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京龙滑雪召集令
时间:12月9号
地点:石京龙滑雪场
人数:20人
具体活动安排:
活动领队:其其格 电话:62049512 13901196887
咨询方式:其其格 QQ:139119887
msn:diysnowboard01@hotmail.com
活动日期:12月9日星期六:07:30:---下午17:00
集合时间:12月9日星期五07:30分
集合地点:07:30马甸双秀公园门口
费用预算: 全天滑雪150,车费40,押金200(自带也交押金), 自理费用:更衣柜10元,午餐20
车费(非自驾车,小龙): 40元/人
行程安排: 07:30分北太平庄双秀公园门口集合,8点整准时出发,09:00分左右达到雪场后办理滑雪手续,09:30分左右开始滑雪,中餐自理,下午16:30分办理退雪具等手续,17:00准时返回
一、 报名方式:
1 跟帖报名:
2 短信报名: 13901196887、13311021256
3 联系电话: 62049512
报名格式:
30渡/男/1人/自带板/13161282037/确认//已阅读并接受此计划中所有条款
三、参加活动条件
1)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完全理解和认同活动计划。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3)身体健康,无不适合参与户外活动的疾病,具备参与本次活动的体能要求。
4)有任何疑问或意见的请跟贴提出,或者电话联系
四、注意事项
1、体现团体精神,不可迟到,全程听从领队安排。
2、仔细阅读本计划,有不清楚的及时跟我们联系。
3、可能发生的集体费用实施AA制。
4、上车后交款。
责任申明: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官。
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为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俱乐部及领队概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本俱乐部及领队不承担。请您仔细阅读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 本帖最后由 绢子 于 2006-12-7 11:11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