两杯茶,玩笑地说:“这是妙玉从梅花上收雪烹的茶,难得的。”
  我也笑着,说:“刚才我还在想,曹雪芹会不会把《红楼梦》的原稿像妙玉那样,用一个瓮收在地下藏着呢。后四十回遗失,是全世界文坛的一大损失。”
  “也未必,也许这就像维纳斯的断臂一样,未尝不是一种缺憾美。有谁能想象维纳斯长着两条胳膊的样子呢?要是有一天人们真的发掘出了一樽四肢齐全的维纳斯,带给我们的未必是狂喜,说不定反而会感到巨大的失落。”
  “那也是。”我表示同意,“我小时候在乡下有个小朋友,他很会讲故事,给我讲过许多童话,后来长大了我看到原著,发现和他讲得不大一样,我一直都不肯相信是他错了,总觉得版本不对。后来想明白可能真的是他错了,还很难过呢。”
  “在乡下?”他微微一愣,燃起一支烟,带着丝沉思的神情,慢吞吞地问:“是台湾的乡下吗?”
  “不是,是内地。我小时候在大陆,6岁才去台湾的。我一直有个愿望,可以再见到那个讲童话的小朋友,他曾经送给我一盏木头灯笼,还和我有过一个100年不许要的死约定……”我发现自己讲着讲着就跑题了,不好意思地笑一笑,又绕回来,“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忍不住要猜想《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想象宝黛钗的真正结局。我有很多问题想问曹雪芹,都快把自己憋死了。”
  “哦,是什么问题?”不知为什么,他似乎有些心不在焉。
  我望着他,认真地问:“你说,王熙凤会写字吗?”
  “什么?”他愣了一下。
  “书里面说王熙凤不大识字。可是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一样的规模,都是礼义之家,史湘云薛宝钗以及元迎探惜姐妹都是打小儿上学的,琴棋诗画样样精通,怎么独独王家却不让女儿上学呢?而且王熙凤取的是个男儿名字,说明王家很是望女成凤,又怎么可能不让她念书识字呢?所以,我怀疑,王熙凤不识字是假,为了逃避入宫,或者,就是王熙凤小时候太有才气,杀伐决断比男孩子都强,让父母害怕了,所以不给她读书,就像武则天杀马令皇室惊动一样,人们不希望一个女孩子过分优秀。”
  “有道理。”他轻轻抚掌,谈兴也浓厚起来,“其实,《红楼梦》里有很多这样的自相矛盾,就好像曹雪芹有意留下许多破绽让后人来思索似的。像妙玉,一个四海为家到处挂单的女尼,收藏的茶器之贵重连贾府也难与匹敌;说是官宦家的小姐,因为怕养不活才送到庵里戴发修行的,还特地跟着几个贴身女佣伏侍她,这样的阵仗,在贾府好像也并没有真正受到多少尊重,倒充满了落难公主的意味。而且,这样的千金小姐,却在贾家一住多年,老家连个来人打问都没有过。所以我猜想,会不会她就像甄家一样,是被抄过家的名门之后,侥幸逃命出来被贾家收容的。所以才会带发修行,而又凡心未泯,只因为出家根本就是一种逃避,掩人耳目的。”

  “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我轻轻诵着《金陵十二钗》里妙玉的判词,心里豁然开朗,“贾府抄没,按理与僧尼无关的。可是妙玉最终还是跟着落魄了,原因必定是她除了贾家之外没有别的去处可以投奔,或者干脆就是跟着贾家一起败露身份,说不定,贾家被抄,她还是其中一条罪状呢。”
  “也或者,她跟着家庙转移了。记得妙玉最喜欢的那句禅诗吗?”
  “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
  “不错,《红楼梦》里有个铁槛寺,又称馒头庵,正同妙玉的那句诗相合。这大概就是预示了贾府其他人的命运了,他们后来不是都关在铁槛寺了吗?还记不记得有关贾芹的那首打油诗?”
  “西贝草斤年纪轻,水月庵里管尼僧,一个男人多少女,窝娼聚赌是陶情。不肖子弟来办事,荣国府内出新闻。”我念完了笑起来,“一直觉得这段话太粗俗直白无趣味,很不像曹雪芹的笔墨,到底是高鄂续得不像。”说到这里,忽然猛醒,“你是说贾芹把妙玉……不会的,这太残酷了!”
  “可是你想想看,这会不会很有道理呢?贾芹把庵堂当成淫窟,妙玉并不知道,贾家被封,她搬出栊翠庵,最可能去的,就是贾家的其他家庙,比如水月庵。那么,很可能便会落入贾芹的手中,那便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污淖中了。这便是一种曲笔的写法。”
  “但是仍然太残酷了。残酷得失去了美感。相比之下,我宁可喜欢黛玉和湘云的结局: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我喜爱那样的意境,清冷而婉约,如凄凉地微笑着拭去沁落眼角的一滴清泪,并在晚风中轻轻弹去,风因此而温润起来,呻吟如歌。”
  当我这样描述着的时候,忽然有一种隐忧,怕他会笑我矫情,或者赞我浪漫,无论是哪一种感慨,都将令我寂寞而窘迫。以往,每当我这样深深地陷入文字的迷阵中,朋友们都会惊讶地答一句:“你说话好像做诗耶,真有趣。”
  可是,他没有,他就像听我说“今天月亮很好”“谢谢我吃饱了”一样平和自然,并且毫无阻碍地接口说:“中国古典文学中讲究‘哀而不伤’,就是这一重意思了。”
  我的眼睛忽然就湿润了,心中被狂喜充满。我终于,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对话的人,终于可以同一个人仅仅因为对话而无比兴奋,谁能了解那种谈话的快乐呢?它是比饱食美味佳馐或者考试得到个好成绩以及抽奖中彩票都更加难得而令人心生感激的。
  对着这样一位从天而降的知己,我忍不住说出心底最深的秘密:“小时候,我一直有个奢望,想长大了重续《红楼梦》,后来读的次数越多,就越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可是,我一直盼望有个人,可以真正地揭出红楼梦真相给我看。这个愿望,和那个想找到木灯笼主人的愿望一样强烈。”
  他又是微微一震,正想说什么,这时候我听到呼唤声,是小李,他一路找来了。我惊跳起来:“天哪,我把小李丢了。”忙回应着,“小李,我在这儿。”
  小李穿过竹林,抱怨着:“怎么搞的,一转眼就把你丢了……这位是……”
  我替他们俩做介绍:“这是我的同事李培亮,这就是我欠他钱的那个人……”这时我想起谈了这么久,居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他笑一笑,主动伸出手来:“我叫张楚。”
  张楚。他说他叫张楚,是大学古文老师。
  好年轻的大学老师。好儒雅的青年。好英俊的张楚。
  或者,他并不算十分英俊,可是,却绝对称得上英挺,英气勃勃,挺拔傲岸,傲岸之中,又有种儒雅的味道,如玉树临风,超然物外。而那种超然的气质,是那样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莫明地欢喜,从黄叶村回来的路上,一时沉默得神游天外,小李问我话也听不到;一时又夸张地活跃,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话里全无主题。小李几次说我反常,我只是吃吃笑,不辩驳,也不解释。
  晚饭也没吃就同小李告别了,托辞说太累了,想早点回去休息。可是回到酒店,却又兴奋得睡不着,心里面像有一整支队伍在操兵似地,纷至沓来,熙攘杂乱。有个名字,擂鼓一样重复地响起:张楚,张楚,张楚!
  发生了什么事呢?这样地心神不安,这样地坐立不宁,这样地情不自己,这样地若喜还嗔。
  站在酒店窗前,我拉开厚绒的落地窗帘和轻薄的软纱衬帘望出去,月光斑驳地筛落在庭院中,随风轻快地跳跃着,是一只只洞悉秘密的精灵。
  风吹进来,我又想起张楚抽烟的样子,烟使他的眼睛微微眯起,有种无意地远眺,带着丝迷茫,又似沉思。当他开口说话的时候,眼中的忧郁便一扫而光,仿佛雨霁云开,令人惊喜地帅气明朗。他微笑,专注地倾听,发丝在风中微扬。牵起我的手时,那样自然,温和,如同兄长。那一刻,我真有种期待,可以就这样,将自己的一生一世,交付他手中,随他走去天涯海角。
  我蓦地一惊,是吗?在张楚牵起我手的那一刻,我曾经期待过永恒吗?期待过一生一世的给予和接受,天长地久的长相依偎吗?
  如果,如果可以把自己所有的心思与盼望从此交付与那样的一个人,该是多么惬意美满的事情!可以吗?可以做这样一个美好的梦,就此沉进爱河吗?
  爱?这种不期然的心动,这种慵懒的温柔,这种渴望交托的期许,就是爱了吗?自童年的张国力之后,终于又有一个活生生的男子走进我的心,让我了解到什么是爱的感觉了吗?
  是的,那是爱。如果这样夜不成眠地念着一个人的名字还不算爱,如果这样迫不及待地渴望下一次见面还不算爱,那么,我真不知道爱情应该是什么了?
  可是,我该怎么告诉他呢?该主动表白吗?还是等待着他也爱上我?我要怎样才能再见到他呢?主动约会他?或者到他任教的学校去找他?总得有个理由吧?就这样冒冒失失地送上门去,未免太不矜持了。会被他轻视吗?
  我不知道该找谁请教,从来没有试过恋爱,更没有追求过男生,无法想象那该是怎样令人心悸的一种往来。但是凡事都是有第一次的对不对?我终于是爱上一个真实世界里的人了对不对?他总童年记忆中的张国力更真实亲近,可闻可见,也更有可能性吧?经过了对张国力的17年的思念与等待之后,任何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都不会难得倒我了。我决定,要做一个勇敢的女孩子,对我喜欢的那个人,大声地说爱。
  木灯笼烛光摇曳,我望着它轻声说:张国力,我可以不再等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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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童年的雪灯笼
  
  很难说清决定签约那一刻的心情。
  那不是果断,也不是冲动,而是一种认命,一种面对命运冲击时震撼的接受。只觉得有缘至此,夫复何言?
  中国人对于“一见如故”这种情况有许多形容,诸如“三生有幸”、“缘订三生”、“一见倾心”、“倾盖如故”、“似曾相识”……而最准确的一种,便是“缘份”。
  谁能说唐诗宋词元歌没有缘呢?
  与这样的缘份相比,一纸合同几乎微如草芥,不值一提。
  “你答应把生意给我们做了?”元歌和宋词一齐惊喜地叫出来。
  我点点头,心头那丝震撼依然动荡不绝。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一切都是注定的。
  唐诗遇到宋词和元歌是注定的,宋词佩戴着那样一块温润得直抵人心的宝玉也是注定的。
  “玉”便是“遇”,这是天意。
  我望着她们俩,自心底里感到熟稔,一种刻骨铭心的亲切感。只是,我不明白老天做了这样的安排,要暗示什么呢?
  元歌仍在欢呼:“太好了,没想到谈判会这样顺利。唐小姐,同你做生意可真是爽快。来,为了我们的合作成功,也为了有缘相见,不如我们出去庆祝一下。”
  “好,我请客。”宋词附和。
  “那怎么行?当然是我买单!”元歌对我眨眨眼,“其实谁买还不是一样?都是公司报销。不过那个掏钱结帐的过程很爽,如果不是掏自己的腰包,就更加爽。”
  我笑起来。这次她们两个倒难得意见一致。我喜欢她们,她们是两个真正的白领,而没有通常白领那种世俗化的通病。
  
  来到餐厅,我本能地先让宋词坐:“你是左撇子,坐窗口吧。”
  宋词惊讶:“你怎么知道我是左撇子?”
  元歌笑:“一定是刚才开会时你写字暴露的。”
  “可是刚才我根本没有拿过笔。”
  “那就是端茶杯拿椅子露的馅儿。”
  宋词钦佩地看着我:“唐小姐,你真是细心,观察入微。”
  我苦笑,心头错愕不已,不,不是刚才观察到的,是我根本就知道。我知道宋词这个人,也知道她戴的那块玉。可是,我为什么知道这一切呢?
  侍者送上菜谱来,宋词让我点菜,我推辞:“我又不懂点北京菜,你是老主顾,还是你来吧,我什么都吃得。”
  于是宋词做主。我提点一句:“别忘了点甜品,元歌喜欢吃的。”
  “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甜品?”
  “你喜欢甜品吗?”我怔忡,“我随便猜的。”
  “我嗜甜如命呢。”元歌赞叹,“唐诗,你要是个男人,我一定爱上你。又斯文,又细心,又会做生意,文武双全。”
  我羞赫,这人拍马屁有一套,可以把人抛上天去,只不知跌下来时有没有人接着。
  边吃边聊,我渐渐知道她们两个也都不是北京土著——宋词在蒙古出生,骑马背,喝羊奶,直到小学毕业才阖家迁至北京,所以性格有点像男孩子,她的父亲是政府官员,与“王朝”总经理有点交情,遂将女儿推荐至公司出任制作部经理,情况约等于李培亮之于“再生缘”;而元歌的家在廊坊,算是近郊,师范学院毕业后不服从分配,一个人单枪匹马来到京城打天下,从广告业务员做起,两年跳三级,升至创意部经理。
  我也将自己的经历向她们合盘托出:小时候在农村,六岁去台湾。这次来北京,是我出去后第一次回内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完全没有陌生感,仿佛故地重来,连风的气息都有一种熟悉的味道,在风中,时时听到有声音在轻轻呼唤我的名字,一个我自己不知道的名字,儿时的名字,我知道那是在叫我,可是听不清。走在北京的街道上,我总有一种感觉,好像随时转过某个街口,就会迎面撞上一个熟人。我总觉得,生命中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被我忘记了,现在忽然想起来,可是又记不清楚。而当我遇到她们两个时,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
  “会不会是因为在电视或者杂志上常常看到有关北京的消息,所以来到这里才觉得似曾相识?”元歌帮我分析。
  我摇头:“那种熟悉感,不是因为我看到什么具体的建筑或者景物,而是因为那种气息。从在北京机场一下飞机开始,我就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了,关乎我的一生。每走一步,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一分。可是,我想象不出,会是什么样的事情。那种感觉,有些兴奋,有些紧张,又有些担心。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形容。”
  “也许,那重要的事情,就是要你认识我们两个吧。”元歌娇笑,“你不觉得我们三个的名字巧得出奇吗?”
  “唐诗、宋词、元歌,像不像艺名?”宋词也笑,“好似瞎子琴师教出来的三个女伶。”
  “为什么琴师一定要是盲的?”元歌抬杠,“我说应该是陶渊明养的三朵菊,林和靖种的三株梅,齐白石笔下的三只虾,徐悲鸿纸上的三匹马……就算做戏子,也一定是哪个戏班的三个台柱子,红得发紫的那种。”
  “红又怎么样?戏子终究还是戏子。”
  “那可不一样。就像现在,不红的叫演员,红的就叫明星,身价差远着呢!”
  “好了,元明星,要不要请你签名呀?”宋词讽刺。
  元歌不以为忤,迅速接口:“这个么,请你问我经纪人。”
  我笑起来,听着两人斗嘴,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来了。
  我们没有要酒,可是咖啡也是会醉人的,我小口小口地啜着,已经醺然。曾几何时,我亲眼目睹过宋词和元歌两个人,也像此刻这样,针锋相对,寸步不让。那娇俏的表情,那愠怒的眼神,多么熟悉!
  可是,我明明是今天才认识她们呀,因为一纸合同。
  我弄不明白了,到底我是为了玉饰展才来北京的,还是玉饰展根本只是让我来北京的一个契机,而冥冥中其实早有安排,注定我要与宋词元歌相遇相识,一起去寻找我们共同的回忆。那些湮没在记忆深处的陈年往事,那些不可碰触而又无时或忘的心痛,到底是些什么呢?
  直到这时候,我才有机会细细打量宋词。
  她属于那种骨感美的典型,眉形整齐,与峻挺的鼻子横竖分明构成一个“T”字,棱角突出,轮廓鲜明,倒有些像欧洲人的脸型。但是到了下半部,因为嘴唇的小巧与丰满,整张脸的线条忽然柔和起来,平添了几分稚气,这使她所有的性格与倔犟都变成小孩子的堵气,有种婴儿般的天真。而这天真里,写着不甘心、不服气、不安定、不知所措等种种情绪。
  这是一张美丽的脸。
  这是一个不快乐的女子。
  这张脸我见过的。还有她戴的那块玉。
  在哪里呢?

  回到宾馆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轻盈的月光在衣间流动,风微冷,带着玉兰的香气,星罗棋布的夜空有鸟飞过的痕迹。是燕子吧?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我,可认识那只燕子?
  爸爸说过,我是在北京出生的。难道,那时我已经有了记忆?爸爸还说,我出生的时候,他还不知道爷爷仍然活着,并且已经在台湾另娶,还以为自己是唐家唯一的根呢。唐家几代单传了,到我已经是第五代,所以十分紧张,天天祈祷着能生一个儿子。而且每个人看着妈妈的肚皮,看着她迈左脚跨门槛儿,都猜测会是个儿子。可是到了儿,老天骗了他,生下我这么个丫头。
  据说生我那天,父亲摇头又摇头,叹气又叹气,可是想想是第一胎,也就接受了,谁知道紧接着下放,妈妈伤了身体,再也不能生了,他们只得接受今生只有我一个独生女儿的事实。而到了台湾不久,叔叔又出了车祸,年幼的我成了偌大唐家玉行的唯一继承人,从此被当成男儿教育。
  我在各色各质的玉器堆里长大。最先拥有的玩具,是“玉”,最先熟悉的颜色,也是玉。世界对我而言,不是很明确的红橙黄绿青蓝紫,而都是一些中间色,比如翠绿、碧青、鹦哥绿、丹砂红、羊脂白、茄皮紫,以及各种各样的色沁。
  所谓沁,是指玉在地下呆久了,周围矿物质的颜色就会沁到玉里,形成不同的颜色。
  而我,我是“玉沁”,整个人从小到大活在玉的包围里,耳濡目染,脑子里全是有关玉的知识。生活非常简单。就是玉。玉的鉴赏、收藏、雕琢,和经营。
  奇特的是,我对玉天生有种极高的敏感度和颖悟力,真伪好坏,往往一言中的,师傅教过的知识,过目不忘;师傅没教的,也可触类旁通。选玉辨玉,眼光奇准,连玉行最高级别的匠人也对我这初生牛犊不敢小觑。
  爷爷很是惊喜,感慨说我虽然是个女儿,可是不愧为唐家的后代,这便是天意了。从此不再提起那套重男轻女的老论调,也不许别人提,只一步步着意将家族生意交到我手上。这次进京宣传,便是一次重要的历练。
  可是没想到,一到北京就发生了这么多奇事。
  我有种感觉,来京好像不是为了做生意,而是为了寻找一些失落的记忆。那些记忆,沉睡在我心灵的最深处,只等北京的风将它唤醒。
  同时,我心里还有一个小秘密,一份深藏的渴望,尽管,我知道实现的机会是多么地微乎其微。那就是,我想寻找一个人,一个故人。
   躺在床上,我习惯性地取出一只木刻的小灯笼,点上蜡烛,看烛泪一点点滴落。
  烛光中,有张阳光般的笑脸对我开放……
  恍惚又回到短墙旁。
  那年,我6岁,他8岁。相遇的地方,是家门前矮矮的篱笆墙。
  刚刚下过雪,空气中有种凛冽的清爽,钢蓝的,拍上去似乎可以发出脆响。
  他坐在墙垛上吹口哨,看到我,问:“你叫什么?”
  “丫头。”那时,我并不知道除了“丫头”外自己还有什么别的称呼。“你呢?”
  “张国力。”他答得很大声,气壮山河的。
  于是我觉出自己名字的土了,有些不服气,忙忙地补充:“我爸爸是大夫,会给人治病。”仍然问,“你呢?”
  “我爸爸……”他转了转眼珠。只有8岁,但经得多懂得多,已经很会顾左右而言他,“我爸爸会讲故事。”
  “你会讲故事吗?”
  为了那些故事,我打开了篱笆门,消除了所有的隔阂与戒备。并且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
  小红帽,海的女儿,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还有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那个时候听来的。
  我记得很深。
  这以后我一直很喜欢看书,尤其嗜读童话,不得不说是得益于张国力的启蒙。只是,不知为什么,我看到的童话书往往和他当时讲述的内容有出入,后来我想明白大概是他记不清楚就故意东拉西扯。可是小时候我不会这么想,那时我坚信他是对的,而那些童话书翻译错了,真正的原版,是张国力版。
  除了故事,他还给我讲过很多新鲜的事儿。他去过很多地方,见识不知道比我广多少倍。他甚至去过遥远的哈尔滨,见过那种只有童话里才会有的冰雕的灯。
  “冰灯呀!”我神往地赞叹,又渴望地仰起头,“你会做吗?”
  “我不会做冰灯,不过,我会做雪灯笼。”他说做便做,随手握起一团雪,捏实了,用小刀剜得中空,圆圆的,像莲花开,然后插上一只蜡烛,点燃,就成了。
  我忍不住拍着手跳起来:“雪灯笼,雪灯笼!”
  他笑眯眯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脸上不知是因为兴奋还是受冻,红通通的,耀眼,而他的笑容,那样灿烂明朗,没有一丝阴影,让我连天冷都忘记了。
  他笑着,忽然想起了什么,重新又掏出小刀来,一笔一笔,细细地,认真地,在灯壁上划下“张国力”三个字,很认真地说:“看,这就是我的名字。张国力!”
  张国力。那是我最初识得的字。忘不了。
  童年的心中,从此认定一尊神,神的名字叫张国力。
  张国力对我而言,代表了朋友,兄长,老师,和情人。
  是的,虽然那时候还并不知道“梦中情人”这个成熟的词,可是的的确确,从此张国力一再地出现在我午夜的梦里,延续着白天的相聚。
  在农村,因为我家是外来户,因为我的南方口音,还因为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没边没际的梦境,我自小是个孤僻内向的孩子,在张国力之前,并没有过一个伙伴。
  认识张国力的那天晚上,我好激动,千百次地对自己重复着:“我有朋友了,我有一个朋友了。”
  这个朋友来得这样及时,闪亮,而且,无所不能。

  他很会打架,曾经带着我打遍了那些欺侮过我的乡村孩子,而最特别的是,他却并没有因此成为农村孩子的众矢之的,反而成了他们的领袖,无论他出现在哪里,身边总会立刻聚集许多追随者。而我,则是最忠实的一个,对他言听计从,寸步不离,并且因为他对我的格外温和而无比骄傲。
  那么多的孩子中,他和我玩的次数最多,并不因为我是一个无用的小女孩而嫌弃。这使我更加死心塌地地崇拜他,曾经,童年最大的渴望就是可以永远同他在一起,日夜相随,永不分离。对我而言,靠近他,就靠近了温情,快乐,知识和幸福。
  他教会我许许多多的游戏,但最喜欢的一种,还是制作雪灯笼。
  那年冬天很多雪,我们常常做了雪灯笼来玩,搓着手,跺着脚,很冷,但是很开心。而且约定了,以后每年下雪都要做雪灯笼。
  可是,冬天还没有过完,他就忽然说要搬家了,他说,爸爸“摘了帽子”,他们要走了。
  我不懂什么叫“摘帽子”,只朦胧地知道是喜事。可是,我却一点也不高兴,哭红了眼睛拉着他问:“你还会回来吗?”
  他很认真地想了又想,忽然问我:“你今年几岁?”
  “6岁。”
  “好。再过12年,等你满18岁的时候,我就回来娶你。”
  “真的?”
  “拉勾!”
  我伸出手。两只冻得红红的小手指勾在一起,拉过来,拉过去。
  6岁,尚自情窦未开,却早早地许下了今世的白头之约。童稚的声音,奶声奶气,却十分庄严。“拉勾,上吊,100年,不许要!”
  100年,很长了。100年都不反悔,那是定定的了。于是放心地松开手,向地上吐一吐唾沫,再用力地跺两跺。
  不知是什么时候传下来的规矩,但是小孩子都信,历久沿习。
  而且还有信物,是他亲手雕刻的一盏小小的木头灯笼,莲花型的,外壁不忘了刻上他的名字:那气壮山河的“张国力”。
  然后我们就分开了。
  夏天来时,我的家也搬了,一搬搬到台湾去,中间再也没回来过。
  台北的冬天没有雪,我常常以为自己会忘记他,可是每每提起笔,他的名字就会自动浮起,于是,我会用心地在纸上一笔一划地描出:张国力。
  字体童稚而执著,是刻意的模仿,他小时的笔划。
  张国力。生命中最初的文字,一生一世,忘不掉。
  而那盏木头木脑的小灯笼,更是刻不离身。
  那是媒定。一个8岁男孩给6岁女孩的媒定。在大人的眼中它也许只是一时之兴的玩物,可是我信,我永远记得那句“拉勾,上吊,100年,不许要”的誓言,那是比任何山盟海誓都更加诚挚真切的,它们就像张国力的名字一样,刻进了我的生命中,永不磨灭。
  对雪灯笼的思念无时或忘,随着一天天长大,那种思念的意味渐渐多了别的含意。台湾的孩子早熟,早在初中已经开始学大人拍拖。当同学们都在精心实践自己的初恋故事时,我却将自己紧紧地封锁起来,抱着我的木灯笼苦苦地怀念小山村里的婚约,我告诉同学,我早就有未婚夫了,他的名字,叫张国力。他说过12年后会来娶我。他到过许多地方,会很多本领,会讲故事,会打架,战无不胜,他说的话,一定算数。
  他说过,12年后,会来娶我。
  可是现在,已经17年过去了,他回去过那落雪的小山村吗?他还记得那个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的傻丫头吗?如果我带着我的木灯笼来到他面前,他还会履行当年的约定吗?
  蜡烛的泪已经滴干,烛焰叹息地摇了摇头,熄灭了。
  不知道今天晚上会做一个怎样的梦,不知道那个梦中的男人在今夜会不会终于回过头,他的样子,像张国力吗?长大的张国力,会是个什么样的英俊青年呢?
  我把木灯笼抱在胸前,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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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不可以想象唐诗宋词元歌同台演出
  
  长长的街道,下不完的雨,我推开一道又一道门,每道门里都有许多人,每道门里都没有声音。可是仍然感觉到嘈杂。
  是的,嘈杂是一种感觉,就像漫天的飞絮满街的拥挤是一种感觉一样,它们不一定要通过人的感官来知觉,而可以具有独立的生命力,涌自人的内心。
  哲人说:我思故我在。噪动与华丽也一样。它们的存在不是由于声音和色彩本身,而在于感觉。
  感觉中,我不是我自己,而只是一束思想,轻飘飘地徘徊在记忆的永巷,同许多前世的因缘相望不相亲。
  那些门都又高又沉,我不是用力气推开它们的,是用思想,当我想打开它们时,它们就打开了,可是打开也如关闭一样,因为我看得到那门中的人群,却听不到他们,因而也就走不进去。我只是一个门外的旁观者。
  有一扇门我无论如何打不开,它沉重而湿润,长满滑腻的青苔,我站在门外哭泣,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想进去。我只知道,打不开它使我感到孤独而又挫败,不知所措。我哭泣,像一个小女孩。
  这时候门打开了,里面有阳光射进,灿烂芬芳,站在阳光中的人对我说:“你来了?”
  
  梦在这个时候醒来,阳光满窗。
  我觉得惊奇。我从来没有中午睡觉的习惯。也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梦。
  在梦中我见过许许多多的门,常常梦见那些门,每道门里都关着一些回忆,可是,门里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话,从来没有声音传出。但是刚才,他们对我说话了,很清楚地说:“你来了?”
  而且,这是第一个有阳光的梦。
   这使我对接下来的约会充满了好心情。
  电话铃在这个时候适时地响起,是小李,他开玩笑地说这里是通讯台报时服务,提醒我约见王朝的时间到了,并问用不用送我过去。
  我知道他不想见那两位难缠的女经理,而且“王朝”离宾馆也并不远,于是问明了路,决定自己开车去。
  车子慢慢驶上“王朝”大厦停车坪,穿蓝制服带白手套的年轻保安一路小跑地迎上来,以十分标准的手势指点泊车位,并替我拉开车门。
  我微笑地道了谢下车,对与“王朝”的合作已经先抱了几分愿意。再大型的工程,也要从地基一砖一瓦地建成,商界谈判的成功与否,有时候往往取决于一个小小的细节。我就曾经听说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个三星级大酒店在今春旅游旺季的竞争中,仅仅因为大厅吊灯上有灰尘而失去了承接印尼百人旅游团的投标资格。如今,单从这保安的服务,已经可见“王朝”管理之一斑,是有规矩的地方。
  自动门无声无息地在我面前打开,刚刚迈进大厅,前台小姐已经满面笑容地迎上来:“是台湾‘再生缘’的唐小姐吧?我们公司创意部和制作部两位经理正在会议室等您,请跟我来。”
  很明显,在此之前她已经见过我的传真照片,故而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我认出,没有一句多余盘问。
  我心中的好感更加多一分。
  “王朝”的大厅装修得很漂亮,与其说是写字楼,不如说更像是星级酒店。云母铺地,水晶吊顶,华丽,但不伧俗,有恰到好处的炫耀与含蓄。最特别的,是走廊两壁的装饰图并不是某名画的印刷版,而是真人照片,其中颇有几位名女人的样子我是认得的,都是内陆当红的女明星——这大概便是公司的业绩之一了,在她们的宣传和包装上“王朝”应该是颇出过一些力的吧?其中一个名女人的画像边还附着她的一句名言:“只想做个普通人”。
  只想做个普通人?嘁,那她认为自己有多不普通?演过几部电影,得过一两次奖,离过婚,打过官司,就变得不普通了?真的只想做个普通人,绝对不会这样响锣密鼓地喊出来,所以喊,就是因为太想不普通了。
  一路胡思乱想着,跟在前台小姐的身后走进会议室,当看清坐在里面的两位年轻女经理的时候,我刚才看到的画面就都不记得了,甚至以前见过的所有女人的形象也都不存在了,天地间就只剩下这两个女子:一个高贵,一个婉媚;一个满脸英气,一个笑靥如花;一个短发方颐,西装套裙,线条极简洁,唯一装饰只是右腕一只男装表;另一位却着装艳丽繁复,夸张的大皱褶,标志性的几何图型,瞎子也可以看出,那正是“三宅一生”的招牌设计。
  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妮子等于把一樽广东玉的观音像穿在身上呢。
  但是她也真配得上“三宅一生”,那纤柔有致的身材,生动灵活的眉眼,花明柳媚的笑容,都与身上的服饰衬得严丝合缝,让人看着,只觉俏丽不觉张扬。
  最难得的,是两位经理无论从着装习惯还是气质风格上都截然不同,却又偏偏都惊人的美丽。我无法评价她们两人谁更美丽,也想不出除开她们之外的第三种美丽。想象力忽然变得贫乏,因为她们的面容已经填塞了我所有的想象空间。震惊之余,反而不懂得客套,就只剩下最老实的一句:“你们好,我是‘再生缘’玉器行的总经理唐诗。”
  “你好,”短发的小姐眉毛微扬,“我是‘王朝广告’的制作部经理宋词。”
  宋词。她说她的名字叫宋词。而她本人,的确也像是一阙极清丽洒脱的宋词。是“大江东去”?还是“杨柳岸晓风残月”?
  仿佛有一阵清凉的风自远古吹来,唤醒了沉睡在荷塘深处的回忆,面前的宋词不是一个现实中的人,而来自我梦中的门内。她明眸皓齿,莞尔如花,似乎随时都会开口说出:“你来了?”
  “你是不是以为她在开玩笑?”另一位长发的小姐显然误会了我的沉默,笑着从一旁转出:“是真的。她真的就叫宋词,而我,我叫元歌,创意部经理。”
  她们两位且立刻取出名片相赠,果然分别叫做“宋词、元歌”。
  这样的巧事,编成剧本子都没人相信。
  难怪小李会说我同“王朝”有缘,我现在明白过来他所谓的“惊喜”是什么了,的确是个意外得不能再意外的“惊喜”,巧合到不能再巧合的“有缘”。
然后便开始开会了。
  宋词按铃唤小妹斟出“碧螺春”来,碧绿的茶叶在杯中浮上来又沉下去,旗枪分明,香气扑鼻。
  茶气氤氲间,我忽然觉得此情此景似曾相识,许多年前,也曾有过这样的一个下午吧?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品茶,聊天,玩玉,甚至吵架。吵架?为什么呢?
  我觉得恍惚。
  元歌问:“唐小姐,计划书您已经过目了吧?不知可满意?”平平常常的一句话,但是由她嘴里问出来,就有种回肠荡气的妩媚感。
  我不由笑了:“叫我名字好了。”一边取出本次参展的玉饰照片一一摊开。这次我们“再生缘”玉行准备拿出来拍卖的古董玉器价位总值约在一千万左右。为安全起见,此次我先带来做宣传用的108件玉饰主要是‘新仿’,只有几件是‘真旧’。总价值约在200万。我问两位经理:“关于王朝以往的辉煌成绩我们已经领教过了,但是我想知道的是,对于这次的再生缘玉饰展,你们在宣传方式上与其他广告公司会有什么不同?”
  “王朝从不与人雷同。”元歌很快地接口,不愧为创意部经理,能言善道,口才便给,“玉文化在中国已有7000多年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孔子已经对玉做了极形象的评价,赋予它深厚的道德内涵,总结出仁、智、义、礼、乐、忠、德、道等十一种品质,所以,玉器不仅仅是一种装饰品,更是一种文化品味。我们此次的宣传侧重点,就在于张扬它独特的文化意韵……”
  显然在此之前元歌已经做过大量的准备工作,此刻像背功课般一股脑儿复述出来。内容虽然生硬,姿势却很漂亮,身形微微倾斜,左腿压在右腿上,以手势做辅助,眼神熠熠,滔滔不绝,不像女经理开会,倒像女明星接受记者采访。
  我微笑,既对她的卖弄觉得好笑,也为她的认真所感动,她的清澈的声音里有一种温软的味道,好像初春的花香,令人销魂。而且,她絮絮地说话的姿态很像一个人,像谁呢?一时想不起。
  茶香缭绕中,只有元歌的声音在回荡。“……我们宣传的初步方案是这样的,除了正常的平面媒体广告之外,我们打算在正式拍卖会前搞一次大型玉饰秀,会请最著名的模特儿公司来表演,并且提前把消息散发出去。这样,不愁媒体记者不主动上门来拿消息,代做宣传。既节省费用,又效果显著。唐小姐,不知你觉得如何?”
  我从恍惚中回过神来,要回头想一想,才能理清思绪:“整体想法很好啊,可是,模特儿表演如今也很平常,各类服装秀、首饰秀并不罕见,除非请一流国际名模,否则也很难引起媒体关注。”
  “就是,一味做大,完全不考虑预算成本。”很意外,宋词竟站在我这边说话。
  元歌斜她一眼,但转向我时,又立刻换上笑容:“这个我们也考虑过,所以主要打算在会场的主题上搞一些噱头,增强秀的文化意味,使它有别于普通的服饰秀……”
  “具体做法呢?”
  “具体做法……”元歌将坐姿换成右腿压左腿,略略支吾。
  “在具体的做法上,我们可以出一些新花样。”接话的是宋词,“自古道:美人如玉剑如虹。如果在玉饰秀的同时安插武打表演,用剑的阳刚之气衬出玉的阴柔之美,反响一定不同。”
  “在T型台上表演武打?听都没听说过。”元歌不屑,重新左腿压右腿,“想象一下吧,一群千娇百媚的模特儿下场之后,忽然冒出几个赳赳武夫来舞枪弄棒,接着锣鼓一停,再出来几个美女走台。‘玫瑰花炖猪肉’,什么跟什么呀?”
  “什么‘什么跟什么’?武打表演不一定就是舞枪弄棒。”宋词分辩,“在我国古典文化中,武术与艺术从来就是分不开的,李白既是诗人又是剑客,公孙大娘舞剑为草书增添灵感,都是文武相融的典型例子。再说,一场秀里面只有女人没有男人有什么好看?”
  “可这是玉饰,不是服装。大男人戴首饰可有多突兀?又不是同志表演。”
  “所以才要请他们舞剑呀,这才刚柔并济,相得益彰。”
  元歌气结,又搬起课本来:“孔子说过‘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玉是温文君子的化身,是一种斯文佩饰,怎么能与好勇斗狠的武术相结合呢?”
  “那你可管窥蠡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宋词好整以暇,四两拨千金,“玉可不只是佩饰,最早还用于丧器、礼器、和兵器。比孔子更早,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个‘玉兵时代’呢。”
  “玉兵时代?”元歌惊愕,又将右腿压上左腿,脸上露出茫然神情。
  在讨论中,我注意到两件事:
  一、 宋词和元歌都不仅是美女,更是才女,相当难得的广告人才;
  二、 两人不和。
  怨不得小李说她们难缠,遇上这样聪慧而锋利的两位女经理,除了难缠之外,也的确没有第二个词可以形容。
  眼看着两人剑拔弩张,忽然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刚才送茶水的小妹,她看看宋词元歌又看看我,羞怯地说:“小姐,门口那辆丰田车是您的吗?”
  我点头:“是我的,怎么?”
  “保安阿清说有辆货车要过来,门口的通车位置不够,想请小姐把车挪一下。”
  我略略思索,取出钥匙交给她:“我这里正在开会,不方便走开。麻烦你请保安先生替我挪一下,好吗?”

 讨论继续。
  我向元歌解释:“刚才宋小姐说的没错,‘玉兵时代’一词出自袁康《越绝书宝剑篇》,说在轩辕、神农氏的时候,人们曾经‘以石为兵’,就是将玉石磨成环套在手臂上,边缘处磨得很薄,像刀刃一样,可以随时取下来当飞镖或者砍削用,作为狩猎的工具和抵御袭击的武器。因为玉石的质地较一般石头软,又有装饰作用,所以久而久之,即使不打猎的时候,人们也喜欢磨一个漂亮的石环套在手上,也许,这就是最早的玉镯了。但是这个说法也只存在于古玩学家的传说中,并没有准确的考证,不像孔子关于玉的理论来得那样普及明白,所以也就很少有人知道。玉在人们的概念中也渐渐由兵器转为礼器,所谓‘君子无故,玉不离身’,成了一种佩饰了。”
  “是这样……”元歌动摇起来,“这样说的话,把玉饰秀和剑舞揉到一起倒也有点意思,可以考虑让武士们穿上表示远古时代的兽皮服饰……”
  “再戴上面具。”宋词补充。
  元歌点头:“傩舞的面具,增其张力,更刺激一些。”
  “模特儿的服装要尽量柔美,和男子的兽皮形成鲜明对比。”
  “主题可以稍做调整。”
  “经费省下许多。”
  两人的意见总算渐渐相合。正谈得热闹,小妹又急匆匆跑了来,门也忘了敲,一头是汗,满脸绯红,站在门口愣愣地瞅着我大喘气,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元歌大发娇嗔:“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没看到这里在开会吗?”
  小妹吓得一哆嗦,更加说不出话来。
  我忙走过去:“你是找我吗?”
  小妹这才战战兢兢憋出一句话来:“小姐,你的车子撞了,你……你们还是自己出来看一下吧。”
  宋词诧异:“有这样的事?”
  元歌双手抱拳做祈祷状:“天哪,真该请那个阿清滚蛋,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
  会议只得暂停,我走出去,果然看到自己的车尾擦在大货车的腰上动弹不得,保安站在一旁,涨红着脸,只是初春天气,他却满头是汗,看到我,嗫嚅地上前:“小姐,对,对不起,我,我赔。”
  “你赔得起吗?”元歌口快地数落,“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你是怎么工作的?”
  我过意不去,赶紧拦住元歌:“不能怪他,我这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让他们来处理好了。”我看着保安,“你叫阿清是吧?”
  他憨厚地点头,不知道回应。
  我微笑,再问:“你有驾驶执照吗?”
  他仍然只知点头。我轻松地拍一下手:“那就没关系了。保险公司会处理的。是我不好,本来应该我自己来挪车的,却要麻烦你来替我做事,不好意思。”
  听到这句话,阿清猛然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我,眼里写满愕然、感激、喜出望外,种种情绪纠缠在一起,那样清晰而炽热地表现出来,反而让我觉得为难。
  小妹喜极而呼:“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
  元歌取笑:“这里又有你什么事儿?阿清有麻烦,要你这么起劲儿道谢?”
  小妹脸上一红,扭身跑了。
  元歌更加娇笑起来。宋词却望着我轻轻点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这是《诗经卫风》里的句子,形容君子品德高尚,如精磨之美玉。我当不起这样的盛赞,赶紧说:“既然没事了,我们接着开会吧。”同时心里忽然想起上午在四合院里见到的那个青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几句话,用来形容他倒是不错吧。

  讨论进行到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阶段。
  “模特儿公司请哪一家?头牌是谁?”
  “剑舞表演是找武术队还是找舞蹈队?对场地有没有特殊要求?”
  “背景音乐采用何种风格?”
  “如何通知媒体?要不要和电视台合办?”
  宋词和元歌又争吵起来,她们几乎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会有分歧,往往要我参予意见才能得出答案。
  开始我想不通她们如此不和,公司为什么还敢派这样两个人来同时接待客户。但是渐渐地,我猜出这其中的妙处来:因为两人的意见往往相左,如果你不同意此,就一定会赞成彼。而彼与此都有充分的理由和完整的计划可以说服客人与公司合作。这样,无论两人谁获胜,公司都一样受益。“王朝”的老总的确有统治一个王朝的心计。
  争执间,宋词一只手忽然微微颤抖,不时去领口处拉扯。一枚玉璧从领口跳出来,我无意中看到,忽然目瞪口呆,半晌,才口吃地请求:“宋小姐,我可以看看你的玉吗?”
  “当然。”宋词爽快地从脖子上取下玉坠。
  我立刻紧紧地攥在手里,仿佛攥着自己的命,一颗心几乎停止跳动。
  这是一枚极完美的龙纹玉璧,一望可知是出土古玉,因为表壳有莹润宝光,是埋于地下多年,沾染色沁后,以人气贴身珍存,慢慢盘玉数十年成就的。通体翠绿,底端忽然转为莹白,隐隐有青黑色,玉匠因地制宜,将翠的部分雕成龙,却在玉的部分沿天然纹路刻出丝丝缕缕的云卷云舒,刀工精美,细如发丝,龙蟠云上,巧夺天工。多年不见天日,并未有损它分毫锐气,相反,更使它有种温润含蓄之美。
  最美的玉,发出最柔和的光。这是一块不折不扣的宝玉。
  我抬起头,额上沁出密密一层细汗:“你这块玉,哪里来的?”
  宋词见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玉璧,有些得意,语气却偏偏刻意平淡:“是别人求我爸办事,当礼物送给我爸的。据说那人的祖上是个盗墓贼,有一次盗了个古墓,发现上百块好玉,就此发达了,在琉璃厂开了铺子,辉煌了几代,可是后来不知怎地又弄穷了,只差没有再去盗墓……我看这块玉雕得可爱,就跟我爸要了来,到底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唐小姐,你是行家,给估个价儿吧。”
  我把玩龙璧,只觉无限辛酸涌自心底,那种熟稔的亲切感又浮了上来,我发誓,这玉璧我见过的,而且,围绕它曾经发生过许多故事,只是我不小心忘记了。我好像忘记了很多不该忘的事情,是什么呢?
  宋词轻轻催促:“唐小姐……”
  我定一定神,缓缓解释:“这是一块出土古璧,一下子很难判断真正年代,若是单凭雕琢工艺来看,倒像汉代的古物。通常出土古玉都会有色沁,很难除掉。有时费尽心力把皮壳剥掉了,玉也就毁了。唯一的办法,是靠人气来养它。就是把玉贴身带着,有时间就用手慢慢摩挲,这样过个三年五载,说不定会将表面的土气去掉,现出腊肉冻的颜色来,过个三五十年,则可将色沁完全消除。但是除去色沁后,能重新养出宝光,非得近百年功力不可。而且,能将光泽质地恢复得这样好,不损玉气的,就更加难得。那个盗墓贼既然能在一个墓中发现上百块玉,说明墓的主人非王即相。因为古代皇族有以玉殉葬的传统,商纣王在牧野与周武王决战失败,就曾把5000块玉器裹在身上登鹿台自焚身亡,与玉同殒。所以可以判断,这块玉的原主人应该是一位古代贵族。而这块玉璧的价格,少说也在几十万之数……”
  “呵,那我不是发财了?”宋词笑起来。
  元歌多少有点醋意,微觉不耐:“我们接着说场地的事儿吧……”
  “不用谈了。”我交还玉璧,在这一瞬间已经做出了决定,“细节等明天签约后再谈不迟,我们先把合同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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