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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朝代官职俸禄一览表!!! 经典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相信诸位都听过,但古代官吏的“法定”收入也许不一定很清楚了。此番把历朝的俸禄拿出来看看,瞧瞧为官一年,究竟能进帐几何。

一、上古至秦汉

商周时期官吏由贵族充任,各有封邑、禄田,无俸禄。春秋时期仍沿用,各国按国大小待遇不同,如《左传》中载“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同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大,下当其下大夫。”有不同的食封标准,如《国语》中载“大国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左传》中也载赵简子曾有“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之语。春秋末开始出现实物俸禄,至战国逐渐形成以粮食为俸禄的制度(包括封君守税),各国计算单位不同,如卫国用“盆”,齐、魏用“钟”,秦、燕、楚用“石”、“斗”、“担”等。秦统一后,废封地,确立以粮食为俸禄的俸禄制。

汉承秦制,西汉时从万石至斗食佐史,共22级(一说21级),采取的是给谷制。禄秩与实物发放数的对应关系是(下注部分官职俸禄前后有变动,不一一注明,仅作参考):
1)万石:三公等(名录不抄了,下同),月谷350斛(注:1斛=1石),一年4200石;
2)中二千石:九卿等,月谷180斛,一年2160石;
3)真二千石:诸侯相等,月谷150斛,一年1800石;
4)二千石:郡太守等,月谷120斛,一年1440石;
5)比二千石:光禄大夫等,月谷100斛,一年1200石;
6)千石:丞相长史等,月谷90斛,一年1080石;
7) 比千石:太中大夫等,月谷80斛,一年960石;
8)八百石:汉成帝时除,就六百石;
9)比八百石:谏大夫,俸禄不详,后除;
10)六百石:州刺史等,月谷70斛,一年840石;
11) 比六百石:博士等,月谷60斛,一年720石;
12)五百石:县长,汉成帝时除。
13)四百石:大县县丞、县尉,月谷50斛,一年600石;
14)比四百石:五官侍郎等,月谷45斛,一年540石;
15)三百石:次县长,月谷40,一年480石;
16)比三百石:五官郎中等,月谷37斛,一年444石;
17)二百石:县丞、县尉等,月谷30斛,一年360石;
18)比二百石:月谷27斛,一年324石;
19)百石:御史属等,月谷16斛,一年192石;
20)比百石:不详,后除;
21)斗食:月谷11斛,一说每日1斗2升;
22)佐史:月谷8斛,另一说佐史也并入斗食中。


东汉时禄秩变化不大,从万石到斗食佐史共17级(或16级),但给付方式改成半钱半谷,东汉延平中定制,中二千石月钱9000,谷72斛;真二千石月钱6500,谷36斛;比二千石月钱5000,谷34斛;千石月钱4000,谷30斛;六百石月钱3500,谷21斛;四百石月钱2500,谷15斛;三百石月钱2000,谷12斛;二百石月钱1000,谷9斛;百石月钱800,谷4斛8斗。另外,两汉的节日赏赐实际上成为常俸外的加薪,如《汉官仪》中记载仅“腊赐”一项为:大将军、三公各钱20万、牛肉200斤、粳米200斛,特进、侯15万,卿10万,校尉5万,尚书3万,侍中、将、大夫各2万,千石、六百石各7千,虎贲郎、羽林郎3千。《通典》记载在立春之日赐文官司徒、司空帛30匹,九卿15匹,武官太尉、大将军各60匹,执金吾、诸校尉各30匹。


二、魏晋南北朝

曹魏时发放粟米为俸禄。至西晋实行占田制,按官品各地分别授予职田和谷帛,授田标准为:一品50顷(每顷100亩),二品45顷,以下每品递减5顷,至九品10顷,各食其租。此外,《晋书》中记载禄秩有:
1)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太康二年,又给绢,春百匹,秋绢二百匹,绵二百斤。元康元年,给菜田十顷,田驺十人,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年。
2)特进品秩第二,食奉日四斛。太康二年,始赐春服绢五十匹,秋绢百五十匹,绵一百五十斤。元康元年,给菜田八顷,田驺八人,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年。
3)光禄大夫与卿同秩中二千石,食奉日三斛。太康二年,始给春赐绢五十匹,秋绢百匹,绵百斤。惠帝元康元年,始给菜田六顷,田驺六人。
4)尚书令,秩千石,食奉月五十斛。太康二年,始给赐绢,春三十匹,秋七十匹。绵七十斤。元康元年,始给菜田六顷,田驺六人,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年。
5)左右尚书仆射,食奉月四十五斛。

南朝宋、齐大致与晋略同。梁天监时,定一品秩万石,二、三品秩中二千石,四、五品秩二千石。但所给钱谷却任意。陈时稍敛。

北魏初期官吏无俸禄,任其搜刮。至孝文帝改革,始行俸禄,从每户征调帛3匹、谷2石9斗作为百官俸禄,地方长官按户给俸,多少不一。实行均田制后,地方守宰授给公田食租,刺史15顷,太守10顷,县令、郡丞6顷。

北齐按官品给俸禄,计量单位改为布帛的匹,一品岁秩900匹,从一品800匹,以下以百匹等差,至从三品400匹;四品240匹,以下以40匹等差,至从五品120匹;六品100匹,以下以20匹等差,至从七品40匹,再往下以4匹等差,到从九品24匹为止。另外事繁者可增加1/4的俸禄,闲者将减少1/4。给付方式:一分为帛,一分为粟、一分为钱。地方长吏各分上中下三等九级(按户口多少):州刺史从300匹至800匹不等,郡太守从220匹至500匹不等,县令从50匹至150匹不等。

北周复古于周礼,改品为命,禄秩上从下士(正一命、一命)每年125石,历经中士(正二命、二命)、上士(正三命、三命)、下大夫(正四命、四命)、中大夫(正五命、五命)、上大夫(正六命、六命),每级加倍,至上大夫为4000石。再往上则卿(正七命、七命)6000石、孤(正八命、八命)7000石、公(正九命、九命)万石。


三、隋唐

隋制以粟为禄,京官:正一品900石,以下以100石为差,至正四品300石;以下按50石为差,至正六品100石;以下以10石为差,至从八品50石,于春秋二季发放。食封者及不管事者、九品官皆不给俸禄。外官俸禄为:大州620石,以下按40石为差,九等至下下为300石;大郡340石,以下按30石为差,九等至下下为100石;大县140石,以下按10石为差,九等至下下为60石。后来公卿以下又各给职田,一品5顷,以下按50亩为差,至九品为1顷。

唐时俸禄分土地、实物和货币三种。其中土地分永业田和职分田。永业田按爵、勋、品级授给,不收回,可传子孙,亲王10000亩,正一品6000亩,从一品与郡王5000亩,正二品与国公4000亩,从二品与郡公3500亩,县公与正三品2500亩,从三品2000亩,正四品与侯1400亩,从四品与伯1000亩,正五品与子800亩,从五品与男500亩,六、七品250亩,八、九品200亩。(以上均为职事官,勋官为60-3000亩不等。)职分田则为在职时可享用其租,作为俸禄一部分,按品级给,一品12顷(1200亩),二品10顷,三品9顷,四品7顷,五品6顷,六品4顷,七品3顷50亩,8品2顷50亩,9品2顷。实物方式的俸禄为唐初所定:京官正一品700石,从一品600石,正二品500石,从二品460石,正三品400石,从三品360石,正四品300石,从四品260石,正五品200石,从五品160石,正六品100石,从六品90石,正七品80石,从七品70石,正八品67石,从八品62石,正九品57石,从九品52石。中间经过变化,到开元年间合为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各品级给付额度是:
一品月俸料8000,食料1800,杂用费1200,防閤20000,总共每月钱31000;
二品月俸料6000,食料1500,杂用费1000,防閤15500,总共每月钱24000;
三品月俸料5000,食料1100,杂用费900,防閤10000,总共每月钱17000;
四品月俸料3500,食料700,杂用费700,防閤6667,总共每月钱11567;
五品月俸料3000,食料600,杂用费600,防閤5000,总共每月钱9200;
六品月俸料2000,食料400,杂用费400,庶仆2500,总共每月钱5300;
七品月俸料1750,食料350,杂用费350,庶仆1600,总共每月钱4050;
八品月俸料1350,食料300,杂用费300,庶仆600,总共每月钱2550;
九品月俸料1050,食料250,杂用费200,庶仆400,总共每月钱1900。


四、宋金

宋代俸禄包括正俸(钱)、禄粟(米)、职钱、公用钱、职田、茶汤钱、给卷(差旅费)、厨料、薪炭等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名目,大多均以钱支付。还有谦人(仆役)、衣料(官员使唤之仆役,每人每年粮食折钱3000文,绸绢每匹折钱一贯,布每匹350文,绵每两40文等)等等,不一一列举。此外朝廷还时常给予赏赐。宋初基本沿袭后周之制,采用俸户制。太宗初年废俸户制,本官月俸给1/3钱,2/3实物。初期俸禄较低,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首次大幅度加薪,仁宗嘉祐年间正式制定“禄令”,如规定宰相、枢密使月俸料300贯,春、冬衣服各赐绫20匹、绢30匹、冬棉100两,每月禄粟各100石,谦人衣粮各70人,每月薪(柴草)1200束,每年炭1600秤,盐7石等。元丰改制,调整了官阶与俸禄,又有增加。南宋初,财政困窘,俸给和米麦均减半支给。宋朝的俸禄制度非常复杂,如仁宗年间定41等,每等内依官职不同又多少有差,详参见以下的《宋史 职官志》(略)。

金朝俸禄包括钱粟、口粮及绢棉三类,据《金史 百官志》所载各品级俸禄为:
正一品:钱粟220-300贯石,曲米麦各35-50称石,春衣罗秋衣绫各35-50匹,春秋绢各120-200匹,绵600-1000两。
从一品:钱粟180-200贯石,曲米麦各25-30称石,春秋衣罗绫各25-30匹,绢各90-100匹,绵400-500两。
正二品:钱粟150贯石。曲米麦各22称石,春罗秋绫各22匹,绢各80匹,绵350两。
从二品:钱粟120-140贯石,曲米麦各18-20称石,春罗秋绫各18-20匹,绢各70-75匹,绵250-300两。
正三品:京官钱粟70贯石,曲米麦各16称石,春罗秋绫各12匹,绢55匹,绵200两;外官钱粟70-100贯石,曲米麦各12-15称石,绢各30-40匹,绵140-200两,公田25-30顷。
从三品:京官钱粟60贯石,曲米麦各14称石,春秋衣罗绫各10匹,绢各50匹,绵180两;外官钱粟60贯石,曲米麦各10称石,绢各25匹,绵120两,公田21顷。
正四品:京官钱粟45贯石,曲米麦各8-12称石,春秋衣罗绫各8匹,绢各20-40匹,绵150两;外官钱粟45-50贯石,绢各20-22匹,绵70-80两,职田15-17顷。
从四品:京官钱粟40贯石,曲麦米各10称石,春秋罗绫各6匹,绢各30匹,绵130两;外官钱粟40贯石,曲米麦各7称石,绢各18匹,绵六10两,公田14顷。(猛安仅有钱粟48贯石,余皆无)。
正五品:钱粟35贯石,曲米麦各8称石,春秋衣罗绫各5匹,绢各25匹,绵100两;外官钱粟30-35贯石,曲米麦各6称石,绢各16-17匹,绵50-55两,职田10-13顷。
从五品:钱粟30贯石,曲米麦6称石,春秋罗绫各5匹,绢各20匹,绵80两;外官钱粟25贯石,曲米麦各4称石,绢各10匹,绵四10两,公田7顷。(谋克,钱粟二十贯石,余皆无。)
正六品:钱粟25贯石,麦5石,绢各17匹,绵70两;外官钱粟20贯石,曲米麦3称石,绢各8匹,绵30两,公田6顷。
从六品:钱粟22贯石,麦5石,春秋绢各15匹,绵60两;外官同正七品。
正七品:钱粟22贯石,麦4石,衣绢各12匹,绵55两;外官钱粟18贯石,曲米麦各1-2称石,春秋衣绢各6-7匹,绵25-30两。
从七品:钱粟17贯石,麦四石,衣绢各10匹,绵50两;外官钱粟17-18贯石,麦4石(或曲米麦各1-2称石),衣绢各6-10匹,绵20-50两。有的有职田4顷。  
正八品:朝官钱粟15贯石,麦3石,衣绢各8匹,绵45两;外官钱粟12-15贯石,曲米麦各1称石,衣绢各2-6匹,绵8-20两,职田2-4顷。
从八品:朝官钱粟13贯石,麦3石,衣绢各7匹,绵40两;外官钱粟13贯石,麦2-3石,衣绢各5-7匹,绵15-40,职田三顷。
正九品:朝官钱粟12贯石,麦2石,衣绢各6匹,绵35两;外官钱粟11-13贯石,麦1-2石,衣绢2-6匹,绵8-35两。
从九品:朝官钱粟10贯石,麦2石,衣绢各5匹,绵30两;外官钱粟10-12贯石,麦1石,衣绢各2-3匹,绵1两,职田2顷。三品以上官司知法,钱粟一十贯石,麦一石,衣绢各三匹,绵6-10两。  

五、元明

元初无俸禄之制,世祖时定出官俸。大德年间开始加给内外官吏少量俸米。蒙古贵族除以上的月俸、钱米外,还分有职田。至元二十二年百官俸例,各品分上中下三等:
从一品六锭五锭
正二品四锭二十五两四锭一十五两
从二品四锭三锭三十五两三锭二十五两
正三品三锭二十五两三锭一十五两三锭
从三品三锭二锭三十五两二锭二十五两
正四品二锭二十五两二锭一十五两二锭
从四品二锭一锭四十五两一锭四十两
正五品一锭四十两一锭三十两
从五品一锭三十两一锭二十两
正六品一锭二十两一锭一十五两
从六品一锭一十五两一锭一十两
正七品一锭一十两一锭五两
从七品一锭五两一锭正八品一锭四十五两
从八品四十五两四十两
正九品四十两三十五两
从九品三十五两

内外官俸数:朝官最高为俸140贯,米15石,最少几贯。外官最高为200贯,少得只有几贯。职田从16顷到1顷,各有不同。至武宗至大二年,外官有职田者,三品给禄米一百石,四品给六十石,五品五十石,六品四十五石,七品以下四十石;俸钞改支至元钞,其田拘收入官。四年,又诏公田及俸皆复旧制。延祐三年,外官无职田者,量给粟麦。凡交代官芒种已前去任者,其租后官收之,已后去任者前官分收。后又以争竞者多,俾各验其俸月以为多寡。


明代俸禄较低。明初百官给米为主,间以钱钞。至成祖定制: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官卑者支米十之七、八,其余给钞,惟九品杂职全给米。后钞价日贱,又折米为布;布价以后也跌。明中叶后,官俸有两种:一称“本色”,包括月米(不论官大小均一石)、折绢米(一匹当银六钱)、折银米(六钱五分当米一石);一为“折色”,包括本色钞、绢布折钞(绢每匹折米20石,布一匹折米10石)。不久米、布、钞均贱,银独贵,百官俸给不足养自身。

洪武九年定诸王公主岁供之数,其中亲王,米五万石,钞二万五千贯,锦四十匹,纻丝三百匹,纱、罗各百匹,绢五百匹,冬夏布各千匹,绵二千两,盐二百引,花千斤,皆岁支。以下各级不等。二十八年诏减诸王岁给,更定亲王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以二百石递减,辅国中尉、奉国中尉以百石递减,公主及驸马二千石,郡王及仪宾八百石,县主、郡君及仪宾以二百石递减,县君、乡君及仪宾以百石递减。自后为永制。

明初,勋戚皆赐官田以代常禄。其后令还田给禄米。公五千石至二千五百石,侯千五百石至千石,伯千石至七百石。百官之俸,自洪武初,定丞相、御史大夫以下岁禄数,刻石官署,取给於江南官田。,十三年重定内外文武官岁给禄米、俸钞之制,而杂流吏典附焉。正从一二三四品官,自千石至三百石,每阶递减百石,皆给俸钞三百贯。正五品二百二十石,从减五十石,钞皆百五十贯。正六品百二十石,从减十石,钞皆九十贯。正从七品视从六品递减十石,钞皆六十贯。正八品七十五石,从减五石,钞皆四十五贯。正从九品视从八品递减五石,钞皆三十贯。

二十五年更定百官禄。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品,递减十三石至三十五石,从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从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至从九品递减五斗,至五石而止。自后为永制。

洪武时,官俸全给米,间以钱钞兼给,钱一千,钞一贯,抵米一石。成祖即位,令公、侯、伯皆全支米;文武官俸则米钞兼支,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官卑者支米十之六、八;惟九品、杂职、吏、典、知印、总小旗、军,并全支米。其折钞者,每米一石给钞十贯。永乐二年乃命公、侯、伯视文武官吏,米钞兼支。仁宗立,官俸折钞,每石至二十五贯。正统中,五品以上米二钞八,六品以下米三钞七。时钞价日贱,每石十五贯者已渐增至二十五贯,而户部尚书王佐复奏减为十五贯。成化二年又省五贯。旧例,两京文武官折色俸,上半年给钞,下半年给苏木、胡椒。七年从户部尚书杨鼎请,以甲字库所积之布估给,布一匹当钞二百贯。是时钞法不行,一贯仅直钱二三文,米一石折钞十贯,仅直二三十钱,而布直仅二三百钱,布一匹折米二十石,则米一石仅直十四五钱。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

  十六年又令以三梭布折米,每匹抵三十石。其后粗阔棉布亦抵三十石,梭布极细者犹直银二两,粗布仅直三四钱而已。久之,定布一匹折银三钱。于是官员俸给凡二:曰本色,曰折色。其本色有三:曰月米,曰折绢米,曰折银米。月米,不问官大小,皆一石。折绢,绢一匹当银六钱。折银,六钱五分当米一石。其折色有二:曰本色钞,曰绢布折钞。本色钞十贯折米一石,后增至二十贯。绢布折钞,绢每匹折米二十石,布一匹折米十石。公侯之禄,或本折中半,或折多於本有差。文武官俸,正一品者,本色仅十之三,递增至从九品,本色乃十之七。武职府卫官,惟本色米折银例,每石二钱五分,与文臣异,馀并同。其三大营副将、参、游、佐员,每月米五石,巡捕营提督、参将亦如之。巡捕中军、把总官,月支口粮九斗,旗牌官半之。
  


六、清代

清代发俸银与禄米两种,按不同身份和职司可分为八大系列。每年春秋两季发给,春季以正月二十为限,秋季以七月二十为限。

1、宗室封爵:
顺治元年,始定诸王、贝子、贝勒、公俸禄。摄政王3万两,辅政王1.5万两,亲王1万两,郡王5千两,贝勒2500两,贝子1250两,镇国公、辅国公625两;顺治七年又加给禄米。后几经调整,最后确定为:
亲王岁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
世子岁俸银6千两,禄米6千斛;
郡王岁俸银5千两,禄米5千斛;
长子岁俸银3千两,禄米3千斛;
贝勒岁俸银2500两,禄米2500斛;
贝子岁俸银1300两,禄米1300斛;
镇国公岁俸银700两,禄米700斛;
辅国公岁俸银500两,禄米500斛;
一等镇国将军岁俸银410两,禄米410斛;
二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85两,禄米385斛;
三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60两,禄米360斛;
一等辅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335两,禄米335斛;
一等辅国将军岁俸银310两,禄米310斛;
二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85两,禄米285斛;
三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60两,禄米260斛;
一等奉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235两,禄米235斛;
一等奉国将军岁俸银210两,禄米210斛;
二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85两,禄米185斛;
三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60两,禄米160斛;
奉恩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135两,禄米135斛;
奉恩将军岁俸银110两,禄米110斛。

2、公主、格格和额驸
固伦公主:居住京师则俸银400两,禄米40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1000两,俸锻30匹;
和硕公主:居住京师则俸银300两,禄米30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400两,俸锻15匹;
郡主:居住京师则俸银160两,禄米16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160两,俸锻12匹;
县主:居住京师则俸银110两,禄米11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110两,俸锻10匹;
郡君:居住京师则俸银60两,禄米6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60两,俸锻8匹;
县君:居住京师则俸银50两,禄米5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50两,俸锻6匹;
乡君:居住京师则俸银40两,禄米4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40两,俸锻5匹;
六品格格:居住京师则俸银30两,禄米30斛;下嫁外藩则俸银30两,俸锻3匹。
固伦公主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300两,禄米300斛;外藩则俸银300两,俸锻10匹;
和硕公主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250两,禄米250斛;外藩则俸银255两,俸锻9匹;
郡主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100两,禄米100斛;外藩则俸银100两,俸锻8匹;
县主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60两,禄米60斛;外藩则俸银60两,俸锻6匹;
郡君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50两,禄米50斛;外藩则俸银50两,俸锻5匹;
县君额驸:居住京师则俸银40两,禄米40斛;外藩则俸银40两,俸锻4匹。

3、世爵俸禄:
一等公岁支俸银700两,二等公685两,三等公660两,一等侯又一云骑尉635两,一等侯610两,二等侯585两,三等侯560两,一等伯又一云骑尉535两,一等伯510两,二等伯485两,三等伯460两,一等子又一云骑尉435两,一等子410两,二等子385两,三等子360两,一等男又一云骑尉335两,一等男310两,二等男285两,三等男260两,一等轻车都尉又一云骑尉235两,一等轻车都尉210两,二等轻车都尉185两,三等轻车都尉160两,骑都尉又一云骑尉135两,骑都尉110两,云骑尉85两,恩骑尉45两。还有不列等的闲散公255两,闲散侯230两,伯品级官205两,子品级官180两,男品级官155两,轻车都尉品级官130两,骑都尉品级官105两,云骑尉品级官80两。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银1两,兼支给米1斛。

4、文职官俸:
顺治元年按明例支给俸禄柴直,十三年裁汉官柴薪银,雍正三年(1725年)定在京汉官照俸银支给俸米。清代文职官俸计分十等:一品岁俸银180两,禄米180斛;二品155两,禄米155斛;三品130两,禄米130斛;四品105两,禄米105斛;五品80两,禄米80斛;六品60两,禄米60斛;七品45两,禄米45斛;八品40两,禄米40斛;正九品33两1.14钱,禄米33斛1.14斗;从九品兼未人流31两5钱,禄米31斛5斗。从雍正起,由于京官清苦,特支双俸(米除外),称“恩俸”。(一些高级大臣俸米也加倍支给)

5、外藩蒙古俸禄:
分九等:汗岁支银2500两,缎40匹;亲王2000两,缎20匹;世子1500两,缎20匹;郡王1200两,缎15匹;长子、贝勒各800两,缎13匹;贝子500两,缎10匹;镇国公300两,缎9匹;辅国公200两,缎7匹;札萨可一等台吉100两,缎4匹。又,科尔沁部亲王照汗例支俸,赐有达尔汉号者岁支银20两,锻4匹。轮值充当乾清门行走者有专门俸银:一等台吉100两,二等台吉80两,三等台吉60两。加有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世爵的,照八旗世职,减半给俸。另有一部分蒙古官员,比照八旗武职减半给俸。

6、回爵之俸:
主要是编入札萨克的哈密、吐鲁番两地之王公、台吉。最高的郡王岁支银800两,辅国公200两,一等台吉100两,二等台吉80两,三等台吉60两,四等台吉40两。又有不列等的内大臣,照八旗减半支俸,侍卫照八旗支俸。还规定每俸银1两,兼支米1斛。

7、八旗绿营武职:
京师武职为:一品岁俸银180两,禄米90石;二品155两,禄米77石5斗;三品130两,禄米65石;四品105两,禄米52石5斗;五品80两,禄米40石;六品60两,禄米30石;七品45两,禄米22石5斗;八品40两,禄米20石;正九品33两1.14钱;从九品31两5钱。
驻防八旗:一品(将军、都统)年俸银95.823/81.694两(分正、从),年薪银144两;二品(副都统)年俸银67.576/53.458两,年薪银144两;三品(城守尉、协领等)年俸银39.34两,年薪银120两;四品(防守尉、佐领等)年俸银27.394两,年薪银72两。
还有蔬菜烛炭银、灯红纸张银等名目,如绿营岁支所得如下:
提督(从一品)俸银81.693两,薪银144两,蔬菜烛炭银180两,灯红纸张银200两,合计605.893两;
总兵(正二品)俸银67.575两,薪银144两,蔬菜烛炭银140两,灯红纸张银160两,合计511.575两;
副将(从二品)俸银53.457两,薪银144两,蔬菜烛炭银72两,灯红纸张银108两,合计377.457两;
参将(正三品)俸银39.339两,薪银120两,蔬菜烛炭银48两,灯红纸张银38两,合计243.339两;
游击(从三品)俸银39.339两,薪银120两,蔬菜烛炭银36两,灯红纸张银36两,合计231.339两;
都司(正四品)俸银27.393两,薪银72两,蔬菜烛炭银18两,灯红纸张银24两,合计141.393两;
守备(正五品)俸银18.705两,薪银48两,蔬菜烛炭银12两,灯红纸张银12两,合计90.705两;
千总(正六品)俸银14.964两,薪银33.036两,合计48两;
把总(正七品)俸银12.471两,薪银23.529两,合计36两。

8、新军俸禄:
清末新军月俸定制为:
总统官薪水银600两,公费银1000两,合计1600两;
统制官薪水银400两,公费银600两,合计1000两;
统领官薪水银250两,公费银250两,合计500两;
统带官薪水银200两,公费银200两,合计400两;
步工辎管带官薪水银100两,公费银140两,合计240两;
马队带队官薪水银100两,公费银80两,合计180两;
炮队带队官薪水银100两,公费银160两,合计260两;
步工辎队官薪水银50两,公费银10两,合计60两;
马队队官薪水银50两,公费银8两,合计58两;
炮队队官薪水银50两,公费银14两,合计64两;
总参谋官薪水银250两;
教练官薪水银100两。

由于薪俸偏低,自雍正起火耗归公,出现养廉银,至乾隆是时又有补充调整,实际成为一种附加的俸禄,数额大大高于正俸。据《大清会典》中所载地方官员养廉银一般为:总督13000-20000两,巡抚10000-15000两,布政使5000-9000两,按察使3000-8444两,道员1500-6000两,知府800-4000两,知州500-2000两,知县400-2000两。另如河道总督6000两(其中北河总督系直隶总督兼领,支银1000两),管河道员2000-4000两,漕运总督9520两,盐运使2000-5000两,盐法道2000-4240两。佐贰官也均有,但数目与正印官相差很远。京官由朝廷拨出一部库银作为养廉银,但数目比地方官少很多,大多数人仍以正俸为主。

武官也有养廉银,如道光中有关绿营各级的养廉银数目如下:
提督:京师(巡捕营)800两,直省2000两,边疆(新疆伊犁等镇)2800两;
总兵:京师800两,直省1500两,边疆2100两;
副将:京师700两,直省800两,边疆1200两;
参将:京师600两,直省500两,边疆800两;
游击:京师500两,直省500两,边疆600两;
都司:京师300两,直省260两,边疆380两;
守备:京师240两,直省200两,边疆320两;
千总:京师140两,直省120两,边疆180两;
把总:京师100两,直省90两,边疆120两;
外委千把总:京师20两,直省18两,边疆28两。
抓住生命中那闪亮的东西

我是一只猫的宠。。。。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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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阵风 at 2004-2-23 12:44 PM:


恩!
抓住生命中那闪亮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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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死了...!

真是看死人不偿命经典..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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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第一段我就已经晕了……
等哪天睡不着了我再来看!
it's such a gorgeous sight to see you 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 you can never get enough enough of this stuff it's friday i'm in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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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ark at 2004-2-23 09:28 PM:
看死了...!

真是看死人不偿命经典..嘿嘿


我发的帖子,终于有人挎了!
哦耶!!:哦耶!!:
抓住生命中那闪亮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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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fluttervoice at 2004-2-23 09:38 PM:
刚看第一段我就已经晕了……
等哪天睡不着了我再来看!


没错!看一会儿,我就困了,好象催眠故事似的!
抓住生命中那闪亮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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